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黄德
黎黄德(越南语:Lê Huỳnh Đức?,1972年4月20日—),也作黎玄德[1]、黎萤德,原越南国脚。现在他是岘港队教练。他创造的代表越南队出场和进球纪录至今未被打破。
个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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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Lê Huỳnh Đức | ||
出生日期 | 1972年4月20日 | ||
出生地点 | 越南共和国西贡市 | ||
身高 | 1.78米(5英尺10英寸) | ||
位置 | 前锋 | ||
俱乐部信息 | |||
现在所属 | 岘港 | ||
球衣号码 | 10号 | ||
职业俱乐部* | |||
年份 | 球队 | 出场(进球) | |
1991 1991-00 2001 2001 2002-03 2003-07 |
7军区队 胡志明公安 重庆力帆 胡志明警察 东亚银行 岘港 |
4 (1) | |
国家队 | |||
1995-04 | 越南 | 63 (30) | |
执教球队 | |||
2007- | 岘港 | ||
* 职业俱乐部出场次数与进球数仅计算国内联赛部分 |
生涯
在国内的早年
黎黄德从1991年年起代表7军区足球队出战越南足球联赛.同年加入胡志明警察队并首次入选越南国家队 。在胡志明公安队黎黄德经历了自己足球生涯的辉煌时期,获得各种荣誉,成为一些知名品牌的代言人;在国家队也屡有出色表现。
中国之行
黎黄德在1997年世界杯外围赛越南队对中国队的比赛上曾打入一球,由此开始吸引了中国足球界的注意。2000年起,为打开越南摩托车市场,力帆集团老总尹明善决定为重庆力帆引进黎黄德。[2]黎黄德中国之行在越南引起轰动,甚至在黎黄德打入其在中国的唯一进球后,有越南年轻人骑力帆摩托上街头欢呼。[3]不过由于黎黄德在实力上仍有差距,其中国之行不过是力帆集团一次较为成功的宣传。
回国及其后
黎黄德仅是在2001年以租借身份短暂加盟重庆力帆,不久便重回越南。2003年他因涉嫌打假球被所在的东亚银行开除。对此其一位朋友认为他不过是当地足球重重黑幕之下的牺牲品。[4]之后他加入岘港队并告别了越南国家队 。
荣誉
俱乐部:
- 1995年越南足球联赛冠军
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