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主席
国民政府主席,少数文献记为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元首,设置于1925年7月1日,终止于1948年5月20日中华民国正式行宪后。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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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职位 | 中华民国大总统 |
设立 | 1925年7月1日 |
首任 | 汪精卫 |
末任 | 蒋中正 |
废止 | 1948年5月20日 |
后继职位 | 中华民国总统 |
国民政府主席由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互选选出,国府委员多为中国国民党党内要员。1925年至1928年,国民政府主席的职权与其他委员相同,并无特殊的地方,这时期的国民政府为集体领导。随着1928年10月进入训政时期,国民政府主席的权力增加,主席一职由合议制变成首长制,也正式成为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随着《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的修改,国民政府主席的职权也有所不同,通常随着蒋中正的去留而变动:如1931年蒋中正下野时,修改《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使主席变成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因此林森在担任主席的12年间只是虚位元首;直到1943年林森逝世后,蒋中正代理主席进而真除,主席一职又恢复成首长制。1937年-1945年第二次中日战争期间,中国处于战时政治体制,国民政府实际最高领导人是中国国民党总裁兼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
广州时期
1925年7月1日国民政府于广州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委员会也同时运作。第一任主席由汪兆铭当选,但因政治因素而时常被后世史学家忽略。至1926年止,该委员会约略架构为设主席一名,委员若干人,该委员均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选任。之后,并于5位常务委员中,推其中一人主席。1926年12月5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正式宣布中央党部和政府停止在广州办公,各机关工作人员分批前往武汉,1927年2月21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在广州国民政府停止办公至完成北迁武汉的此段期间,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与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作为临时领导机构,徐谦为联席会议主席。3月,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一次修正,废除主席,设常务委员。
宁汉分裂
1927年4月18日-1927年9月20日宁汉分裂。武汉与南京两地均设国民政府。在武汉方面,该委员会废除主席,而在蒋中正主导的南京国民政府方面,也未设主席,除常务委员增为7名外,其余选任制度均与武汉国民政府相同,而汪精卫、谭延闿、宋子文更是武汉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兼南京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这种混乱情形直到1927年9月20日新南京国民政府启动、武汉国民政府停止运作才结束。
训政时期
1928年2月3日至2月7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并恢复主席制,由常务委员中推定。至此,由委员会及国民政府主席主导的南京国民政府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并一直维持至国民政府解散为止。1928年10月,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三次修正,主席总揽全国治权,兼陆海空军总司令。1930年11月,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四次修正,国务会议改称国民政府会议,行政院会议改称国务会议。1931年12月,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次修正,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而且不得兼任其他职位。而1932年3月、10月、1934年10月,国民政府组织法又陆续做修改,但与主席之职权无关。
虽说法令明定国民政府委员会拥有中国国政决策权,不过一般来说,蒋中正担任主席期间,国民政府委员会之职能通常较为广泛。事实上,1932年-1945年,蒋中正一直是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陆海空三军总司令职务来行使中华民国国家元首统帅权力,而1932年-1943年间曾担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仅是名义上的虚位元首,1943年后又因蒋中正重新兼任国民政府主席该职务又使其变成实权元首。
历任主席列表
任次 | 肖像 姓名 |
执政党 | 就职日期 | 卸任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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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武汉国民政府主席 | |||||
1 | 汪精卫 (1883–1944) |
中国国民党 | 1925年7月1日 | 1926年3月23日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于1925年7月1日成立国民政府,以汪精卫为主席。1926年因中山舰事件牵连,汪精卫于3月23日请假,5月11日即离粤出国养病。 |
南京→重庆→南京国民政府主席 | |||||
不设主席 | 中国国民党 | 1927年4月18日 | 1928年2月7日 | 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设主席采常务委员制。 | |
1 | 谭延闿 (1880–1930) |
1928年2月7日 | 1928年10月10日 | 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于南京召开,决议设置主席职务,并选举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 | |
2 | 蒋中正 (1887–1975) |
1928年10月10日 | 1931年12月15日 | 辞职后由林森代理。 | |
代理 | 林森 (1868–1943) |
1931年12月15日 | 1932年1月1日 | ||
3 | 1932年1月1日 | 1943年8月1日 | 1937年11月21日迁都重庆后至1945年,此期间又称为重庆国民政府。 | ||
代理 | 蒋中正 (1887–1975) |
1943年6月1日 | 1943年10月10日 | 1943年5月29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决议,在林森养病期间,国民政府主席一职自6月1日开始由行政院院长依法代理。8月1日,中央临时常会推选蒋中正代理国民政府主席。 | |
4 | 1943年10月10日 | 1948年5月20日 | 1948年,中华民国行宪,国民政府废止。 |
历任副主席列表
任次 | 肖像 姓名 |
党籍 | 就职日期 | 卸任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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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科 (1891–1973) |
中国国民党 | 1947年4月17日 | 1948年5月20日 | 1947年3月26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增设副主席一人,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1] |
参考文献
- ^ 邱创焕:《中外近百年大事记》(台湾:国史馆台湾文献馆,1990年6月),页341。
参见
- 国民政府委员会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
- 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列表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南京)
- 北洋政府
- 广州军政府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1940)
-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 汪精卫政权
- 中华共和国
- 中华民国第二共和
先前机关: 中华民国大总统 |
中华民国国家元首 1928年10月10日-1948年5月20日 |
后继机关: 中华民国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