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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wlou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Friend2008 (留言) 2011年5月28日 (六) 17:30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可恶!竟敢毁谤真佛宗!

不是我说你们,真佛宗并非邪教

举例:

一;若真佛宗是邪教,那它的创办者为何会说要‘慈悲喜舍’?

二;如果它真的是邪教,那为什么他有逾五百万名弟子,包括明星(假如真佛宗真是邪教,那我想,那些明星早就被唾弃了,那些明星何必皈依),连西藏赫赫有名的喇嘛都会皈依(本条目称达赖喇嘛批评过本教是事实,卢胜彦曾经与达赖喇嘛会面是假,但事实正好相反,那封信可能是假的也说不定呢)?

三;如果它真的是邪教,那其创办者何必写两百多本小说(本条目里也未提及)?而且他的小说也劝人莫邪淫、莫嗜酒......难道她的小说就只有怪力乱神而已吗?没有可读的价值吗?荒谬。(咳。咳。)

四;卢胜彦自称活佛、金刚上师,但从未受过出家人的戒律,本身还娶妻生子之说,此说法假得离谱!其实她结婚生子是在出家前,他也在西雅图剃度出家,只是那些所谓“正信佛教”的教徒一知半解而已。

五;卢胜彦在马来西亚聚会现场进行拍卖,一顶所戴过的五方佛冠冕,拍卖30万美元;一件所穿过的袈裟,拍卖10万美元,文中称他这么做将信仰与金钱挂钩,他拍卖只是为了作慈善还说不定呢。

六;那些自称“正信佛教”的教徒曾经想在卢胜彦举办法会烧死他呢,这不是要犯了谋杀罪是什么?本文里也没提及。

七;媒体报导女信徒被性侵一段落,纯属虚构。那些没良心的媒体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目光才这么做的。(啧啧啧......)

八;2010年10月4日真佛宗麻豆万化共修会主持人莲刚讲师黄金龙与其子黄伟哲因连续性侵犯共修会内小学六年级未成年少女8年,被台南地方法院分别判有期徒刑9年2月和3年2月。这不关真佛宗的事,卢胜彦并未鼓励黄金龙犯邪淫罪,这只是他自己造的业!(咳!)

九;吐登达吉后来直接表明没有莲花童子这位菩萨,也没有摩诃双莲池这个净土,更没有灵仙真佛宗这个传承。每次说起卢胜彦及高安民,不时更加上卢胜彦这个大魔头的称呼,而且语气充满厌恶。这一段所引证的新闻是在2010年发表的,吐登达吉在2010年以前已经圆寂,这个新闻肯定是假的。又,卢胜彦根本不认识高安民,这个新闻肯定是乱造。

十;2002年卢胜彦和雷藏寺在华盛顿州被控诉,一名女信徒指控被卢胜彦以密宗双修加持治病为借口性侵犯。这一段提到卢胜彦双修加持了女信徒,但卢胜彦闭口不谈双修(虽然在2000年在香港提过一次,但吐登达吉警告他不要传双身法后,他并没有传双身法,很明显,这个指控是假的);还有,华盛顿州州长对他很崇敬,哪敢为他冠上莫须有的罪名呢?

......(吐血)

这些例子可供查证,可在Google上搜寻,也可见卢胜彦的文集,还有他的弘法影片(在Youtube)。

因为如此,我在Google搜索‘真佛宗’时,将中文维基百科的网站屏蔽搜索了,理由是条目主观,听信谣言。 (不是说“内容亦务必符合中立观点”么?怎么只会在鸡蛋里挑骨头呢?还敢支持这个条目被推荐,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投反对票!)

感叹:真是世风日下,人无慧眼,末法时代,不识名师!我想,要是释迦牟尼佛读了这篇文章,一定会伤心欲绝!(呜......)

p.s.谢绝回复。

可恶!竟敢毁谤真佛宗之三——我挂上“TotallyDisputed”模板的原因

上面两位仁兄已经在为真佛宗辩护了,你们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请容我仔细的分析本文章的中立性和准确性都有争议的原因——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5年指出,卢胜彦创立的团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已于1995年12月15日在其《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指真佛宗为邪教组织。: 《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里只提到“卢胜彦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攻击我党和政府,并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所谓为“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通过报刊电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该组织还在上海、广州、昆明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委任主持人,向我偷运、散发大量该组织书籍和宣传品,发展成员,建立组织。” 卢胜彦确实敌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年轻时,他在台湾服兵役,任校级军官,儅过“反共斗争教育”的教官。他研究过毛泽东的思想,认为毛泽东是打倒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者(其实毛泽东到最后也是个人主义)。这是他在评论星云大师的‘怎样做个佛光人’时,无意间透露的。他所写的两百多本书里,很少谈到政治。也许中央政府误解了卢胜彦于1989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的本意吧。他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难道有错吗?六四事件中的确死了很多人,但中央政府置之不理而已。这也许是中央政府对于在台湾发起的真佛宗有偏见吧。

2、关于1976年创设道教意味很强的灵仙宗,并以撰写灵异、道法、佛学书籍,结果轰动一时。此后,卢胜彦又在著作中撰写大量关于佛教,尤其是关于密法的文章,内容非常夸张,充满怪力乱神成分,犹如科幻神怪小说,内容令人喷饭。其内容与修行方面并没有任何关联,多半是自我吹捧,自己如何了不起的内容,因此正统佛教将其著作视为大妄言的著作。 你们瞎了眼吗?他的前五部著作(第一部是诗集《淡烟集》)是他在青春时期的自心流露,后面的著作撇去那些你们所谓“怪力乱神”的内容不谈,他也写了很多静心的文章、劝世的故事,还有他多次出国旅游的所见所闻和感想(例如他的“戒淫三部曲”《当下的清凉心》《当下的明灯》《那老爹的心事》,还有旅游系列《人生的空海》《寻找另一片天空》《神话与鬼话》等等)。他从青春时期至今已经写了225本小说,且仍在写作中。他曾经说过“我的兴趣只有三个:写作、测量、修法”。他也曾经说过“如果我所说的一切是假的,我愿意...(后续请看上面的二位仁兄的讨论)”你们都没有提到,反而以偏概全,就凭你们所说的就可以判定卢胜彦是大骗子?

3、台湾宗教学者江灿腾表示印顺跟他划清界线。谁是江、灿腾?同样的,卢胜彦及高安民曾皈依香港密宗黄教吐登逹吉上师,谁是高安民?卢胜彦可不认识他。

4、吐登达吉后来直接表明没有莲花童子这位菩萨,也没有摩诃双莲池这个净土,更没有灵仙真佛宗这个传承。每次说起卢胜彦及高安民,不时更加上卢胜彦这个大魔头的称呼,而且语气充满厌恶。如果是这样子,卢胜彦就不会皈依吐登达吉了。(你们不是说他一直自吹自擂么?)但吐登达吉确实曾骂过他。(俗话说打是疼,骂是爱嘛。)

5、卢胜彦推广真佛宗方式倒是十分多元,例如有网际网路、有线电视广告及节目等。台湾影视圈有一些艺人,如郭子乾、邰智源、徐雅琪夫妇、赵舜、施文彬、辛隆后来改名辛龙、小亮哥夫妇等皈依卢胜彦。你们没有提到报纸?他十分重视自己所创办的“真佛报”和“华雨报”,这两份报纸你们没有提到?如果真佛宗是邪教,那些个知名艺人为何要皈依?

6、马来西亚佛教团体针对真佛宗密教总会于2007年举办的一系列由卢胜彦主持的法会与活动,于2007年10月28日在十五碑佛寺举办“真佛假佛?破邪显正!”论坛,并在会上呼吁请马来西亚政府禁止附佛外道真佛宗卢胜彦再进入马来西亚,以免为害及误导马来西亚纯正的佛教信仰。上面第二位仁兄已经提到了,大家都爱“白雪公主”。

7、马来西亚七个佛教团体,包括马来西亚佛教总会、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来西亚佛教弘法会、锡兰佛教精进会、国际佛光会马来西亚协会、佛教慈济功德会及马来西亚佛教金钢乘总会,文告列出的卢胜彦所创的真佛宗六项不法举证:

1.卢胜彦宣称他是佛,是释迦牟尼佛的兄弟,但未证说证,犯了大妄语戒。
2.卢胜彦自称为莲生活佛、金刚上师,并将真佛宗视为佛教密宗。密宗最重视传承,然而卢胜彦却没有密宗宗派所认可的传承。
3.卢胜彦在马来西亚聚会现场进行拍卖,一顶所戴过的五方佛冠冕,拍卖30万美元;一件所穿过的袈裟,拍卖10万美元,将信仰与金钱挂钩。
4.卢胜彦自称活佛、金刚上师,但从未受过出家人的戒律,本身还娶妻生子。
5.卢胜彦自称有无上法力,能替信徒治病、能令信徒发财,与神棍无异。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已于1995年12月15日在其《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指真佛宗为邪教组织。我的反駁如下:

1.卢胜彦宣称他是佛,是释迦牟尼佛的兄弟,但未证说证,如何知道?你们懂得如何分辨谁是真佛、谁是假佛么?

2.卢胜彦自称为莲生活佛、金刚上师,并将真佛宗视为佛教密宗。密宗最重视传承,盧勝彥他自己都提到了這一點,你們不會去問她所皈依過的上師?
3.卢胜彦在马来西亚聚会现场进行拍卖,一顶所戴过的五方佛冠冕,拍卖30万美元;一件所穿过的袈裟,拍卖10万美元,将信仰与金钱挂钩;那是你們誤會了。那些錢交給了盧勝彥所創辦的“華光功德會”去做慈善,你們不知道?
4.卢胜彦自称活佛、金刚上师,但从未受过出家人的戒律,本身还娶妻生子,那是在美國出家之前的事。他確實找了一位顯教師傅剃度。
5.卢胜彦有法力能替信徒治絕症,但他提到:“能夠治好的病去找醫生治,醫生沒有辦法的才來找我,但能不能夠好,也得看運氣。”我沒聽説過他能令信徒發財(他也提到財富最後也會變成別人的,最好不要去計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已于1995年12月15日在其《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指真佛宗为邪教组织。上面已經提到了。

8、什么?你们把壹周刊的报道拿来撰写媒体报导女信徒被性侵一章?壹周刊为了销量,不择手段,他们的报道有90%的成分是不可信的。真佛宗的分堂信法堂(在香港某一処)对此出版了一本书,澄清“方晴”一案(那本书是在大约1993年出版的,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9、2010年10月4日真佛宗麻豆万化共修会主持人莲刚讲师黄金龙与其子黄伟哲因连续性侵犯共修会内小学六年级未成年少女8年,被台南地方法院分别判有期徒刑9年2月和3年2月。那是黄金龙自己的事,跟真佛宗无关。

10、条目里对于真佛宗的修法仪轨只字未提。英文维基百科里面对于真佛宗的条目最少都有提到。

反正我说了这么多,也没有用。你们都喜欢对别人指指点点,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死后就把它放在神龛里膜拜(就像释迦牟尼佛一样,他在世时也受到毁谤,死后变成永远的佛教教主)。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

我再次呼吁维基百科重视这个条目!(你们不重视也行,反正真佛宗里任何人都不会在乎这些毁谤)谢谢!Kunuk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7:33 (UTC)

真佛宗-佛教?非佛教?

撰稿人: 陈昭钦 2006-06-29

佛教本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宗教,但是对于一些利用佛教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 或者打着佛教招牌, 却散播和提倡非正信佛教教义者,正信佛教徒是因该与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伪佛教团体划清界线。这么做不是搞对抗或者打压,而是不希望普罗大众对佛教教义产生误解,混淆。 近来马来西亚真佛宗总会在东方日报刊登了几篇有关于真佛宗“教主“卢胜彦或自称连生活佛的个人文章,其中所谈的佛法似是而非,不是正信佛法。为了让大众理解何以卢胜彦所宣扬的佛法是非正信, 我们有必要对佛法(佛陀所觉悟的真理)和佛教徒的修行原则做个探讨。佛法是佛陀在菩提树下觉悟的真理-不共一切外道的缘起法,佛陀认为世间一切不外是因缘和合。由于诸法是由众缘所组成,诸法的特征是生灭无常,不确定性和没有绝对性;因为这世间是无常和不确定性, 所以它是dukkha (苦,不圆满的) ; 无常, 不确定性和苦的世间法, 当然也就没有永恒不变, 自主性的我-无我! 佛教徒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彻底透视这缘起,无常, 无我的世间,完全去除内心的无明和爱染而亲证涅磐。无常(苦,不确定性), 无我(空)和涅磐 构成了佛教的三法印, 三条区别佛法和非佛法的原则。 为了方便后人理解她的教法,佛陀把她所证悟的宇宙真理整理成四圣谛。四圣谛是如理思惟世间苦恼的逼迫现象(苦谛),如理思惟苦恼 产生的根源(集谛), 如理思惟苦恼的灭除(灭谛) 和如理思惟灭除苦恼的方法(道谛)。佛陀所提供的道谛是远离极端的苦行和纵欲的乐行-八正道。八正道是: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和正定。众生只要依据这八条正确的道路,就可以灭除苦恼的根源-无明和爱染,而达到苦恼的止息-涅磐。四圣谛和八正道可以说是佛教徒修行的指南针。从八正道的内容来看,佛教徒的修行原则主要是以智慧(慧)和崇高的道德(戒)为主,再配合专注力(定)的培养,来达到内心不断的净化。 这方面可以从一切佛陀所教导的偈语得到证明: 诸恶莫作 (任何为身心带来伤害的行为,言语和念头应当远离) 众善奉行 (任何有益身心的行为,言语和念头应当奉行) 自净其义 (时时刻刻去除内心的我执,贪爱与无明}一个佛教徒/佛教团体所宣扬佛法是否正确,可以用三法印来判断它;个人/团体的行为和修行法方法是否和佛法相契合,可以用四圣谛,八正道和诸佛教导来断定他。如此,一切妖魔鬼怪,半佛半魔, 附佛外道在佛法的明镜下无所循形。

卢胜彦自称佛教徒,甚至自奉为活佛, 金刚上师,号称全球有四百万信徒, 被藏传佛教各传承认可,但是从来不见黄教的达赖喇嘛或者白教的十七世大宝法王公开承认?真佛宗的传承果真是正统的藏传佛教,在海外漂泊几十年的西藏流亡政府和西藏人民又怎会忽视这股四百万人的力量呢?(差不多是三分之二的藏民)。卢胜彦过去所发生的财色纠纷,谁对谁错,笔者不想在这里评论,只是想以佛法的角度来探讨真佛宗所理解的“佛理“是否符合佛法和佛教的修行原则。卢胜彦自称活佛, 可是从来不见他谈最基本的佛法-缘起法;也不见他以缘起法来诠释何以世间诸法是苦,空,无常, 无我;佛教徒又如何通过深观缘起法而从烦恼中解脱。佛陀说见法(缘起法)如见佛, 身为佛教徒如果不知道佛陀所觉悟是缘起法,(以为佛法就是神啊,鬼啊,显神通,谈神秘现象等等)我们不能叫他是佛教徒,何况是身为宗教师身份的“活佛”??做为一个宣扬佛法的老师,不但要知道佛法核心就是缘起法, 还必须深入的理解她, 这样才能扮演好一个佛法传承者的角色和责任。我们看到的是所谓的xx“活佛”/真佛宗喜好谈神通,神秘现象,在加上一些佛教名词,真真假假(真的部分通常都很肤浅),这种似佛非佛的理论在他的著作到处可见。比如真佛宗最近在东方日报刊登的两篇文章,1。道教至尊- 瑶池金母 (日期?)和2。佛说:这世界, 有八万四千虫。(2006/6/11真佛宗密教系列二)在这两篇文章,道教至尊- 瑶池金母/王母娘娘莫名其妙的和佛教攀起关系来?更令人心痛的是,打着佛教招牌的真佛宗,却鼓吹迷信行为如在文章中宣扬持诵 瑶池金母心咒和瑶池金母 圣号, 可以所求皆办如禽流感疫情可以因此而退散。这种修行观,更本无需出动佛教的三法印,我们就可轻而易举的把它排除在佛法之外。佛陀说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她的因缘 ;只要把那个原因找出来,处理他,整个问题也就解决了。比如有一个人牙痛,牙医发现到是因为蛀牙,只要把那个蛀牙处理掉,牙痛也就解决了。这是佛教徒的修行观(四圣谛),无论是在面对生命还是生活问题,都可以用这个模式去解决。如从生命的角度来康看,佛陀认为众生之所以会忧悲苦恼,主要是无明和爱染;唯有通过正确的方法(八正道)灭除无明和爱染,才能从苦恼中解脱。由此可见,通过持诵瑶池金母心咒和瑶池金母 圣号 就想得到世间和超越世间果报,是违反佛法的精神!好比一个人把石头丢进恒河里,然后在河边祈祷希望石头浮上来,这种愿望是永远不能达成的!佛法的修行重在净化内心,断烦恼而非心外求法如求财祈福,求长寿。财福再多终有散去的时候,寿命再长总会寿尽。对佛法稍为认识的人,都会知道这本来就是世间的真面目-无常,相对性,不确定性,苦,因为这是缘起的世间。唯有以智慧,道德和禅定的力量来去体证缘起的无我和空性,彻底去除内心的我执,无明和爱染,才能远离一切忧悲苦恼,这才是释迦牟尼佛留给人类最宝贵的法宝。无论是三法印,四圣谛,八正道还是诸佛教导,我们都找不到证据说念念几句咒语就可以远离忧悲苦恼,了生脱死,何况是那是道教的瑶池金母心咒?希望真佛宗如果自认为是佛弟子,就应该好好的掌握佛法的基本道理,宣扬正信佛教。如认为真佛宗是非佛教而只是从佛法得到一些启示,有别于佛教的新兴宗教,那就应该表明立场,从今以后不再利用佛教的名义来宣扬真佛宗!!


(:)回应

"卢胜彦自称活佛, 可是从来不见他谈最基本的佛法-缘起法;也不见他以缘起法来诠释何以世间诸法是苦,空,无常, 无我;佛教徒又如何通过深观缘起法而从烦恼中解脱。"

如是我闻,卢胜彦于以下佛学总说,确实提到四圣谛,五戒,与无常。 http://tv.tbsn.org/muitmedia/muitimedia_03_1/muitimedia_list_01.htm 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8:57 (UTC)

更令人心痛的是,打着佛教招牌的真佛宗,却鼓吹迷信行为如在文章中宣扬持诵 瑶池金母心咒和瑶池金母 圣号, 可以所求皆办如禽流感疫情可以因此而退散。这种修行观,更本无需出动佛教的三法印,我们就可轻而易举的把它排除在佛法之外。-Esun1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20:46 (UTC)

卢胜彦明明说过四圣谛与无常(录影为证),该文章却说没有,认知明显有误。Qbqbonion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5:22 (UTC)

无法找到阁下提出的录影。Esun1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06:32 (UTC)

“佛学总说”有文字版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49114 即使是佛教高僧也几乎很少有能够读遍所有的大藏经并且融会贯通的。一个不是真佛宗的但自诩是佛门正信弟子的,然而并没有真正深入所有莲生活佛的著作与开示,如何有资格从片面的了解做出批评?

关于藏僧的印证,这个网页有列出许多http://www.tbsn.org/chinese2/careerlist.php

照片在真佛宗弟子相簿里面有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267530083269654.60589.100000379922658&type=3

有一本“莲生活佛天竺行”的书里面也有提供许多相片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2260055452

第100世 甘丹赤巴法王与莲生活佛 卢胜彦 共同主持超度法会一九九六年九月七日下午一时 http://vimeo.com/14683677

莲生活佛学生时期曾是基督徒,因缘际会下由瑶池金母引入学习道法与佛法,而理解到佛与道本来就有许多互相契合的理念,并非学习佛教就必须鄙视遗弃道教,如果读过“瑶池金母普渡收圆定慧解脱真经”便知其中道理。另外莲生活佛本人也非常遵守尊师重道的道理,因为瑶池金母是启蒙老师,绝对不会因为学了佛教就把原本的老师遗弃,会有这样子的想法难道是一个正信佛教徒应有的思想吗?

在对一个人不了解的情况请勿以自己的思维妄加批评。 Hichen1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01:01 (UTC)

传承争议?

传承争议一段,参考文献为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与出版物,不应该转述此类来源中任何关于第三方的争议性主张.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见上方描述)。 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20:14 (UTC)

真佛宗的宗旨

真佛宗属宗教,宗教必有宗旨,以下为真佛宗的宗旨,应采用于正文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23:12 (UTC)

  遵照“莲生活佛”的教示:“我们灵仙真佛宗(简称真佛宗)的宗旨,是推行佛教思想的现代化,应用道、显、密的修练方法来解脱世人的烦恼,达到人人明心见性,自主生死,以智慧的正信,使人人共悟真理的实相。”

真佛宗的特点: 强调“敬师、重法、实修”,并以实证实修,证明佛法是理性非迷信。 “真佛密法”修行仪规,集各教长处于一炉,而呈现心要,是最适合现代人消业障的实修宗派。 具有融合性,对其他宗派,一律平等对待。 在精神上,教人去除“无明烦恼及生命的迷妄”。 在行为上讲求: 外在的行善—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内在的反省—以“密宗”的修练法,达到“身、口、意,三业清净”的成佛理想。 主张自由民主化管理,因此教团生动活泼有活力。

已新增真佛宗宗旨Hichen1留言2012年10月9日 (二) 23:41 (UTC)

弟子岳灵犀发表《真假活佛》

弟子岳灵犀发表《真假活佛》一段,参考文献为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与出版物,不应该转述此类来源中任何关于第三方的争议性主张. 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22日 (三) 06:16 (UTC)

真佛宗殡并未回应或否认《真假活佛》的内容。Esun1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8:02 (UTC)

不予回应并不等于同意《真假活佛》的内容。该文多有罗织入罪,断章取意,鸡蛋里挑骨头的内容。人生苦短,对这种找麻烦的著作不予回应、也是一种回应的方法。 任何人都能创建一个网站或者自费出版一本书,然后声称自己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故此,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的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网志、论坛贴文以及相似的来源都不能被接受为可靠的来源。个人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第三方来源,即便它的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参见WP:BLP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28日 (二) 07:19 (UTC)

媒体报导女信徒被性侵后,卢胜彦在2000年12月女信徒民事诉讼提出前离开华盛顿州,岳灵犀于2004年4月30日发表《真假活佛》,莲戒上师于2006年退出真佛宗,自称误入异道。2008年《壹周刊》第363期封面故事 “女信徒控诉:邪教主卢胜彦骗色抢钱”都是可查证的第三方来源。-Esun1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20:23 (UTC)

"媒体报导女信徒被性侵"此句有语病,从来就没有女性徒被性侵。你的言论根本就不是事实,不要在这里混淆视听。你个人的言论如果出一本书出来就叫做可以查证的第三方来源吗? 同样的一个不懂得尊师重道的弟子出了一本书就叫做第三方来源吗? 壹周刊本身的报导你又查证过? 拿周刊的报导就叫做可查证吗? Hichen1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18:43 (UTC)

关于华盛顿州女信徒的指控

自"此女信徒...假和尚。"止,属女信徒指控,本性侵案经第三方检验,检察官认罪证不足,不予起诉。初审法庭及上诉法院皆驳回所有指控, 足见该女信徒主张内容确实不可查证。不可查证的内容不应包含,维基百科不是小报新闻,也不是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28日 (二) 08:26 (UTC)

检察官认罪证不足,并不意味着她说的多次的性交不是真的,只意味着检察官认为不能证明从1996年到1999年多次的性交不是两厢情愿的。在美国是没有通奸罪的。-Esun1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20:36 (UTC)

你说"并不意味着她说的多次的性交不是真的"你又如何知道什么是真的? 证据是什么? 你是检察官吗?

你说"只意味着检察官认为不能证明从1996年到1999年多次的性交不是两厢情愿的"这句话也是你个人意见,你说有"多次的性交"你有什么凭据? 证据拿出来。 Hichen1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18:37 (UTC)

关于外部链接:shcstory

本连结正是前段女信徒所设的个人网站。本网站专门收集诽谤莲生活佛与真佛宗的内容,明显非中立。又正常情况下应避免的连结第10:部落格、个人网站及绝大部分的支持者(歌迷、影迷……等)网站,除非是由公认的权威机构或人士所维护。要注意的是,公认的权威机构或人士的条件是很严谨的。以部落格文章的作者为例,最起码要达到维基百科对人物的关注度要求的标准。参见WP:FANSITEQbqbonion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23:15 (UTC)

真佛宗网站也明显非中立。-Esun1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20:25 (UTC)

真佛宗网站虽非中立,但真佛宗网站是官方网站。在外部链接指引、应该要连结的网址第1项便是:“有关任何组织、机关、团体、人物、网站或其他各种实体的条目都该连接到其官方网站(如果有的话)。”Qbqbonion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4:47 (UTC)

伯纳德·麦道夫也是慈善家。他的英文条目中外部链接第一个网站并非他的官方网站 http://www.madoff.com/Esun1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06:55 (UTC)

真佛宗跟麦道夫有什么关系? 什么叫做麦道夫"也"是慈善家? 你拿他来跟谁比? 麦道夫是经过司法调查过后明确查出诈骗罪名属实,跟真佛宗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凭什么拿单方非常偏颇的言论来当作真佛宗的联结? 你的言论明显缺乏证据缺乏逻辑。Hichen1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19:12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指真佛宗为邪教组织

本段来源为http://www.px.gov.cn/xxgk/zwgk/ztjd/cskxfdxj/20090901/160642835.html

原文为

"卢胜彦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攻击我党和政府,并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所谓为“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通过报刊电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该组织还在上海、广州、昆明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委任主持人,向我偷运、散发大量该组织书籍和宣传品,发展成员,建立组织。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给中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0个部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确“灵仙真佛宗”为邪教组织。"

我相信下列摘要是合于上文的"因卢胜彦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年多次发表反动言论,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在香港组织“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通过报刊电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在1995年明指“灵仙真佛宗”为邪教组织。"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28日 (二) 22:31 (UTC)

附加

某人一直拒绝承认“真佛宗”为中国认定的邪教的事实,并一味想删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的分类以误导各位,本着维基百科实事求是的精神,希望该用户停止这种做法。谢谢!Shengwei95讨论) 2015年2月15日 08:08 UTC

(:)回应中国公安部把真佛宗列为邪教,主要原因是政治因素:-“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所谓为“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只模糊的列表为邪教,但没有提到明确的原因,才是真正旳误导读者。欢迎讨论。

资料来源:中国公安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Bdestong2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3:23 (UTC)

(:)回应中国公安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 关于真佛宗旳通报公文如下:-

“灵仙真佛宗“灵仙真佛宗”是由美籍华人卢胜彦于1979年创立的,总部设在美国西雅图雷藏寺(又称“灵仙真舍总堂”),1988年开始渗入我国,活 动曾一度涉及13个省市。卢胜彦标榜自己为“活佛”、“佛主”,自称“从修道的小基础一步一步地走来,从基督教—-道教—-佛教显门—-佛教密教,甚至许 多的旁门小教,都曾研究参与,确确实实依靠实修而得来的”。

卢胜彦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攻击我党和政府,并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所谓为“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通过 报刊电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该组织还在上海、广州、昆明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委任主持人,向我偷运、散发大量该组织书籍和宣传品,发展成员,建立组织。”Bdestong2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3:29 (UTC)

回应

就算是政治原因,被中国认定为邪教还是事实,希望你们不要逃避。User:Shengwei95讨论) 2015年3月8日 05:28 (UTC)

(:)回应你的态度证明你对这个项目有偏见, 不能中立。不能中立就不适合编辑这个项目, 因为维基百科是中立的。请先好好了解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简而言之: 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平等、成比例且不带偏见地表达重要的观点。) Bdestong2留言2015年3月8日 (日) 13:17 (UTC)

关于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

星洲日报引用觉诚法师叙述,虽有提及本会时间、地点,但未提及本会有哪位高僧大德、学者专家参与,亦未提及本会以何理据、判定真佛宗为附佛外道。在这种情况下、“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实不属可靠来源。Qbqbonion留言2012年3月14日 (三) 18:46 (UTC)

星洲日报属可靠来源。-Esun1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20:26 (UTC)

根据此页,“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根本未提及莲生活佛。一个未经求证的日报报导叫做什么可靠来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102007885 Hichen1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00:20 (UTC)

无名用户

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Esun1留言2012年5月24日 (四) 06:03 (UTC)

118.101.149.19

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Esun1留言2012年5月25日 (五) 08:29 (UTC)

118.101.27.221; 118.101.24.196; 118.101.148.60 ;118.101.149.19

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Esun1留言2012年5月25日 (五) 08:29 (UTC)

Esun1

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

118.101.27.221

请注册为用户,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Esun1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00:48 (UTC)

敬告马来西亚网友

请注册为用户,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Esun1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08:16 (UTC)

敬告马来西亚网友118.101.25.161

请注册为用户,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一昧删除参考资料,加上自我宣传内容,无法真正改变真佛宗形象,反而坐实一些参考资料描述的负面形象。Esun1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1:46 (UTC)

因侵权等违反方针情形一再发生,建议申请半保护。--Winertai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4:39 (UTC)
另,“118.101.25.161”网友您好,在维基讨论过程中无故删除他人留言是严重违反方针。若情形再次发生,建议连留言板也一起半保护。--Winertai留言2012年5月29日 (二) 02:41 (UTC)

尊敬的维基编辑部:真佛宗条目的资料来源不可信

真佛宗条目的资料来源不可信:

  1. 壹周刊--八卦周刊.不可信.
  2. 星洲日报--金钱交易,有人刊登广告,就送广告新闻.不可信.
  3. 管先生--争议性的作者,被评为扭曲的假话文章.不可信.
  4. 正居士--来自反密教的组织,有政冶背景.不可信.

希望维基编辑部,使用可信的资料来源. 祝:编安

维基编辑部:请注意,维基己经被利用为恶意诽谤的地方

对不起,请原谅我的直言.

真佛宗条目的肉容都是抄袭自网络的谣言,来源可疑. 维基己经被利用为集合所有诽谤,然后作出总诽谤的地方.

那不是维基编辑部的本意吧,请保持公正.谢谢!

致维基编辑部的真佛宗条目读后感:好毒的人身攻击

阅完真佛宗条目全文的,感觉真像以前某国的批斗.

我发觉维基编辑者很想把卢先生斗倒,让他身败名裂,自杀身亡.我发觉维基编辑者对卢先生的'恨'比天高,比海深. 我想那不是普通的'恨',那是杀父母的'恨',诛九族的'恨'.太怕了.

我不知卢先生和维基编辑者有什么过节,但请放下仇恨,多念佛.

阿弥陀佛.......佛弟子 合什

请问维基编辑者是萧先生的弟子吗?

最近萧先生的弟子都推荐真彿宗维基,我看了一下,它的敌视密教和断章取义,和萧先生的手法相似.请问维基编辑者是萧先生的弟子吗?

只是随口问问,如果不是,请原谅我的冒犯.谢谢.

致维基管理员:鼓吹仇恨的维基文章

我认识卢先生有20多年.卢先生是一个慈悲的好人.

  • 卢先生写书200多本.每本书都是导人戒恶,修善,断二障,上求佛果.维基文章中并没有提到.
  • 卢先生成立2个慈善基构:华光功德会 和 卢胜彦布施基金会,造福社会人群.维基文章中并没有提到.

维基文章中大量使用批斗的语气,使用不实的谣言,作人身攻击,鼓吹大众慎恨卢先生,完全抹杀卢先生的善行.

我相信维基编辑者对卢先生有仇恨,而且在有不可告人的议程.我知道我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但文章中的怨气,让我不得不这样想.如果我的想法有错,请维基编辑者纠正,谢谢.

“真佛宗”条目欠缺中立说法,须加上“模板:POV”

综观“真佛宗”条目编辑历史,几乎一面倒被改向负面讯息,即便过去支持真佛宗的信众将此条目改得像是官方宣传一般,但也不应被反对此教派的其他宗教信仰者修改成完全负面的讯息。Cc2009xuit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4:24 (UTC)

过去支持真佛宗的人士一昧删除参考资料,加上自我宣传的内容,坐实一些参考资料描述的真佛宗负面形象。后因支持真佛宗的人士侵权等违反方针情形一再发生,由条目创建人User:Winertai建议申请半保护。User:Winertai的宗教信仰与此讨论无关。况且真佛宗本身充斥负面骗财骗色的新闻与资料,相较之下大方广学会条目没有负面新闻与资料,条目自然清新。希望真佛宗如果自认是佛教弟子,就好好的掌握佛法的基本道理,宣杨正信佛教。如真佛宗非佛教而只是从佛法得到一些启示,是有别于佛教的附佛外道,那就表明立场,从今以后不再以真佛宗的名号挂羊头卖狗肉。如果继续挂羊头卖狗肉,那真佛宗的条目又怎么可能会不充斥负面的讯息?--Esun1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5:49 (UTC)

Wikipedia:方针与指引中,“关键方针”的第一项说明得很清楚:“避免偏颇:任何条目请以中立的观点来写,公平、慈悲地表述一个主题的不同观点。”而在维基百科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中立的观点中也明白指出:“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可供查证)的重要观点。”但目前的“真佛宗”条目内容,完全是所谓“偏见”的资讯,甚至还加入了违反另一维基百科核心内容方针可供查证的可疑来源资讯。 诚如前言所述,“即便过去支持真佛宗的信众将此条目改得像是官方宣传一般,但也不应被反对此教派的其他宗教信仰者修改成完全负面的讯息”。就以您Esun1所举例的大方广学会,其中如“出版物”、“分会”等资讯,在此“真佛宗”条目竟然完全看不到!是过去没人编写吗?还是都被反对真佛宗的其他宗教信仰者删掉了?答案很清楚。故此“真佛宗”条目确实符合“模板:POV”之条件--“ 中立性有争议。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吁请勿再删除“模板:POV”。Cc2009xuit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10:57 (UTC)

真佛宗拜无极老母,根本不是佛教,为什么要以真佛宗的名号骗人?一个假的宗教,假的活佛,一群任意删除有可靠参考资料的内容,任意侵权等违反方针的支持者,还要借维基来宣传吗?--Esun1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19:09 (UTC)

请勿偏离讨论主题!过去的使用者如何是过去的情形。再次重申:在Wikipedia:方针与指引中,“关键方针”的第一项说明得很清楚:“避免偏颇:任何条目请以中立的观点来写,公平、慈悲地表述一个主题的不同观点。”即便您Esun1不认同真佛宗,也不应该违反此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异端审判的工具。Cc2009xuit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22:18 (UTC)

请勿回避问题,真佛宗根本不是佛教,你(卢)是假的活佛,都是条目重点。-Esun1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17:35 (UTC)
请勿违反中立的观点Lotuscy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23:12 (UTC)

您误解中立的观点的意思。伯纳德·麦道夫在维基百科被定义为骗徒,因为他是骗徒。真佛宗根本不是佛教,你(卢)是假的活佛,都是事实。如果不同意,请在此讨论。Esun1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17:41 (UTC)

维基百科:中立方针要求,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应被平等表达。不应让某一个观点具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声称它被判定为“真理”。 误解中立的观点的是Esun1。 伯纳德·麦道夫在维基百科被定义为骗徒,因为他是被联邦法官判处150年监禁。 真佛宗是不是佛教,请问是那一个法官判定的?

真佛宗只是由像你这样匿名的人支持吗?Esun1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17:59 (UTC)
Esun1是真实姓名吗?Esun1也是匿名.别忘了:"维基百科,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百科全书."
Esun1,别忘了:"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平等、成比例且不带偏见地表达重要的观点。"
Esun1的个人观点"真佛宗不是佛教,卢不是活佛",已经无可否认的证明Esun1带有很严重偏见,观点不中立不平等.
而且Esun1不成比例的偏向负面书写,已经无可否认的证明Esun1观点是不中立不平等的.


真佛宗Esun1强势作为下如同一言堂,严重违反中立的观点

本条目内容从一开始由Esun1创立,及至今的强势作为下,如同一言堂,只容许其所认可之负面资讯存在于版面,已成为严重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Lotuscy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23:44 (UTC)

(:)回应本条目内容从2010年2月9日由user:Winertai创立。真佛宗根本不是佛教,卢是假的活佛,欢迎讨论。Esun1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00:37 (UTC)

抱歉!是我搞错了。修正如下:本条目自Esun1加入修订以来,在其强势作为下,如同一言堂,只容许其所认可之负面资讯存在于版面,已明显且严重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Lotuscy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04:23 (UTC)

(:)回应真佛宗根本不是佛教,卢是假的活佛,欢迎讨论。Esun1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18:00 (UTC)
(:)回应Esun1的观点"真佛宗根本不是佛教,卢是假的活佛",己经证明Esun1的观点不中立,带有很深的偏见,严重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
请Esun1证明你观点是中立的.Esun1请勿回避讨论主题:"真佛宗在Esun1强势作为下如同一言堂,严重违反中立的观点!"


善意的提醒:请勿将讨论页当成论坛。要讨论'真佛宗根本不是佛教,卢是假的活佛',请到佛教论坛。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07:51 (UTC)
善意的提醒:典型的人身攻击例子之一:性别、性倾向、种族、疾病、宗教和绰号性质的歧视。尤其是宗教,绝不允许对某种宗教信仰的不礼貌评论。请查阅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4:08 (UTC)
(+)支持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真佛宗莲刚讲师性侵少女被判刑是事实。卢活佛知情的话,真佛宗是邪教;不知情的话,卢是假活佛,真佛宗是假佛宗。绝非人身攻击。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6:47 (UTC)
(:)回应Esun1的言论一再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Esun1没有资格由片面资讯做出真假的评语或结论。

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

以下是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欢迎讨论。Bdestong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5:40 (UTC) 本条目将根据以下讨论,进行修改。欢迎讨论。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23:53 (UTC)


中立方针要求,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应被平等表达。不应让某一个观点具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声称它被判定为“真理”。

(※)注意善意的提醒, 维基百科:共识提到:" 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17 (UTC)


马来西亚七个佛教团体

"马来西亚真佛宗密教总会的澄清声明"的来源:2007-11-02星洲日报http://www.sinchew-i.com/sciSC/node/27632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14:18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注意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将修改。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27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注意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40 (UTC)

性侵女信徒

女信徒的控诉-辩方的观点的来源:"“不可说”之说 ~戴上法律的眼镜~ 周慧芳律师 撰" http://www.tbsn.org/chinese2/rumour.php?id=1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3:11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周慧芳律师并非在美打官司的律师。其观点并非在美打官司辩方的观点,只是个人的观点。Esun1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6:37 (UTC)
(:)回应周慧芳律师是卢的法律顾问,观点应该同时列出。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2:58 (UTC)
(:)回应周慧芳律师根本并非在美打官司的律师。不在现场的人,未在美打官司,观点只是个人的观点。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6:52 (UTC)
(:)回应周律师是卢的法律顾问,涉及卢的全部法律事务,包括美的官司,观点应该同时列出。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13:25 (UTC)


方晴

  • 方女士事件, Esun1也忽视了另一方的观点:-" 卢驳斥道:“五十岁的老歌星,又胖又丑,哪个男人会看上眼!”",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Esun1应该同时列出"另一方的观点",以示中立。欢迎讨论。
资料来源 : 管仁健所著的《你不知道的台湾》“活在黑名单里的红歌星-方晴”。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3:47 (UTC)
(+)支持不过这句话疑似非卢的原话,请提供卢在著作中的回应,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Lotuscy留言


传承争议

  • 关于传承争议, Esun1 只列出 卢无师承的观点, 而忽视了卢有人证物证的传承:"白教“十六世大宝法王”,黄教“吐登达尔吉上师”,花教“萨迦证空喇嘛”,红教“了鸣和尚(清真道长)”,总持寺“普方金刚上师”",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Esun1应该同时列出"卢有传承的观点",以示中立。欢迎讨论。
资料来源: http://www.tbsn.org/chinese2/careerlist.php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4:31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大方广学会的林淑贞居士真的是十六世大宝法王的弟子,卢活佛可以请她证明。-Esun1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6:42 (UTC)
(:)回应这不是可供查证的参考资料,请提供可供查证的参考资料。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4:26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
多位仁波切,法王,喇嘛对卢的认可;资料来源:http://www.tbsn.org/chinese2/careerlist.php


师父的责难,资料来源:http://www.idn-news.com/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00912guisin002


师父的责难,资料来源:http://www.idn-news.com/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00912guisin002

莲戒上师

  • 莲戒事件, Esun1 只列出莲戒退出的原因, 而忽视莲戒被取消的原因:" 莲戒写给根本上师之忏悔书及给宗委会的辞职信,经查明属实,确有不如法之事。",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欢迎讨论。
资料来源: http://www.tbsn.org/chinese2/news.php?classid=1&id=1146&keyword=&page=1120l 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3:28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注意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将修改。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30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注意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40 (UTC)

莲语上师

莲语的上师资格被"取消",资料来源http://www.wtbn.org/422/p422-13-02.shtm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注意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将修改。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31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注意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40 (UTC)

分裂

(+)支持将依此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注:Esun1已自己移除。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03:06 (UTC)


离婚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已移除。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7:18 (UTC)


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未提及卢,资料来源: http://blog.xuite.net/macangmiaolioffice/defend/58596113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4:45 (UTC)
(※)注意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将修改。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36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注意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40 (UTC)

中国公安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

  • 中国公安部把真佛宗列为邪教,主要原因是:-“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所谓为“六.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会””,Esun1 只模糊的列为邪教并列表,但没有提到明确的原因。欢迎讨论。
资料来源:中国公安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13:30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加入‘指出真佛宗是因国情与政治因素被中国公安部列入禁止名单。’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7:16 (UTC)


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提到:

"可疑来源是那些在事实查证上声誉不好的来源。这样的来源包括有:被公认为极端主义的、出于推销目的的或主要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与出版物。"
"无资料来源或来源欠佳的内容,如果有可能损害在世人物或团体的声誉,则不应容许留在条目中,也不应移到讨论页。"


壹周刊

(※)注意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将修改。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33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注意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40 (UTC)

岳灵犀

  • 岳灵犀(正犀居士)来自正觉会,是萧居士的弟子,萧居士和正觉会是被公认为.....( 遵行维基百科:文明,尊重他人信仰,不便明说),Esun1引用《真假活佛》的可疑资料,违反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欢迎讨论。
正犀居士是正觉会萧居士的弟子,资料来源: http://www.a202.idv.tw/a202-big5/Book0-9/book999.htm 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07:11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岳灵犀自述曾经是真佛宗的弟子。Esun1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6:46 (UTC)
(:)回应根据参考资料,条目内容应修改为:"正觉会萧居士的弟子正犀居士,自述曾经是真佛宗的弟子于2004年4月30日发表《真假活佛》....."。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52 (UTC)


(:)回应“真假活佛”作者及其师父声誉不会比卢活佛差。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6:42 (UTC)
(:)回应萧先生及他的组织声誉不佳,资料来源: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裁判书 http://unjinkr.pixnet.net/blog/post/37130361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13:21 (UTC)
(:)回应判决书来源: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PrintFJUD03_0.aspx?jrecno=101%2c%E8%87%AA%E6%9B%B4(%E4%B8%80)%2c1%2c20120827%2c1&v_court=TPD+%E8%87%BA%E7%81%A3%E8%87%BA%E5%8C%97%E5%9C%B0%E6%96%B9%E6%B3%95%E9%99%A2&v_sys=M&jyear=101&jcase=%E8%87%AA%E6%9B%B4(%E4%B8%80)&jno=1&jdate=1010827&jcheck=1
《真佛报》作者的回应,资料来源:http://formosanserow.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12.html

莲刚讲师父子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已移除个人推论和想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7:18 (UTC)

性侵案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性侵案法官已判决卢某无义务提供教牧辅导,辩方律师并未证明双方没有性行为。很有参考价值。-Esun1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7:08 (UTC)
(:)回应检察官审究控方所提出之证据、资料,认为可信度低,指控无法成立。可见控方证据、资料确实不可查证,不应列入维基百科。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13:45 (UTC)
(:)回应性侵案辩方律师并未意图证明双方没有性行为。只表示卢某无义务提供教牧辅导,很有参考价值。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6:42 (UTC)
(:)回应检察官的审究,证明控方证据、资料可信度低,不可查证,所以指控无法成立。应遵行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不可查证的资料,不应列入维基百科。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13:08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05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原则修改。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06 (UTC)

分开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注:Esun1已自己移除。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03:08 (UTC)

达赖喇嘛

  • 关于"达赖喇嘛办公室警告各方不要接受真佛宗金钱",Esun1的资料来自"源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疑己遭修改。违反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
而且March 1973,Tibetan Review 的目录中并没有列出”The Buddha as a “Grand Master” 这遍文章。欢迎讨论。Bdestong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08:52 (UTC)
March 1973,Tibetan Review 的目录,资料来源: http://www.tibetanreview.net/index.php?id=199&type=p
(:)回应请不要混淆视听,不是1973年,是1993年。 March 1993,Tibetan Review 的目录,资料来源: The Buddha as a “Grand Master” Esun1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20:03 (UTC)
(:)回应在条目的参考资料(2012年8月26日 (日) 07:18的版本)写着:"参考资料 7.^ The Buddha as a “Grand Master” March 1973,Tibetan Review"。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00:49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真佛宗的双簧也太幼稚了吧!1997年达赖喇嘛办公室警告各方不要接受真佛宗金钱。真佛宗还要继续冒充是佛教、是密宗?Esun1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5:59 (UTC)
(:)回应参考资料连结到"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可疑来源)。而且在这网站的参考资料,小部分已经被涂盖,大部分不能显示(无法查证)。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6:35 (UTC)
(:)回应条目的参考资料已更正为1997年。The Buddha as a “Grand Master” March 1997,Tibetan Review"。1997年达赖喇嘛办公室警告各方不要接受真佛宗金钱。指明有人创教只是要骗钱。真佛宗还要继续冒充是佛教、是密宗?-Esun1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6:58 (UTC)
(:)回应参考资料连结到"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可疑来源)。而且在这网站的参考资料,小部分已经被涂盖,大部分不能显示(无法查证)。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02:53 (UTC)
(:)回应1997年达赖喇嘛办公室警告各方不要接受真佛宗金钱。指明有人创教只是要骗钱。The Buddha as a “Grand Master” March 1997,Tibetan Review"。-Esun1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7:53 (UTC)
(:)回应Esun1你在"讨论页"的参考资料连结是对的。但,你在"条目"内的参考资料却连结到"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可疑来源)。而且在这网站的参考资料,小部分已经被涂盖,大部分不能显示(无法查证)。请检查。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02:27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04 (UTC)

外部链接-揭开卢的真面目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回应"揭开卢的真面目"是被性侵者的血泪告白,是对真佛宗有兴趣者很于好的参考资料。-Esun1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7:04 (UTC)
(:)回应维基百科的条目应遵守这些规则维基百科:外部链接应避免的连结:"透过不实消息或无根据之研究误导读者的网站"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2:41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03 (UTC)
(※)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03 (UTC)

传承争议-在假佛宗的日子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Lotuscy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0:49 (UTC)
(※)注意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将修改。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3:34 (UTC)
(※)注意真佛宗的宣传部门的拙劣手法。Esun1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17 (UTC)
(+)支持将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删除。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4:58 (UTC)
(※)注意Esun1散布不实消息并做出不实指控的拙劣手法。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00 (UTC)

敬告Esun1,请尊行维基百科:共识方针

关于"传承争议","壹周刊","莲语上师"和"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的条目,根据维基百科:共识方针,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讨论,假定共识已经形成。 Esun1没有讨论,回退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违反维基百科:共识方针。请Esun1在回退前,先讨论,形成共识;避免编辑战。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35 (UTC)

(※)注意善意的提醒,维基百科:共识提到:" 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

(※)注意善意的提醒,共识的达成,需要各方的同意。未得各方的同意,就片面宣布共识,是不文明的行为。Esun1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05:30 (UTC)

(:)回应维基百科:共识提到: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维基百科:共识方针是中文维基百科正式方针,用户均须遵行。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7日 (一) 12:13 (UTC)

敬告Esun1,请尊行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方针

Esun1,请针对文章内容回复相关讨论,而非人身攻击

根据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你的人身攻击留言(2012年9月14日),己经被删除。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2:10 (UTC)

(※)注意善意的提醒,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方针:要针对文章内容发表意见,而非针对文章贡献者(这是“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注意善意的提醒,后果,很多维基人都会删除可以看到的人身攻击内容,尽管这不是一项维基百科的政策,但是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如果某个用户多次对其他人进行攻击,那么就会被封禁。特别是具辱骂性的编辑动作。


敬告Jsjsjs1111,Esun1版本违反维基百科方针,请勿回退到Esun1版本

  • Esun1版本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引发几次编辑战。而且Esun1版本还没有达成共识。请勿回退到Esun1版本。
请Jsjsjs1111在回退前,先到讨论页讨论,形成共识;可以避免编辑战。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3:42 (UTC)
我对真佛宗不了解,回退纯因为阁下大量删除有来源内容。--CHEM.is.TRY 2012年9月21日 (五) 03:59 (UTC)
"阁下大量删除有来源内容",纯是你的原创推论和想法。有来源的内容,也不能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Esun1版本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不应收入维基百科。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9:13 (UTC)
违反了什么方针指引?至少我没看到。--CHEM.is.TRY 2012年9月21日 (五) 09:16 (UTC)
请看讨论页"25.1 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9:34 (UTC)
  • 可能你无暇细看讨论页的"25.1 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那我就简报如下:(注:只针对违反方针和指引的编辑行为,并非针对个人,而且都是有证据的事实。)
  1. Esun1先有偏见:"真佛宗是邪教"。(证据:请看Esun1在讨论页的留言。)
  2. 然后Esun1只把符合他偏见的观点表达,忽视不符他偏见的观点。他人表达其他的观点,一律被Esun1删除。此举违反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方针。(证据:请看"25.1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和“真佛宗”的版本历史。)
  3. Esun1使用不可查证的资料来源,只求资料符合他偏见的观点。此举违反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 。(证据:请看"25.1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
  4. Esun1在没有资料来源下,原创出推论和想法,只求符合他偏见的观点。此举违反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证据:请看"25.1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分裂","离婚","分开"。)
其他Esun1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请细看"Esun1讨论页的留言"和"关于Esun1版本的讨论"。
Esun1的编辑行为,严重的危害维基百科的公信力。请问Jsjsjs1111,Esun1版本应收入维基百科吗?Bdestong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00:19 (UTC)
(+)支持移除Esun1所做出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个人观点与不实言论。Hichen1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05:30 (UTC)

对于真佛宗简介的修改

以下是我所做出的修改:

  • 带有偏见的词语"自创的附佛外道",改为中立词语"创立的宗派"
  • 带有偏见的词语"其中夹杂许多道教神祇与法术,如瑶池金母、三山九侯等,更推广许多道教符咒与风水学。"更改为"主张应用道、显、密的修练方法来解脱世人的烦恼",来源取自于真佛宗宗旨。
  • 不具有代表真佛宗简介的言论一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已于1995年12月15日在其《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明指真佛宗为邪教组织[1]。台湾、香港与美国媒体皆曾报导真佛宗藉双修性侵女信徒的新闻。马来西亚的正统佛教以及密宗团体,均指卢胜彦所创的真佛宗有多项不法事迹。台湾的正统佛教与密宗团体判定卢胜彦所创的真佛宗为附佛外道。"

依据本讨论页"中国公安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内列出此句违反微基百科可供查证之可疑来源与来源欠佳的原则,更改为简短的真佛宗官方宗旨,来源取自真佛宗官方网页。中共公安部与媒体的报导如有需要应该另外加在属于"争论"的附版面,不具有能够断定真佛宗是否为邪教组织的公信力,也不能以这一段缺乏中立观点的报导言论代表真佛宗的宗派。 Hichen1留言2012年10月10日 (三) 00:10 (UTC)

"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的主办单位"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非可靠来源

条目所引用的"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由"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主办。 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网站自我介绍,该组织"实行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教化"。据凤凰周刊报导,“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真身,是在中国被通缉长达十余年、外逃美国的诈骗犯--义云高。"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是通缉诈骗犯义云高成立的组织之一。

一个骗子成立的组织主办的会议,不是可靠来源。我会删除引用"全球佛教正邪辩证大会"的文字。 -- 欢颜展卷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0:43 (UTC)

203.106.151.207 ;1.9.119.17网友

编辑前请在讨论页取得共识,请勿破坏有参考资料的内容。2015年6月13日 (六) 12:22 (UTC)

本条目需要清理

本条目存在诸多问题,吾人列举如下:

1.条目首段内容过少,首段是读者第一个看到的内容,应该将条目大致叙述过一次即使有重复也没关系,发挥其作为导读的功用。

2.段落过多,分成十一个段落却有八个内容空洞,如果不扩充应考虑合并。

3.明明条目是真佛宗却内容大多是卢胜彦,有主体混淆的问题,如果不能扩充真佛宗的内容应考虑将真佛宗卢胜彦两条目合并。

4.专业术语过多,本条目并非真佛宗之宣传网页,应以非信徒读者也能看懂为目标撰写,如果不能详加解释应以平易用语代替。

5.资料来源过少,例如卢胜彦生平一段毫无来源,即使用其本人著作的第一手来源也好,不要让读者无法求证。

6.注意宣传性用语,部分宗教内部事务是否该无条件添入应当斟酌,如果有需要应自行架设真佛宗的wiki。

修改建议吾人列举如下:

1.“教义”、“修行法门”两段合并。

2.“创立”、“创办者卢胜彦”两段合并。

3.“文宣组织”、“教育组织”、“慈善组织”三段合并。

4.“国际认可”、“卢胜彦传位”两段删除,前者有宣传疑虑,后者为宗教内部事务,不然请另开“宗派历史”同“创立”、“创办者真佛宗”合并。

以上。--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5年11月18日 (三) 09:18 (UTC)


请求协助删除我上传的卢胜彦相片

各位管理员好!恳请协助我删除卢胜彦这一张相片。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7%9B%A7%E5%8B%9D%E5%BD%A5.jpg

新留言请放在讨论页最后面,不是最前面,此请求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请求协助删除我上传的卢胜彦相片回复--Wolfch (留言) 2016年1月9日 (六) 21: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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