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寘𫟻
生平
成化二十年(1484年)三月,获赐名寘𫟻[1]。弘治三年(1490年)九月,封巩昌王[2]。
弘治十四年(1501年),朱寘𫟻奏请每年自己派人去汉中府收买茶叶六百斤。明孝宗从之[3]。正德三年(1508年),获赐《易经》《四书》各一部[4]。
嘉靖四年(1525年),庆王朱台浤被革爵降为庶人[5]。嘉靖六年(1527年),朱寘𫟻受命代理府事,辞不获许[6]。朱寘𫟻代理府事后,与承奉刘永、章小二人勾结,削减朱台浤宫眷的薪米与庆怀王朱邃𡓱妃王氏的供膳。为了诬陷朱台浤,又编造口号,托言是朱台浤所造。朱寘𫟻又与已故长子朱台清之妻王氏通奸,生下二女。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月,朱寘𫟻因贪淫狂悖、伤化败伦、背违祖训,被革爵为庶人,发送凤阳高墙禁住,时年五十五岁[7]。儿媳王氏被勒令自尽,乱伦所生二女被降为庶人[8]。
家庭
妻
- 陈氏,东城兵马副指挥陈僖女,弘治十年(1497年)十一月册为巩昌王妃[9]。
子孙
参考资料
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巩昌国国王 1490年-1532年 |
无 原因:废为庶人,国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