用戶:王桁霽/沙盒甲

印度尼西亞軍事佔領與統治東帝汶
冷戰的一部分

印度尼西亞繪製的東帝汶省地圖
日期事實上:1975年12月7日-1999年10月31日
(23年10個月3周又3天)
法律上:1975年12月7日-2002年5月20日
(26年5個月1周又6天)
地點
結果
  • 東帝汶危機爆發。
  • 印度尼西亞繼續在東帝汶保有影響力。
領土變更 東帝汶通過公投獲得獨立,脫離印度尼西亞。
參戰方
  • 東帝汶親印尼黨派
    • 民協
    • 民盟

東帝汶

指揮官與領導者
蘇哈托
優素福·哈比比
馬拉登·龐加貝安英語Maraden Panggabean
穆罕默德·優素福英語Mohammad Jusuf
L. B. 穆爾達尼英語L. B. Moerdani
特里·蘇特里斯諾英語Try Sutrisno
埃迪·蘇德拉查特印度尼西亞語Edi Sudrajat
費薩爾·泰容英語Feisal Tanjung
維蘭托英語Wiranto
達丁·卡爾布阿迪英語Dading Kalbuadi
普拉博沃·蘇比安托
若瑟·阿比廖·奧索里奧·索爾斯英語José Abílio Osório Soares
尤里科·古特雷斯英語Eurico Guterres
弗朗西斯·澤維爾·多·阿馬拉爾(被囚)
尼古勞·多斯·雷斯·洛巴托 
馬里·阿爾卡蒂里
陶爾·馬坦·魯阿克
尼諾·科尼斯·桑塔納德語Nino Konis Santana 
馬胡諾·卡拉薩亞諾印度尼西亞語Ma'huno Bulerek Karathayano(被囚)
沙納納·古斯芒[c](被囚)
羅傑里奧·洛巴托德語Rogério Lobato
大衛·亞歷克斯德語David Alex 
凱里·拉蘭·薩巴萊Keri Laran Sabalae) 
兵力
大於250,000人[2] Ursula 2017 稱,1975年時有27,000人加入革陣,1990年時餘1,900人。另據盧薩社記者 2008 報導,共有12,538名士兵參與反侵略作戰。
傷亡與損失
警察與軍隊2,277人陣亡
親印尼民兵陣亡1,527人
總死傷人數:
3,408死;2,400傷[3]
革陣陣亡11,907人[4]
總死亡人數:
100,000-300,00人
見「死亡人數
  1. ^ 1987年脫離黨派屬性,成為東帝汶抵抗運動之軍。
  2. ^ 毛貝爾(Maubere)本是 Mambai 部族人的常用名,帶有無知、貧窮的色彩。後因拉莫斯-奧爾塔以此命名抵抗運動組織,毛貝爾成為文化認同的象徵。[1]1998年更名為帝汶抵抗運動全國理事會
  3. ^ 1988年離開革陣,成為新成立的毛貝雷抵抗運動全國理事會領導人。

印度尼西亞對東帝汶的佔領從1975年12月7日印尼全面入侵東帝汶起,至1999年10月31日最後一支印尼軍隊撤出東帝汶止。在此期間,印度尼西亞共和國以去殖民化為由,對東帝汶實施了暴力、野蠻的軍事佔領與霸權統治。

東帝汶原由葡萄牙殖民統治。葡萄牙在1974年康乃馨革命後,推行非殖民化政策,使東帝汶的前途陷入不確定之中。 1975年,支持獨立的東帝汶獨立革命陣線帝力贏得內戰, 於11月28日單方面宣佈獨立,成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英語Democratic Republic of East Timor (1975)。 內戰其他方面代表則於次日在印尼壓力下,簽署《巴里博宣言德語Balibo-Deklaration》, 該宣言譴責獨立革命陣線阻礙衝突和解,呼籲印尼採取措施,保護「現在自認為是印度尼西亞人」的東帝汶人民「免受恐怖統治迫害」。 一週後的12月7日,印度尼西亞展開「蓮花行動」,全面進犯東帝汶,無差別屠殺平民,着重處決抵抗份子和當地華人, 1979年時,東帝汶的武裝抵抗幾乎已被全數摧毀殆盡。

印度尼西亞發兵東帝汶後,聯合國安理會立即通過第384號決議, 要求印度尼西亞「不再拖延地從該領土撤出其一切部隊」,聯大亦通過決議呼籲撤軍。 印尼並未服從,並於次年7月宣佈成立東帝汶省,正式吞併東帝汶。印尼此舉於1979年獲澳大利亞外交承認,兩國隨即就帝汶海域未定界英語Timor Gap展開談判,瓜分該處油氣資源。此外,軍事佔領亦為,及諸東盟鄰邦所支持,但軍方對東帝汶獨立運動種種鎮壓,致使印尼國際聲譽折損蒙垢。[5]

二十餘年間,佔領當局系統地組織實施各種暴行。平民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在人為造出的饑荒中餓死。婦女淪為性奴,被士兵反覆蹂躪。強迫失蹤法外處決英語extrajudicial executions無差別屠殺屢見不鮮。[6]1991年的聖克魯斯大屠殺英語Santa Cruz massacre震驚世界,類似的屠殺報告不計其數。[5] 東帝汶接納、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英語Commission for Recepti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in East Timor統計,印尼佔領期間,約有98,000—202,600名東帝汶人因飢饉或暴力而死,其中17,600—19,600人橫死或失蹤。該委認為印度尼西亞應對七成殘殺負責。 [i][8] 「印度尼西亞對東帝汶的佔領構成種族滅絕」已成牛津大學學術共識。[9]耶魯大學則將這段佔領史列入「種族滅絕研究」項目之中。[10]

儘管犧牲巨大,東帝汶反抗印尼統治的抵抗運動始終強烈。[5]1996年,諾貝爾獎委員會將當年和平獎授予若澤·拉莫斯·奧爾塔卡洛斯·菲利普·西門內斯·貝洛,以表彰他們為公正、和平解決東帝汶衝突所做的工作。1999年,東帝汶獨立公投舉行,78.50%的投票者反對東帝汶繼續保留在印度尼西亞國內。

緊隨獨立公投落幕,親印尼的各準軍事團體在東帝汶掀起了最後一輪暴力衝突,幾乎摧毀了當地的所有基礎設施。澳大利亞牽頭的國際武裝部隊最後平息了暴亂,印度尼西亞繼而全面撤軍,東帝汶開始為期兩年半的聯合國接管時期。為「將應為1999年所犯嚴重罪行負責的人繩之以法」,聯合國在過渡當局內設立嚴重罪行股英語Serious Crimes Unit[11]因該股規模有限,印尼法庭所作判決較少,許多觀察者因而呼籲為東帝汶問題設立國際仲裁庭。

帝力時間2002年5月20日零時,聯合國託管時期結束,沙納納·古斯芒就任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總統,東帝汶獨立。

印度尼西亞軍事佔領與統治東帝汶
冷戰的一部分

印度尼西亞繪製的東帝汶省地圖
日期事實上:1975年12月7日-1999年10月31日
(23年10個月3周又3天)
法律上:1975年12月7日-2002年5月20日
(26年5個月1周又6天)
地點
結果
  • 東帝汶危機爆發。
  • 印度尼西亞繼續在東帝汶保有影響力。
領土變更 東帝汶通過公投獲得獨立,脫離印度尼西亞。
參戰方
  • 東帝汶親印尼黨派
    • 民協
    • 民盟

東帝汶

指揮官與領導者
蘇哈托
優素福·哈比比
馬拉登·龐加貝安英語Maraden Panggabean
穆罕默德·優素福英語Mohammad Jusuf
L. B. 穆爾達尼英語L. B. Moerdani
特里·蘇特里斯諾英語Try Sutrisno
埃迪·蘇德拉查特印度尼西亞語Edi Sudrajat
費薩爾·泰容英語Feisal Tanjung
維蘭托英語Wiranto
達丁·卡爾布阿迪英語Dading Kalbuadi
普拉博沃·蘇比安托
若瑟·阿比廖·奧索里奧·索爾斯英語José Abílio Osório Soares
尤里科·古特雷斯英語Eurico Guterres
弗朗西斯·澤維爾·多·阿馬拉爾(被囚)
尼古勞·多斯·雷斯·洛巴托 
馬里·阿爾卡蒂里
陶爾·馬坦·魯阿克
尼諾·科尼斯·桑塔納德語Nino Konis Santana 
馬胡諾·卡拉薩亞諾印度尼西亞語Ma'huno Bulerek Karathayano(被囚)
沙納納·古斯芒[c](被囚)
羅傑里奧·洛巴托德語Rogério Lobato
大衛·亞歷克斯德語David Alex 
凱里·拉蘭·薩巴萊Keri Laran Sabalae) 
兵力
大於250,000人[2] Ursula 2017 稱,1975年時有27,000人加入革陣,1990年時餘1,900人。另據盧薩社記者 2008 報導,共有12,538名士兵參與反侵略作戰。
傷亡與損失
警察與軍隊2,277人陣亡
親印尼民兵陣亡1,527人
總死傷人數:
3,408死;2,400傷[3]
革陣陣亡11,907人[4]
總死亡人數:
100,000-300,00人
見「死亡人數
  1. ^ 1987年脫離黨派屬性,成為東帝汶抵抗運動之軍。
  2. ^ 毛貝爾(Maubere)本是 Mambai 部族人的常用名,帶有無知、貧窮的色彩。後因拉莫斯-奧爾塔以此命名抵抗運動組織,毛貝爾成為文化認同的象徵。[1]1998年更名為帝汶抵抗運動全國理事會
  3. ^ 1988年離開革陣,成為新成立的毛貝雷抵抗運動全國理事會領導人。

印度尼西亞對東帝汶的佔領從1975年12月7日印尼全面入侵東帝汶起,至1999年10月31日最後一支印尼軍隊撤出東帝汶止。在此期間,印度尼西亞共和國以去殖民化為由,對東帝汶實施了暴力、野蠻的軍事佔領與霸權統治。

東帝汶原由葡萄牙殖民統治。葡萄牙在1974年康乃馨革命後,推行非殖民化政策,使東帝汶的前途陷入不確定之中。 1975年,支持獨立的東帝汶獨立革命陣線帝力贏得內戰, 於11月28日單方面宣佈獨立,成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英語Democratic Republic of East Timor (1975)。 內戰其他方面代表則於次日在印尼壓力下,簽署《巴里博宣言德語Balibo-Deklaration》, 該宣言譴責獨立革命陣線阻礙衝突和解,呼籲印尼採取措施,保護「現在自認為是印度尼西亞人」的東帝汶人民「免受恐怖統治迫害」。 一週後的12月7日,印度尼西亞展開「蓮花行動」,全面進犯東帝汶,無差別屠殺平民,着重處決抵抗份子和當地華人, 1979年時,東帝汶的武裝抵抗幾乎已被全數摧毀殆盡。

印度尼西亞發兵東帝汶後,聯合國安理會立即通過第384號決議, 要求印度尼西亞「不再拖延地從該領土撤出其一切部隊」,聯大亦通過決議呼籲撤軍。 印尼並未服從,並於次年7月宣佈成立東帝汶省,正式吞併東帝汶。印尼此舉於1979年獲澳大利亞外交承認,兩國隨即就帝汶海域未定界英語Timor Gap展開談判,瓜分該處油氣資源。此外,軍事佔領亦為,及諸東盟鄰邦所支持,但軍方對東帝汶獨立運動種種鎮壓,致使印尼國際聲譽折損蒙垢。[5]

二十餘年間,佔領當局系統地組織實施各種暴行。平民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在人為造出的饑荒中餓死。婦女淪為性奴,被士兵反覆蹂躪。強迫失蹤法外處決英語extrajudicial executions無差別屠殺屢見不鮮。[6]1991年的聖克魯斯大屠殺英語Santa Cruz massacre震驚世界,類似的屠殺報告不計其數。[5] 東帝汶接納、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英語Commission for Recepti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in East Timor統計,印尼佔領期間,約有98,000—202,600名東帝汶人因飢饉或暴力而死,其中17,600—19,600人橫死或失蹤。該委認為印度尼西亞應對七成殘殺負責。 [ii][12] 「印度尼西亞對東帝汶的佔領構成種族滅絕」已成牛津大學學術共識。[9]耶魯大學則將這段佔領史列入「種族滅絕研究」項目之中。[13]

儘管犧牲巨大,東帝汶反抗印尼統治的抵抗運動始終強烈。[5]1996年,諾貝爾獎委員會將當年和平獎授予若澤·拉莫斯·奧爾塔卡洛斯·菲利普·西門內斯·貝洛,以表彰他們為公正、和平解決東帝汶衝突所做的工作。1999年,東帝汶獨立公投舉行,78.50%的投票者反對東帝汶繼續保留在印度尼西亞國內。

緊隨獨立公投落幕,親印尼的各準軍事團體在東帝汶掀起了最後一輪暴力衝突,幾乎摧毀了當地的所有基礎設施。澳大利亞牽頭的國際武裝部隊最後平息了暴亂,印度尼西亞繼而全面撤軍,東帝汶開始為期兩年半的聯合國接管時期。為「將應為1999年所犯嚴重罪行負責的人繩之以法」,聯合國在過渡當局內設立嚴重罪行股英語Serious Crimes Unit[11]因該股規模有限,印尼法庭所作判決較少,許多觀察者因而呼籲為東帝汶問題設立國際仲裁庭。

帝力時間2002年5月20日零時,聯合國託管時期結束,沙納納·古斯芒就任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總統,東帝汶獨立。

  1. ^ 1.0 1.1 Ramos-Horta 1987,第37頁.
  2. ^ 2.0 2.1 Rei 2007,第123頁.
  3. ^ 3.0 3.1 van Klinken 2005,第111頁.
  4. ^ 4.0 4.1 盧薩社記者 2008.
  5. ^ 5.0 5.1 5.2 5.3 5.4 5.5 Schwarz 1994,第195頁.
  6. ^ 6.0 6.1 Powell 2006
  7. ^ 7.0 7.1 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人口司 2024.
  8. ^ 詳見東帝汶接納、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2005a,第7.2-7.3章,或參看該報告關於死亡人數的提要:東帝汶接納、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2005b.
  9. ^ 9.0 9.1 Payaslian, Simon. 20th Century Genocides [二十世紀的種族滅絕]. Oxford bibliographies. [2017年2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5月16日) (英語). 
  10. ^ Genocide Studies Program: East Timor [種族滅絕研究項目:東帝汶]. 耶魯大學. [2017年2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3月23日) (英語). 
  11. ^ 11.0 11.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002.
  12. ^ 詳見東帝汶接納、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2005a,第7.2-7.3章,或參看該報告關於死亡人數的提要:東帝汶接納、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2005b.
  13. ^ Genocide Studies Program: East Timor [種族滅絕研究項目:東帝汶]. 耶魯大學. [2017年2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3月23日) (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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