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维

明朝政治人物

张国维(1595年—1646年),九一,一字止庵玉笥[1]浙江金华府东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后,自尽殉国。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壬戌会试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广东番禺知县,兴学校,课农桑,以德化民。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绩卓越,崇祯元年考选,授刑科给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礼科都给事中,六年升太常寺少卿。崇祯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无锡等地河道。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崇祯十五年升兵部尚书,十六年革任。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书兼右佥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练兵、输饷诸务[3]。离开北京后,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为戎政尚书。因山东讨贼有功,加太子太保。后与马士英不和,乞省亲归。

同年五月,清军陷南京。国维在家闻变,召集义勇,至台州,与陈函煇宋之普柯夏卿陈遵谦熊汝霖孙嘉绩等拥戴鲁王朱以海监国,移绍兴,国维任武英殿大学士,督师钱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国安叛降,国维还守东阳。二十五日,清兵破义乌,追至七里寺,国维召二子张世凤张世鹏问其生死,长子表示不愿苟且偷生,次子犹豫不决,国维即怒以石砚掷击,不中。世鹏泣曰:“从容尽节,慷慨捐躯,儿等甘之如饴,唯祖母年迈八旬……”。午夜,国维遂整理衣冠,向母诀别,赋《绝命词》三章,写“忠孝不能两全,身为大臣,谊在必死。汝二人或尽忠,或尽孝,各行其志,毋贻大母忧,使吾抱恨泉下!”遗书于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园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国维既死,家人扶其尸于大厅。清兵骑兵多为山东济宁人,见国维尸体叩头拜谢。张世凤不屈而死,被杀于钱塘江畔。浙江总督张存仁敬佩张国维,不忍断其香火,于是释放张世鹏。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忠敏。著《吴中水利全书》。

家族

祖张汝吉,太学生。父张希武,庠生。

纪念

后人为祭祀在苏州山塘街修建张忠敏公祠,1909年11月13日中国同盟会会员陈去病高旭柳亚子等人在此发起成立南社,2009年11月13日改建为中国南社纪念馆

参考资料

  1. ^ 《明季南略》:“字正庵,号玉笥”
  2. ^ 应天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广德府
  3. ^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四
  4. ^ 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四十《张国维传》记鲁王授国维为建极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
  • 查继佐《国寿录》卷三《张国维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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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七十六》,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陈锺盛
明朝番禺县知县
1623年-1628年
继任:
孙曰绍
前任:
陈新甲
明朝兵部尚书
1642年-1643年
继任:
冯元飇
前任:
阮大铖
(弘光朝廷)
南明兵部尚书
(鲁王朝廷)

1645年
继任:
陈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