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峰(1966年10月11日[1]),河南安陽人,是曾經參與六四事件的學生領袖。

曾為北京大學學生,是北京大學團結學生會籌備委員會創建者之一。1984年9月至1988年6月,郭海峰在華中師範大學英語系讀書。1988年9月進入北京大學國際政治專業,攻讀第二學位。1989年6月4日被警方逮捕。[2]1991年1月26日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反革命破壞罪被判四年徒刑。1993年2月16日與另一名六四事件學生領袖王丹一起獲得假釋。1996年8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流氓罪被判五年徒刑,因病於2001年2月提前半年獲釋。[3]而他後來又成為李寧有限公司附屬企業之顧問。現在已經回到安陽原籍,靠打零工維持生活。與前妻離婚後有一女。現任妻子是外省人。

參考文獻

  1. ^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澳大利亞). 《“六四”抗暴者法庭档案》. 國史出版社. 2019-05-01 [2022-12-24]. ISBN 978-1-936895-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6). 
  2. ^ 我的一九八九系列》戒嚴部隊開槍掃射公共汽車 學生領袖郭海峰等人被捕. 中央廣播電臺. [2021-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6). 
  3. ^ 前六四学生领袖郭海峰获释. BBC. 2001年3月4日 [2021年8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