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瓒 (吉安)
生平
宣德四年(1429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九名举人,八年(143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二十三名,二甲第二十五名进士。选庶吉士[1],授南京刑部主事,为官清白自持,不受私谒。正统二年(1437年)各地接连旱灾,明英宗下诏减赋,南京右副都御史周铨黩货无厌,黄瓒上奏直疏,被周铨同党诬为“排陷大臣”,谪戍四川威远卫,后改戍辽东,期间上章自陈兵法,朝廷打算录用他,为周铨同党所阻,忧愤成疾,十二年(1447年)卒于辽东戍所。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亲征瓦剌,在土木堡之变中被俘。景泰元年(1450年)明景帝即位,黄瓒长子讼冤,同邑南京大理寺左少卿廖庄、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周叙皆上书为其申冤,明景帝准奏,下诏赠官归葬[2][3]。
家族
曾祖黄履亨;父黄克俊。妻欧阳氏。兄黄宜琏、黄宜珮[4]。
参考
- ^ 《明宣宗实录·卷100》,宣德八年三月戊辰
- ^ 清周树槐,道光五年《吉水县志》:黄瓒,字宜璋,举宣德四年乡试,八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改南京刑部主事。清白自持,不受私谒。时都御史周铨董南京粮税,黩货无厌,瓒抗章直疏其罪。当国者党铨,诬以排陷大臣,坐谪戍四川威远卫。镇臣重其学行,延以师礼。久之,调谪辽东。上章自陈兵法,朝廷欲录用之,而为铨党所忌阻,事遂中止。瓒忧郁以疾,卒于配所。后数年,铨亦遭弹劾,毙狱中。景泰间,其子讼冤,同邑廖庄合同乡朝士连疏奏其忠直,诏赠官,归葬。以上俱旧志。
- ^ 聂宝梅,《黄瓒与朝鲜世宗朝的汉音质正》,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宣德八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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