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1912年—1949年)

中華民國設立的一級行政區劃

福建省,是中华民国在1949年政府迁台前下辖的省级行政区,为延续清朝时期所设置的22之一,亦是华南地区六省之一。简称“”。1949年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而失去大部分辖区。今大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中华民国仅实际控制金门乌坵马祖列岛。福建省建制一直保留至2018年被冻结。

福建省
简称:闽
 中华民国的省
1912年—1949年[注 1]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前福建省疆域
国家 中华民国
首府
面积 
• 1936年
124,180平方千米(47,950平方英里)
人口 
• 1936年
约11,756,000[1]
政府
 • 类型福建省政府(1927-2018)
福建省主席 
• 1912-1949
(详阅省主席列表)
历史 
• 设立福建省
1912年
•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对福建省失去大陆地区治权
1949年[注 1]
行政分区2、67
前身
继承
福建省 (清朝)
福建省
福建省
今属于

历史沿革

民国初年

 
1918年—1920年的福建省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福建新军第10镇统制孙道仁、第20协协统许崇智于九月十九日(公历11月9日)起义,控制福州,杀福州将军朴寿、闽浙总督松寿自尽。二十一日(公历11月11日)成立福建都督府。二十三日(公历11月13日),革命军授予孙道仁“中华民国军政府闽都督之印”,总理全省军事和政务[2]民国2年(1913年)7月,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讨袁,孙道仁和许崇智于7月19日通电宣布福建独立。在江苏四川等地讨袁失败后,孙道仁于8月9日通电宣布取消福建独立。北洋军将领李厚基带兵入闽,任福建镇守使

袁世凯死后,福建省先后为皖系直系军阀的势力范围。民国6年(1917年),孙中山革命党人南下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组织护法军讨伐段祺瑞北洋政府。先后在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福建等地进行护法战争。1918年,陈炯明率援闽粤军在闽南建立了闽南护法区

北伐战争期间,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等从广东出兵福建。至12月初,北伐军攻克了整个福建。

第一次国共内战与福建事变

民国18年(1929年)初,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以3个旅兵力,企图围歼红四军于赣南地区。此时,闽西闽南的国军大部,正在广东潮汕地区同粤军与地方红军作战,闽西守备力量薄弱。红四军为避敌锋芒,决定挺进闽西,占领长汀后,分兵龙岩永定上杭连城武平等县,建立起闽西革命根据地

自民国19年(1930年)起,国民政府先后发动对位于江西、福建等省份的中共“革命根据地”实行五次军事围剿。

民国22年(1933年)11月20日,十九路军将领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人,联合其他反蒋势力,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福州成为首都。蒋中正以大军镇压。由于福建事变未取得其他势力支持,十九路军内亦有反对意见,在两方实力悬殊下终告失败。最后十九路军主力被国民政府军击破。

民国23年(1934年)冬,中央红军突围“长征”后,国民政府集中了16个师约20万兵力,向福建各地残余苏区据点进行“清剿”的军事行动。在当地的红军和游击队(国民政府称之为“土共”),也对国军进行了三年反“清剿”的游击作战。直至民国26年(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再次合作,福建的红军游击队才被国民政府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第2、第3支队和军部特务营[3]

抗日战争

抗日战争期间,因日军与国军在长江流域对峙,在福建地区抽不出足够的兵力来进行占领,仅在福建沿海部分地区的港口及腹地进行小规模作战,民国27年(1938年)春,为配合进攻武汉,日军决定占领厦门和广州,企图遮断国际对中国的供应线。5月,福州厦门先后失守,福建省政府内迁永安。抗战胜利后迁回旧治。

第二次国共内战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准备武装在各地开展游击战争。福建当局设立闽东闽南闽西闽北、闽中五个绥靖区,部署保安团等部队对中共革命根据地和游击区进行军事攻势。福建各地中共组织和游击队继续采取分散隐蔽的方式与国军周旋。之后,趁着国民政府集中兵力进攻东北华北解放区,福建兵力空虚之机,组织群众运动,扩大游击战争,企图动摇国民政府在福建的统治根基。

民国36年(1947年),中共闽浙赣区委领导人和武装力量分赴福建各地开展游击战,并发动反抽丁、抗征粮和打谷仓等群众运动。并于6月18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总队”(简称粤东支队)。共军日渐活跃,地方治安不复平静。民国37年(1948年)1月底,国民政府在广东松口成立“闽粤边区剿匪总指挥部”,以涂思宗为总指挥。将福建的武平、上杭、龙岩、永定、平和列为“匪区”。因应勘乱时期剿共需要,于2月实施战时体制,恢复福建省保安司令部。8月至9月,集中3个保安团,在各县地方保安队等配合下,对中共据点实行大规模的扫荡[3]。是年4月,发生城工部事件,中共闽浙赣省委曾镜冰以及其他干部集中处决了隶属闽浙赣地区的大批中共城工部党员,其中包括国民政府的通缉对象。城工部事件导致中共地下工作受到重大损失。[4]:442

民国38年(1949年)4月,解放军在渡江战役胜利后,乘胜南下,国军兵败如山倒。第三野战军占领上海后,向东南沿海进军,中共闽浙赣省委和闽粤赣边区委随即领导福建各地游击队,全力配合和支援南下野战军。8月,福建省政府随中华民国国军福州市迁驻金门县。8月17日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司令叶飞攻占福建省省会福州,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军区。在福州等地基本稳定下来后,于8月31日攻克晋江(今泉州);9月16日攻克平潭,歼灭国军第73军大部;9月25日攻克龙溪(今漳州);10月10日渡海攻占大嶝岛小嶝岛,歼灭国军三个多团;10月17日渡海攻占厦门,歼灭国军2万7千人,并准备对厦门外海的金门岛进行作战。10月25日解放军发动金门战役,登陆的解放军被国军歼灭。解放军的渡海作战受挫,为台湾争取到调养生息的空间。福建省政府自10月由军方全面接管,军方全面接管沿海岛屿。实行军管制度,停止金门、东山及马祖的县制,各设民政处管辖地方行政。为了行政需要,于1950年3月首先成立金门及马祖两军管区行政公署,代理原来的金门、连江长乐罗源莆田等五县实际辖区之政务。

金门战役之后,解放军受限于海空军力量不足,在东南沿海岛屿的战事中,大体处于守势。民国39年(1950年)初,解放军准备再进攻金门。为孤立金门守军,造成再战金门的有利态势,命解放军将领周志坚率31军并指挥32军94师和炮兵14团3营,进攻东山岛。5月初,国军发现31军将进攻东山岛,立即从东山撤军[5]。6月韩战爆发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击败朝鲜人民军,大举越过三八线,进抵鸭绿江畔。中共中央军委暂停攻台计划,将主力部队调往朝鲜,与美军对峙。美国开始认识到台湾战略地位的重要性,将台湾重新纳入防御体系,并派遗美国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中华民国国军取得大量美援,借机加紧在沿海岛屿进行游击战。民国41年(1952年)10月,金门防卫司令部司令官胡琏派遣第75师,以优势兵力于15日攻下南日岛,歼灭解放军1300人,随后国军悉数撤离该岛。民国42年(1953年)7月16日,韩战停战协定签署前,胡琏率1万多名国军,对位于福建和广东二省交界处的东山岛发起了登陆进攻作战。解放军击败国军,取得东山岛战役的胜利。战役后,蒋中正不再派出成编制的部队反攻大陆,反攻大陆军事作战行动至此告终[6]

管辖范围

 
亚新地学社1936年《袖珍中华全图》的福建省地图

国共战争以前,其省域与清代及今日的福建省相似。民国36年(1947年)全省土地面积为120114平方公里。光泽县曾于民国23年(1934年)6月划归江西省管辖,民国36年(1947年)6月复来属。东滨台湾海峡台湾省相望,北邻浙江省,西界江西省,南接广东省

行政区划

省、县之间的行政区

道制

清代行政区,设有道员理政,在辛亥革命民国成立后就废除了,但在民国2年(1913年)2月12日再次恢复了道级行政区,全省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并任命了观察使担任各道行政长官。民国3年(1914年)5月以原辖区改名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建安道”(闽北),观察使并改名为“道尹”。至民国16年(1927年)国民革命军进驻福建后,道级行政区才正式废除,实行省、县二级制。

闽海道
民国2年(1913年)2月置东路道,观察使驻闽侯县(今福州市区),辖闽侯、古田、屏南、闽清、长乐、连江、罗源、永泰、福清、霞浦、福鼎、宁德、寿宁、福安等14县。民国3年(1914年)5月改名。道尹驻闽侯县,为繁要缺,一等。后增领平潭县。民国16年(1927年)废。
厦门道
民国2年(1913年)2月置南路道,民国3年(1914年)改名。道尹驻思明县(今厦门市),为繁要缺,一等。辖莆田、仙游、思明、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同安、永春,德化、大田等11县。民国10年(1921年)10月增领金门县。民国16年(1927年)废。
汀漳道
民国2年(1913年)2月置西路道,民国3年(1914年)改名。道尹驻龙溪县(今漳州市),后移驻龙岩县,为要缺,二等。辖长汀、宁化、上杭、武平、清流、连城、归化、永定、云霄、龙溪、漳浦、南靖、长泰、平和、诏安、海澄、龙岩、漳平、宁洋等19县。民国4年(1915年)9月增领东山县。民国16年(1927年)废。
建安道
民国2年(1913年)2月置北路道,民国3年(1914年)改名。道尹驻南平县(今南平市延平区),为简缺,三等。辖南平、将乐、沙县、尤溪、顺昌、永安、建瓯、建阳、崇安、浦城、政和、松溪、邵武、光泽、泰宁、建宁等16县。民国16年(1927年)废。
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奉军事委员长南营行营令,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公署。民国24年(1935年)10月改并为7区。民国29年(1940年)9月,对各区辖县、驻地有所调整。民国30年(1941年)5月,改划为8区,辖县有所调整。民国34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拟定重新划为7区。10月增设第九区。民国36年(1947年),全省再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

福建省政府直辖
民国23年(1934年)7月时,福建省直辖福州市,周边的长乐、闽侯、福清、连江、罗源、永泰、平潭7县设立“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长乐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永泰县划入第二区(新),原第二区(旧)的福安、宁德、福鼎、霞浦4县来隶,专署驻地不变。同年,废思明县,设厦门市,由福建省直辖。民国28年(1939年)7月,第三区的寿宁县来隶。民国30年(1941年)5月,霞浦、宁德、福安、福鼎、寿宁5县划入第八区,第二区的永泰、闽清2县及第三区古田县来隶,辖县减为9县。民国32年(1943年)10月,闽侯县改名为林森县。民国35年(1946年)3月,第一区公署移驻林森县,6月移迁长乐县。民国36年(1947年)裁撤,原辖林森、闽清、永泰、长乐、福清、连江、平潭、罗源8县由省政府直辖,古田县移属第二区。民国末领福州、厦门2市及林森、闽清、永泰、长乐、福清、连江、平潭、罗源8县。
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辖福安、宁德、福鼎、霞浦、寿宁、屏南6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撤销,福安、宁德、福鼎、霞浦4县划入第一区,屏南2县划入第二区(新),寿宁县划入第三区(新)。
民国30年(1941年)5月,以第一区的霞浦、宁德、福安、福鼎、寿宁5县与周墩、柘洋2特种区,及第三区的屏南县组建“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民国34年(1945年)2月改周墩特种区为周宁县,8月改柘洋特种区为柘荣县。民国36年(1947年)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不变,屏南县移属第二区。民国末领霞浦、宁德、福安、福鼎、寿、周宁、柘荣7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南平县,辖南平、沙、尤溪、闽清、古田5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南平县,增领原第一区的永泰县、原第二区的屏南县、原第八区的永安县及原第九区的将乐、顺昌2县,辖县增为10县。民国29年(1940年)6月增领三元县;9月,古田、屏南2县划入第三区,永安县划入第七区,第七区的建宁、泰宁2县来隶,辖10县。民国30年(1941年)5月,永泰、闽清2县划入第一区,辖县减为8县。民国35年(1946年)1月三元县划入第九区。民国36年(1947年),原第一区古田县及原第八区屏南县来隶。民国末领南平、尤溪、沙、顺昌、将乐、建宁、泰宁、古田、屏南9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十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浦城县,辖浦城、建瓯、建阳、崇安、松溪、政和6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改称“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不变,增领原第九区的邵武县及原第二区的寿宁县,为8县。民国28年(1939年)7月,寿宁县改隶第一区。民国29年(1940年)6月增领水吉县;9月,专署移驻建阳县,原第二区的古田、屏南2县来隶,辖县为10县。民国30年(1941年)5月,古田县划入第一区,屏南县划入第八区。
第四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四行政督察区”及“第五行政督察区”,第四区专署驻仙游县,辖仙游、永春、德化、大田、惠安、莆田6县,第五区专署驻同安县,辖同安、晋江、南安、金门、安溪5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两区合并仍设“第四行政督察区”,原第四区的大田县划入第七区(原第六),专署驻同安县,辖同安、莆田、仙游、惠安、晋江、南安、安溪、金门、永春、德化10县。民国28年(1939年)7月专署迁驻永春县。民国30年(1941年)5月,德化县划入第六区,民国34年(1945年)7月复归,10月划入第九区。民国36年(1947年),专署移驻晋江县。民国末领晋江、莆田、仙游、南安、同安、永春、惠安、安溪、金门9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漳浦县,辖漳浦、诏安、南靖、平和、龙溪、长泰、海澄、东山、云霄9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改称“第五行政督察区”,辖县不变。民国29年(1940年)9月驻地移驻龙溪县,辖县不变。民国34年(1945年)4月,专署移驻平和县;10月,南靖、平和2县改隶第六区。民国36年(1947年)原第六区的南靖、平和、华安3县来隶,专署移驻龙溪县。民国末领龙溪、云霄、漳浦、诏安、海澄、长泰、东山、南靖、平和、华安10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
民国34年(1945年)10月,以第二区的三元县,第四区的德化县,第六区的宁洋、大田、永安3县,第七区的明溪、清流2县组建“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35年(1946年)1月16日成立专署,驻永安县。民国36年(1947年)改称“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不变,原第七区的宁化县来隶。
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七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龙岩县,辖龙岩、永定、上杭、武平、漳平、宁洋、华安7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改称“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不变,武平县划入第七区,原第四区的大田县来隶,辖县仍为7县。民国29年(1940年)9月,上杭县划入第七区,第二区永安县来隶。民国30年(1941年)5月,第四区德化县来隶,民国34年(1945年)7月复归第四区。10月宁洋、大田、永安3县划入第九区,第五区的南靖、平和2县来隶,辖县减为6县。民国36年(1947年)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南靖、平和、华安3县划入第五区(新),原第七区的长汀、连城、武平、上杭4县来隶。
第八行政督察区(已裁撤)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长汀县,辖长汀、永安、连城、宁化、清流、明溪6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不变,永安县划入第四区(新),原第七区的武平县及原第九区的建宁、泰宁2县来隶,辖县增为8县。民国29年(1940年)9月,建宁、泰宁2县划入第二区,第六区的上杭县来隶,辖县减为7县。民国34年(1945年)10月明溪、清流2县划入第九区,辖县减为5县。民国36年(1947年)撤销,长汀、连城、武平、上杭4县划入第七区,宁化县划入第六区。
第九行政督察区(已裁撤)
民国23年(1934年)7月设立“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邵武县,辖邵武、将乐、顺昌、建宁、泰宁5县。民国24年(1935年)10月撤销,分别划入新的第二区、第三区及第七区。

国共战争末期,福建省的大部分区域被中共占领,仅实际管辖福建沿海的部分岛屿。各行政督察区均因其专员公署溃散而消亡。民国38年(1949年)8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于福州市成立;9月,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行政区划通令,全省划分为福州厦门2地级市及8专区。次年3月,8个专区依次更名为闽侯Mìng-âu,原福建省政府直辖区)、福安Hó-ǎng,原第一区)、南平Nâng-běng,原第二区)、建瓯Gṳ̿ing-é,原第三区,同年改称建阳)、泉州Chôan-chiu,原第四区,同年改称晋江)、漳州Chiang-chiu,原第五区,同年改称龙溪)、永安Éng-an,原第六区)、龙岩Lêng-nâ,原第七区)。

县级行政区

清代福建省宣统三年(1911年)时,分为9府、2直隶州,下辖1厅、58县。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建制,一律改县[7],计61县。

民国22年(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将福建划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4省和福州、厦门2特别市,辖64县(参见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一级行政区列表)。民国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时仍辖1市64县。民国24年(1935年)置厦门市。

民国24年起,福建省政府开始在省内设置特种区,名义上归县辖,但其职能与县几乎平级。民国27年(1938年),全省行政区划为7行政督察区、1市、62县、7特种区。民国30年(1941年)福州被日军攻克,第一区专署迁往永安。民国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为8行政督察区、2市、64县、2特种区。

民国34年(1945年)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9行政督察区、2市、66县。民国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区划为7行政督察区、67县、2市、10市辖区、899乡(镇)。至民国38年(1949年)时未变。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福建省各县、市沿革情况如下:

福建省
行政督察区 专署驻地 代码 县等级 县市局 驻地(2023年4月) 北洋时期 沿革
省政府直辖 09001 不适用 福州市 鼓楼区(今福州市鼓楼区 闽海道 民国22年(1933年)5月析闽侯县城区置[8],旋因福建事变而未能实施,于民国23年(1934年)7月裁撤[9]。民国31年(1942年)4月1日省政府令设立福州市政筹备处。民国35年(1946年)1月复析林森县城厢区置。辖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等5区。
09019 不适用 厦门市 思明区(今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道
(驻地)
清代为泉州府思明县辖地,民国元年(1912年)4月15日,福建省政务院批准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岛)和翔风里的金门、大小嶝及附属各岛置思明县。县名源于清初郑成功在此抗清,将“中左所”改名为“思明州”以明志。民国16年(1927年)海军管理时,曾有设市之动议,但未实现[10]。民国22年(1933年),福建省政府拟设思明市;5月,行政院令准析思明县置厦门市[11],设市政筹备处。“中华共和国”期间,曾设立厦门市政府。民国23年(1934年)4月,废市政筹备处,改设厦门特种公安局,管辖区域内一切行政,实为变相的市政府[12]。民国24年(1935年)2月行政院再次准令设市,同时废思明县;4月1日,厦门市政府正式成立。民国34年(1945年)全市划分为厦西、厦南、厦港、禾山、鼓浪屿等5区。
09002 一等 林森县 治福州城(今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新民社区),民国35年(1946年)1月迁西涧(今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一带) 闽海道
(驻地)
清代为福州府附郭闽县侯官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并2县为闽侯县。因辖区过于广阔,民国22年(1933年)时又复分置为闽县(驻营前,今长乐市西营前街道)、侯官县(驻白沙,今闽侯县西北白沙镇),以大樟溪为界[8],均未成立县政府。翌年7月再次合并复置闽侯县。民国32年(1943年)10月,为纪念己故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原籍闽侯县),改名为林森县[13]
09005 三等 闽清县 梅城镇(今闽清县驻地梅城镇 闽海道
09006 二等 长乐县 太平桥(吴航镇,今长乐区驻地吴航街道 闽海道
09007 三等 连江县 敖江镇(今连江县驻地凤城镇 闽海道
09008 三等 罗源县 凤山镇(今罗源县驻地凤山镇 闽海道
09009 二等 永泰县 鹤皋镇(今永泰县驻地樟城镇 闽海道 清代为永福县,因与广西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年)1月改名。以唐代县名得名[14]
09010 二等 福清县 玉融镇(今福清市驻地玉屏街道河头巷) 闽海道
09018 三等 平潭县 潭城镇(今平潭县驻地潭城镇 闽海道 清代为福州府平潭海防同知,民国2年(1913年)10月置县。
第一区 福安县 09011 二等 霞浦县 城坊(长溪镇,今霞浦县城区松城街道 闽海道 清代为福宁府附郭霞浦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
09012 二等 福鼎县 福鼎市城区桐山街道 闽海道
09013 未定 柘荣县 双城镇(今柘荣县驻地双城镇 (闽海道) 民国27年(1938年)12月析霞浦县北部第四区置柘洋特种区,民国34年(1945年)8月改为县[15]
09014 二等 宁德县 蕉城镇(今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 闽海道
09015 三等 寿宁县 鳌阳镇(今寿宁县驻地鳌阳镇 闽海道
09016 未定 周宁县 周墩镇(狮城镇,今周宁县驻地狮城镇 (闽海道) 民国24年(1935年)5月析宁德县西北置周墩特种区(一说民国27年置),民国34年(1945年)2月以周墩特区及宁德县部分地置县[16],以周墩、宁德两地首字为名。
09017 二等 福安县 城厢镇(今福安市城区城南街道 闽海道
第二区 南平县 09003 二等 古田县 玉屏镇(今古田县古田水库区) 闽海道
09004 三等 屏南县 双溪镇(今屏南县东北双溪镇 闽海道
09052 一等 南平县 超骧镇(今南平市延平区 建安道
(驻地)
清代为延平府附郭南平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
09053 三等 将乐县 古镛镇(今将乐县驻地古镛镇 建安道
09054 二等 沙县 凤岗镇(今三明市沙县区驻地凤岗街道 建安道
09055 二等 尤溪县 城溪(今尤溪县驻地城关镇 建安道
09056 二等 顺昌县 双溪镇(今顺昌县城区双溪街道 建安道
09064 三等 泰宁县 垆峰镇(今泰宁县驻地杉城镇 建安道
09065 三等 建宁县 濉安镇(今建宁县驻地濉溪镇 建安道
第三区 建阳县 09058 一等 建瓯县 建安镇(今建瓯市城区(旧芝城镇)) 建安道 清代为建宁府附郭建安县瓯宁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民国2年(1913年)3月合并两县,以两县首字为名。
09059 三等 崇安县 清献镇(今武夷山市城区崇安街道 建安道
09060 一等 浦城县 西山镇(今浦城县城区南浦街道 建安道
09061 三等 政和县 城厢镇(今政和县城区熊山街道 建安道
09062 三等 松溪县 松源镇(今松溪县城区松源街道 建安道
09063 二等 邵武县 邵武市城区昭阳街道 建安道 清代为邵武府附郭邵武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
09066 二等 建阳县 景贤镇(今建阳区驻地潭城街道 建安道
09068 三等 水吉县 水吉镇(复兴镇,今建阳区水吉镇 (建安道) 民国29年(1940年)6月析建瓯县北部置[17],因驻地水吉镇得名。
09069 未定 光泽县 杭川镇(今光泽县驻地杭川镇 (建安道) 民国23年(1934年)7月划属江西省管辖[18]。民国36年(1947年)6月复归福建省[19]
第四区 晋江县 09020 三等 金门县 珠浦镇(今金门县驻地金城镇 厦门道 民国3年(1914年)7月析思明县(今厦门)大小金门岛屿置[20]。民国4年(1915年)1月县公署正式成立[21]。以金门岛得名。
09021 一等 莆田县 城厢镇(今莆田市城厢区 厦门道 清代为兴化府附郭莆田县,民国元年(1912年)10月前废府留县。
09022 一等 仙游县 中山镇(今仙游县城区鲤城街道 厦门道
09023 一等 晋江县 温陵镇(今泉州市丰泽区 厦门道 清代为泉州府附郭晋江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
09024 一等 南安县 溪美镇(今南安市丰州镇 厦门道
09025 二等 惠安县 螺城镇(今惠安县驻地螺城镇 厦门道
09026 二等 安溪县 城苑镇(今安溪县驻地凤城镇 厦门道
09027 二等 同安县 大同镇(今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 厦门道
09028 二等 永春县 永春县驻地桃城镇 厦门道 清代为永春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县。
第五区 龙溪县 09040 三等 云霄县 云陵镇(今云霄县驻地云陵镇 汀漳道 清代为云霄厅,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县。
09041 一等 龙溪县 崇安镇(今漳州市龙文区 汀漳道
曾为驻地
清代为漳州府附郭龙溪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
09042 三等 华安县 华崶镇(石宝镇,今华安县驻地华丰镇 汀漳道 原属龙溪县北部华崶县佐辖境,因距县驻地百余里,难于管理,于民国17年(1928年)5月置县。
09043 二等 漳浦县 绥安镇(今漳浦县驻地绥安镇 汀漳道
09044 三等 南靖县 靖城镇(今南靖县东北靖城镇 汀漳道
09045 三等 长泰县 武安镇(今漳州市长泰区驻地武安镇 汀漳道
09046 三等 平和县 大洋陂(九峰镇,今平和县九峰镇 汀漳道
09047 三等 诏安县 中山镇(今诏安县驻地南诏镇 汀漳道
09048 三等 东山县 铜山镇(今东山县东北铜陵镇 汀漳道 民国4年(1915年)4月,福建省拟析诏安县铜山县佐辖地(铜山岛)及漳浦县古雷半岛置铜山县。9月,内务部以江苏省己有铜山县,为避免重名,而铜山旧名东山,核定置县并定名为东山县[22]
09049 三等 海澄县 城区镇(今漳州市龙海区东南海澄镇 汀漳道
第六区 永安县 09029 三等 德化县 浔中镇(今德化县驻地龙浔镇 厦门道
09030 三等 大田县 坊都(均溪镇,今大田县驻地均溪镇 厦门道
09033 二等 宁化县 城东镇(今宁化县驻地翠江镇 汀漳道
09036 三等 清流县 城厢镇(今清流县驻地龙津镇 汀漳道
09038 三等 明溪县 明溪寨(雪峰镇,今明溪县驻地雪峰镇 汀漳道 清代为归化县。因县名意义不甚适宜,民国21年(1932年)12月改名[23]。因县境内明溪得名。
09051 三等 宁洋县 城厢镇(今漳平市双洋镇 汀漳道
09057 二等 永安县 燕江镇(今永安市城区) 建安道
09067 未定 三元县 三元镇(三民镇,今三明市三元区 (建安道) 民国28年(1939年)2月析沙县三元镇置三元特种区。民国29年(1940年)6月以特种区辖境及明溪县东部、永安县北部置[24]
第七区 龙岩县 09031 二等 龙岩县 新罗镇(今龙岩市新罗区 汀漳道
(驻地)
清代为龙岩直隶州,民国2年(1913年)3月改置县。
09032 一等 长汀县 中山镇(今长汀县汀州镇 汀漳道 清代为汀州府附郭长汀县,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
09034 二等 上杭县 城厢镇(今上杭县驻地临江镇 汀漳道
09035 二等 武平县 城厢镇(今武平县驻地平川街道 汀漳道
09037 三等 连城县 莲峰镇(今连城县驻地莲峰镇 汀漳道
09039 二等 永定县 凤城镇(今永定县驻地凤城镇 汀漳道
09050 三等 漳平县 菁城镇(今漳平市城区菁城街道 汀漳道

1949年前的行政区划年表

福建省行政区划年表
说明:“?”表示不能确定其发生年份或月份,故放于最有可能的一年内,详见注释
公历 民国纪元 其他 行政区划变更
1912年 民国1年 61 1海防厅
  • 析同安县置思明县(4月)
  • 废福州府,合并闽县、侯官县为闽侯县(10月前)
  • 废福宁府留霞浦县(10月前)
  • 废延平府留南平县(10月前)
  • 废建宁府留建安、宁瓯2县(10月前)
  • 废邵武府留邵武县(10月前)
  • 废兴化府留莆田县(10月前)
  • 废泉州府留晋江县(10月前)
  • 废漳州府留龙溪县(10月前)
  • 废汀州府留长汀县(10月前)
  • 永春直隶州为永春县(10月前)
  • 龙岩直隶州为龙岩县(10月前)
  • 云霄厅为云霄县(10月前)
1913年 民国2年 61
  • 建安、宁瓯2县合并为建瓯县(3月)
  • 改平潭海防厅为平潭县(10月)
1914年 民国3年 62
  • 永福县改名永泰县(1月)
  • 析思明县置金门县(7月)
1915年 民国4年 63
  • 析诏安县置东山县(9月)
1916年 民国5年 63
1917年 民国6年 63
1918年 民国7年 63
1919年 民国8年 63
1920年 民国9年 63
1921年 民国10年 63
1922年 民国11年 63
1923年 民国12年 63
1924年 民国13年 63
1925年 民国14年 63
1926年 民国15年 63
1927年 民国16年 63
1928年 民国17年 64
  • 析龙溪县置华安县(5月)
1929年 民国18年 64
1930年 民国19年 64
1931年 民国20年 64
1932年 民国21年 64
  • 归化县改名明溪县(12月)
1933年 民国22年 65 1
  • 析闽侯县置福州市(5月)
  • 分闽侯县为闽县、侯官县(?月)
1934年 民国23年 63 1特种区
  • 闽县、侯官县合并为闽侯县(7月)
  • 省福州市入闽侯县(7月)
  • 光泽县改隶江西省(7月)
  • 析宁德县置三都特种区(11月)
1935年 民国24年 62 1 3特种区
1936年 民国25年 62 1 6特种区
1937年 民国26年 62 1 5特种区
1938年 民国27年 62 1 7特种区
1939年 民国28年 62 1 7特种区
1940年 民国29年 64 1 2特种区
1941年 民国30年 64 1 2特种区
1942年 民国31年 64 1 2特种区
1943年 民国32年 64 1 2特种区
  • 闽侯县改名林森县(10月)
1944年 民国33年 64 1 2特种区
1945年 民国34年 66 1
1946年 民国35年 66 2
  • 析林森县置福州市(1月)
1947年 民国36年 67 2
  • 江西省光泽县来属(6月)
1948年 民国37年 67 2
1949年 民国38年 67 2

人口

民国前期,福建省因护法之役国民革命军北伐剿共战争闽变之故,全省人口逐渐减少,主要移民海外如东南亚台湾等地。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人口为1584.93万人;到民国23年(1934年)为1084.77万人,比起民初减少了500.16万人。民国26年(1937年)抗战前夕,人口为1240.79万人。以后由于战争的影响,人口数量逐渐下降,民国36年(1947年)降至1105.73万人,比抗战前夕减少了135.06万人[25]

以下依据中华民国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1934年出版)、内政部统计司编《民国十七年各省市户口调查统计报告》(1931年出版)、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40年出版)、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1952年出版,页19-21)所提供的人口数据[26]

福建人口
调查年代 户数 人口 男性 女性 每户平均人口 性别比例
1912年 3,012,000 15,849,000 8,908,000 6,942,000 5.26 128.30
1928年 10,071,000 无资料 无资料
1936年 2,265,000 11,756,000 6,761,000 4,994,000 5.19 135.37
1947年 2,448,000 11,143,000 5,771,000 5,372,000 4.55 107.44

政府体制

省会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以前,省会在闽侯县。民国27年(1938年)省会迁往永安县,抗战胜利后复治林森县(旧称闽侯县)。民国35年(1946年)1月析林森县城厢区置福州市,均位于今福建省福州市。民国38年(1949年)8月,福建省政府随着中华民国国军,从福州市迁至金门县。

省行政机构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福建新军于九月十九日(公历11月9日)起义,二十一日(公历11月11日),新军建立福建都督府,下置参议会,协调都督掌理政权[2]。二十五日(公历11月15日),厦门军政分府建立。民国元年(1912年)11月16日,遵照北洋政府的制度,置民政长,为全省民政长官,下设内务,财政等司。民国3年(1914年)5月23日改民政长为巡按使,下设政务、财政等厅。民国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为省长。

民国15年(1926年)12月24日,国民政府筹建省临时政务委员会。次年1月2日,建立省临时政治委员会,为全省临时最高权力机构;25日,设省临时政务委员会和省财务委员会,为省临时政治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民国16年(1927年)以蒋中正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发动清党后,省临时政委员属于南京国民政府。7月3日,省临时政治委员会改组为福建省政府[27]。民国22年(1933年)第十九路军发动福建事变,召开人民临时代表大会,议决建立人民革命政府,公开与南京国府对抗。为此,南京国府于民国23年(1934年)1月12日改组福建省政府,设委员9人。抗战期间,日军攻陷福建省会福州,福建省政府实际成为地方流亡政府。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战结束,福建省政府恢复其行政管辖区域。民国37年(1948年)9月15日,改组省政府[28]。民国38年(1949年),解放军占据福建本部,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

最高首长

临时政府时期

辛亥革命后,福建省于11月9日独立。中华民国建立初期,各省都督兼管辖民政等。福建省于民国元年(1912年)11月16日设立民政长,为省最高行政长官。

北洋政府时期

民国6年(1917年)12月3日,广州军政府任命陈炯明为援闽粤军总司令,挥兵入福建,于漳州建立护法区,并控制着福建南部及西部。民国7年(1918年)11月30日,广州军政府任命林葆怿为福建省督军,陈炯明为省长。民国9年(1920年)6月29日,陈炯明李厚基达成协议,并于8月12日率部返回广东。民国11年(1922年)10月2日,皖系徐树铮携80万元投王永泉,并在延平通电成立“建国军政制置府”,自任“总领建国军政制置事宜”。10月8日任王永泉为福建总抚,兼辖民政。“制置府”受各方反对,10月31日王永泉改称总司令,公推林森任省长。民国15年(1926年)12月2日,周荫人北逃浙江,萨镇冰宣布归顺国民政府,并于4日向北京政府辞职。

军政长官
职位 任别 姓名 就任 离任 备注
福建省都督 1 孙道仁 1911年11月9日 1912年12月30日 孙以清统制被推为省都督
  • 兼领都督 刘冠雄(1912年12月5日 - 1912年12月30日;孙12月5日来京,以中华民国海军总长兼领福建都督,12月30日裁缺)
福建省护军使 1 黄培松 1913年7月24日 1913年11月29日 11月29日裁缺
2 李厚基 1914年7月18日 1916年3月21日 1914年7月复设
福建省将军 1 李厚基 1916年3月21日 1916年7月6日 由省护军使改
福建省督军 1 李厚基 1916年7月6日 1923年1月12日 由省将军改,1月12日裁缺
  • 督军 林葆怿(1918年11月30日 - 1918年12月12日;以广州军政府总裁兼海军部部长兼任为省督军,12月12日由陈炯明兼办福建军务)
  • 福建总抚 王永泉(1922年10月8日 - 1922年10月31日;由皖系徐树铮任命,兼军民两政)
  • 省总司令 王永泉(1922年10月31日 - 1923年1月12日;王永泉反对“建国军政制置府”,改称总司令,1月12日裁缺)
福建省督理 1 孙传芳 1923年3月20日 1924年5月13日
2 周荫人 1924年5月13日 1925年1月16日
福建省督办 1 周荫人 1925年1月16日 1926年12月2日 由省督理改,周12月2日逃浙江
民政长官
职位 任别 姓名 就任 离任 备注
福建省民政长 1 张元奇 1912年11月16日 1913年11月20日
  • 暂护民政长 江畬经(1913年5月9日 - 1913年8月21日;张批准请假,以省内务司长兼任为暂护民政长)
  • 暂护民政长 刘次源(1913年7月15日 - 1913年11月20日)
2 汪声玲 1913年11月20日 1914年5月3日
3 许世英 1914年5月3日 1914年5月23日
福建省巡按使 1 许世英 1914年5月23日 1916年5月6日 由省民政长改
  • 兼署巡按使 李厚基(1916年4月17日 - 1916年5月6日;许4月17日上京,以省督军兼署巡按使)
福建省省长 1 胡瑞霖 1916年7月6日 1917年7月18日 由省巡按使改,署任
2 李厚基 1917年7月18日 1922年10月15日 以省督军兼任为省长,兼署
  • 省长 陈炯明(1918年11月30日-1920年8月12日;以广州军政府援闽粤军总司令兼任为省长,8月12日回广东)
3 萨镇冰 1922年10月15日 1926年12月4日 1923年2月8日公推任,1926年12月4日离职
  • 省长 林森(1922年10月31日-1923年3月3日;3月3日通电卸任)

国民政府时期

民国15年(1926年)11月,国民革命军挥兵入福建,并先后设立6个政治监察署,负责各县市的行政工作;12月3日,国民革命军进入省会福州;12月25日,设立省政务委员会及省财政委员会,负责行政与财务工作。民国16年(1927年)1月3日设立省临时政治会议,下辖省政务及财政两委员会;4月27日,国民政府委任福建省政府官员,省政府于7月3日[27]由省政治委员会改设。

职衔 任别 姓名 任期 备注
福建省政务委员会
主任委员
第1任 戴任 1926年12月25日 - 1927年4月3日 戴长期不到职,由张代理,4月3日清党,戴逃离福建
代理 张贞 1926年12月25日 - 1927年5月1日 以福州留守司令兼省政务委员任为代理主任委员
福建省临时政治会议
主席
第1任 蒋中正 1927年1月3日 - 1927年5月1日 蒋兼任,但未到职,由何应钦及方声涛代理
代理 何应钦 1927年1月3日 - 1927年1月28日 以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总指挥兼会议委员兼任为代理会议主席
代理 方声涛 1927年1月28日 - 1927年5月1日 何率部北上浙江,以会议委员兼任为代理会议主席
福建省政府
主席
第1任 杨树庄 1927年5月1日 – 1932年12月7日 以国民政府海军部部长兼任为省主席
代理 陈乃元 1929年2月5日–1930年1月6日 杨长期因病不到职,以省民政厅长兼任为代理省主席
代理 方声涛 1930年1月6日–1932年12月7日 杨长期因病不到职,以省保安处长兼任为代理省主席
第2任 蒋光鼐 1932年12月7日–1933年12月20日 随后十九路军宣布独立建立中华共和国
第3任 陈仪 1934年1月12日–1941年8月28日
第4任 刘建绪 1941年8月28日–1948年9月16日
第5任 李良荣 1948年9月16日–1949年1月20日
第6任 朱绍良 1949年1月20日–1949年10月4日 福建本部随后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接管

周边地区

北洋政府时期
国民政府时期 (二战前)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
1949年(国府迁台前)

注解

  1. ^ 1949年后中华民国政府迁台,疆域减为金马地区

参考文献

  1. ^ 1936-37年の中国人口(统计). [2021-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3). 
  2. ^ 2.0 2.1 徐晓望,《福建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3. ^ 3.0 3.1 《福建通史 大事記》. [2021-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郑锦华. 中共闽浙赣边区史. 福建省: 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3年. ISBN 7561508468. 
  5. ^ 國共在大陸的最後一戰發生了什麼. [2021-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0). 
  6. ^ 文摘报. 从南日岛到东山岛:国共两军攻守易位. 凤凰卫视. 2009-02-26 [2019-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4). 
  7. ^ 傅林祥谓民国元年10月以前改府、州、厅为县,《近六十年全国郡县增建志要》附录(第82页)作民国二年3月合并,当是事后向北京政府呈报核备的时间。见《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中华民国卷》第255页注释4。
  8. ^ 8.0 8.1 《国民政府公报》第1124号,民国22年5月8日,第4页;又《国民政府公报》第1176号,民国22年6月27日,第6页。
  9. ^ 《国民政府公报》第1494号,民国23年7月23日,第4页。
  10. ^ 钱端升:《民国政制史》下册,第418页。
  11. ^ 《国民政府公报》第1124号,民国22年5月8日,第4页。
  12. ^ 钱端升:《民国政制史》下册,第419页。
  13. ^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617号,民国32年10月27日,第16页。
  14. ^ 《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
  15. ^ 《全国行政区域变更一览表(33年9月至34年11月)》。
  16. ^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753号,民国34年2月14日,第5页。
  17. ^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785号,民国29年6月29日,第14页。
  18. ^ 《国民政府公报》第1489号,民国23年7月17日,第4页。
  19. ^ 内政部方域司:《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第67页。
  20. ^ 《政府公报》第785号,民国3年7月13日,舫27册,第703页。
  21. ^ 《政府公报》第1016号,民国4年3月8日,第35册,第7295页。
  22. ^ 《政府公报》第1218号,民国4年9月28日,第41册,第1121页。
  23. ^ 《国民政府公报》第1015号,民国21年12月28日,第10页;《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误作民国22年(1933年)12月改名。
  24. ^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270号,民国29年6月29日,第13页。
  25. ^ 《福建省志·人口志》.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6. ^ 民國人口:研究史の整理と展望. [2012-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5). 
  27. ^ 27.0 27.1 《申报》民国十六年七月五日第四页:“闽省政府成立盛况:……三日晨……省委员在省者全数就职……”。另七月六日第四页:“闽政府成立后之会议:省委员三日午后第一次会议,举杨树庄、方声涛、郑宝菁、陈培锟、殷汝骊为常务委员……。三日晚各界均参加欢祝省政府成立,提灯游行甚盛”。
  28. ^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48,中华民国三十七年戊子。

参见

前任:
 福建省
   中华民国一级行政区
1912年-1949年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
继任:
  中华民国福建省
残存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