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皆興(1899年9月7日—1992年),字可亭臺灣詩人政治人物。曾任臺灣省議員、第三屆高雄縣縣長

陳皆興
高雄縣第3任縣長
任期
1957年6月2日—1960年6月2日
前任陳新安
繼任余登發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99年9月7日
國籍 大日本帝國(1899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92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張錦紋

早年生平

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9月7日陳皆興出生於高雄苓雅寮[1]:246父親陳朝章,育有三子,陳皆興為長子。幼年曾於私塾學習漢學。第二公學校(今高雄市苓雅區苓洲國民小學)畢業後,於大正四年(1915年)十六歲時由父親陳章帶到旗後「新泰記」當學徒。二十一歲時與張錦紋結婚。在「新泰記」服務時,陳皆興至澎湖宿儒陳梅峰陳錫如處學習,[1]:246王天賞一起到私塾進修。並與陳梅峰、陳錫如創立旗津吟社。二十六歲時離開新泰記。

1923年,陳皆興曾回到中國,歷經廈門、浙江、福建,到北平、天津。寫下〈大陸記遊詩〉。1930年,再度重返中國。

昭和元年(1926年),陳皆興到鹽埕町經營大同醬園。[1]:246三年(1928年)6月,陳皆興遷居鳳山,與友好經營鳳山製冰兩合公司,出任公司代表。昭和七年(1932年),陳皆興獨資兼營榮豐醬油行,並出任保正一職,並由鳳山街保正聯合會會長做到鳳山郡保正聯合副會長。

1942年高雄發生東港事件,陳皆興一度遭到株連,囚禁數天後獲釋,算是輕微的受害者。

戰後

1949年,陳皆興出任臺灣省合會儲蓄公司高雄分公司經理,直到1957年當選縣長。

1951年實施地方自治,高雄縣議會議員選舉第一屆臨時省議會議員,陳皆興當選臨時省議會議員。1954年第二屆臨時省議會議員,陳皆興成功連任。

陳皆興在兩屆五年半的省議員任內,據傳從未發過一次言。因此被人以「聽長」譏諷他。[2]:118

1957年第三屆高雄縣長選舉中國國民黨內面臨紅、白派爭取提名的激烈相爭。最後意外提名較無派系色彩的陳皆興。最後陳皆興在黨部主委戴良慶賣力幫助下,擊敗余登發當選縣長。然而本屆選舉竟爆發作票事件,一度使余登發告上法院。

在縣長任內,陳皆興廣種道旁果樹,充實教育經費。

1960年縣長任滿後,國民黨一度勸陳皆興投入省議員選舉。然而遭陳皆興以年紀過高拒絕。

卸任縣長後,陳皆興曾出任鳳崗詩社社長與瀛洲詩社高屏分社社長。

家族

  • 陳皆興妻子張錦紋,育有二男一女。
  • 陳皆興姪孫陳宜民,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3][4]

註釋

  1. ^ 1.0 1.1 1.2 《台灣人士鑑》. 臺灣新民報. 1937年. 
  2. ^ 余陳月瑛著. 《余陳月瑛回憶錄》. 臺北: 時報文化. 2000年4月3日初版三刷. ISBN 957-13-2144-3. 
  3. ^ 陳宜民國民黨下屆高市長熱門人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臺灣時報》,2016年4月18日。
  4. ^ 高市長卡位戰 陳宜民成黑馬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時電子報,2016年4月11日。

傳記及相關書籍

  • 照史,〈詩人縣長-陳皆興〉,《高雄人物 第一輯》。高雄:春暉出版社。

外部連結

政府職務
 高雄縣政府
前任:
陳新安
高雄縣縣長
第三屆
1957年6月2日-1960年6月2日
繼任:
余登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