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6次
時序
- 聯署期:2011年6月12日 (日) 07:58 (UTC)-
證據
- 2011年3月9日,此管理員未經討論編輯全保護頁面,將全保護中的Google Chrome移動到Google Chrome 瀏覽器,此移動充滿爭議。違反維基百科:頁面保護方針#編輯被保護的頁面「在編輯被保護的頁面上,管理員應當特別小心,並於共識和任何相關的指導方針相一致。在任何情況下,管理員應首先在被保護頁面的討論頁提出問題。」經過用戶抗議,此管理員自己回退。不料,2011年4月27日,此管理員再次編輯被全保護的模板,沒有經過任何討論,此編輯涉及的主題在互助客棧有諸多爭議。
- 2011年4月15日,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4/12中虞金龍、潘信安、林高正,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4/14中溫奕頡、陳承昌、莫浩平等(諸如此類的甚多,本人沒有全面統計),無人掛速刪模板,提議刪除的理由「疑似不知名人士」又不在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之中,卻被此管理員快速刪除。違反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管理員只可以快速刪除已經被放上{{delete}}模板、或是其它已經被列在快速刪除列表上的頁面,但並不能快速刪除由自己申請快速刪除的頁面。」雖然這些頁面極有可能會被刪除,但是不顧維基百科正式方針,隨意跳過正常提刪程序也是濫權的行為。
- 2011年5月24日,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5/17#Template:Medical、Template:Medical small及刪除日誌,其中此管理員既投票刪除,又執行刪除,違反維基百科:管理員#避嫌「刪除: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之規定,後又動用自己機器人刪除此模板一千餘處,不顧此模板的提刪理由「違反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中,因為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並不具備方針資格而不能成立。後此模板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6/01#Template:Medical以8(○)保留、3(×)刪除被共識保留。
- 2011年5月25日 13:27,用戶維基難民援護會在互助客棧明確發表反對此管理員的言論,數小時後,2011年5月25日 18:23,此管理員以「擾亂: troll,對互助客棧與社群的正常運作造成嚴重影響」為由,將反對自己的用戶封禁一個月,而且此用戶之前沒有任何封禁記錄,又沒有得到任何警告,而且「禁止電子郵件、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使此用戶無法使用正常的手段進行抗辯和請求封禁覆核,後被其他管理員解除封禁。違反維基百科:管理員#避嫌「封禁:管理員不得封禁反對自己的用戶」。後經過兩位用戶在此管理員的討論頁質疑,但是至今沒有任何回應。但是m:What is a troll?在元維基只是一篇論述並不具備方針地位,以在互助客棧中發言擾亂為由的封禁,在中文維基百科中聞所未聞,不見諸WP:封禁方針任何一個細則。2011年5月27日,此管理員又以同樣的「擾亂」為理由,將另一個用戶user:At7002,更改封禁時間為一個月。
- 長期以來,此管理員擁有的若干機器人,隨意超出社群的支持範圍來運行,至今沒有終止。違反維基百科:機器人#不可接受的用法「 有爭議的修改:bot的編輯一般會受到大多數用戶的歡迎,但是絕對不能用來進行有爭議的編輯。如果你打算超出社群的支持範圍來運行bot,請注意相關的討論頁上不要出現反對的聲音。如果你的bot是一個全局機器人或自動批准的bot,在沒有獲得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同意前,絕對不允許超出「全局機器人」或「自動批准」中所作出的限制。」甚至有的編輯連登陸都不登陸,有的根本就不申請機器人權限直接按照機器人操作,這種操作至今沒有停止。以至於某些機器人的對話頁都成為許多用戶此起彼伏的抱怨之地。
以及,我不滿意書生對以上證據的回覆,而書生表示近期無力作進一步回應,即等同溝通無效,現徵集7個聯署人。-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58 (UTC)
聯署區
- (+)聯署提出者-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58 (UTC)
討論區
各位可參與客棧中的討論。-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28 (UTC)
結果
本次解任投票無效,理由如下:
- 先前的討論仍在進行中,違反方針中「在發起投票前應先經過充分的討論、再三確認」
- 部分事由早已在先前的相關討論中被多數討論者反駁,其中已有「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之處。
- 缺乏有效溝通,提出連署者未與先前討論中的反駁意見討論,直接將被反駁的內容當作連署理由,違反方針中「應該盡量溝通」。
基於以上四三點違反解任方針,認定本次連署和投票無效。-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2日 (日) 08:32 (UTC)
抗議及反對
- (-)反對,書生指不願再溝通,即表示溝通無效,發起人並不接受;發起人已經於書生討論頁告知。-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33 (UTC)
- (~)補充,溝通是指與被解任人的溝通,而不是向社群溝通,反對者應該透過在議案中投下解任票來反對被解任,而非終止此投票。如果的確要終止,請行政員商討並再確認。-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34 (UTC)
“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濫提、不符合善意推定、違反維基方針、禮儀、討論程序之解任提請,皆可經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取消或中止。 | ” |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 |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2日 (日) 08:44 (UTC)
- 要解任,一些維基人已經與書生充分討論,不過發起人不滿意這個討論結果;被多數討論者反駁,不應該視為「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因為這些證據都是事實,反對者有權在投票上體現他們的看法;方針只要求「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盡量溝通」,並無要求與反對者溝通。-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47 (UTC)
- 粗體非回應,請明確表示此議案的濫提、違規在那。-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51 (UTC)
- (-)反對+(抗議):「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完全是個人的主觀判斷,怎可以此爲依據來宣布投票無效?況且溝通已經充分,當事人已經沒有再溝通的意思了。--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8:54 (UTC)
- (抗議)User:Mys_721tx濫用權限,保留對其發動解任之權利。--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2:57 (UTC)
兩個意見:
- 討論未存檔,請待討論存檔後再提出。
- 罷免提出的多個理由本來就在解決中。以機器人為例,部分違規機器人不屬shizhao自有,且shizhao作為管理員,有權因私事短期離開不處理社區事務。
XXX-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5 (UTC)
那麼討論存檔後,又會有某些人說這個是陳舊討論不反映現實了...另外,違規機器人不屬Shizhao自有,那麼是誰的?請給證據。離開不處理社區事務,分分鐘等同拒絕溝通呢...不代表YYY人意見-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8 (UTC)
- 起碼我沒有說過陳舊,你也可以在社區討論中強調「我在等存檔」。違規機器人請你指出具體是哪個?我記得sz-irobot好像已經說明在等待覆核了。至於離開,我上面已經跟你說過,管理員不是公務員,無義務24小時陪著你。以上問題並非只有shizhao可以處理(除非shizhao自己強調機器人反對覆核,這個管理員無法阻止他,你可以以此理由提出不信任動議),你可以找其它管理員討論處理該問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14 (UTC)
- 同意部份觀點,talkindexbot沒有申請機器人權限是違反機器人方針「機器人必須先獲得許可」,而書生的回應是這是特意不申請的..在笑。我同意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這個問題,但我無法保證任何關於解任的事情會立即結束,我相信某些人可能會再發起案件,這個我不能控制。我仍然繼續反對Mys_721tx第三項違規原因。-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19 (UTC)
- 那請HW及其它發起罷免的維基用戶說明,到底目前還有多少個機器人存疑?並請指明機器人用戶的名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27 (UTC)
- @Edouardlicn如果一年都沒有存檔或者部分存檔,是否證據就都無效了?5條證據存疑還是不存疑,那些存疑應該交由社區公決,如果書生有理,支持解任的不會過半。如果還擔心過半,他就不羞愧嗎?何必阻撓程序?--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2:54 (UTC)
- User:Sz-iwbot:機器人的確可以超出運行範圍,WP:BOT「但是絕對不能用來進行有爭議的編輯。如果你打算超出社群的支持範圍來運行bot,請注意相關的討論頁上不要出現反對的聲音」,顯然該機器人的用戶討論頁出現反對聲音。
- User:Talkindexbot:WP:BOT「4.使用機器人必須被批准」該機器人沒有申請權限,可以視為未獲批准,除非能夠給出一個社群共識連結。
- User:67.205.51.222:WP:SOCK「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如使用多重IP位址進行編輯、迷惑他人或違反了上述原則,亦可視作是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註冊用戶在未登錄情況下進行編輯,其IP位址亦會被視為另一個賬戶。故如果您因無心之失登出並作出編輯,您可聯繫管理員或擁有監督權限的用戶以避免被誤會。」機器人應該登入後編輯,不應該以IP編輯,目前該IP被封禁了三個月。
- 以上回應E君之見,並不代表所有解任聯署人的立場-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35 (UTC)
- 同意部份觀點,talkindexbot沒有申請機器人權限是違反機器人方針「機器人必須先獲得許可」,而書生的回應是這是特意不申請的..在笑。我同意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這個問題,但我無法保證任何關於解任的事情會立即結束,我相信某些人可能會再發起案件,這個我不能控制。我仍然繼續反對Mys_721tx第三項違規原因。-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19 (UTC)
已就此機器人相關活動的看法在方針版提出意見。我相信HW不會同意為了拯救正義而毀滅世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1:53 (UTC)
- 就看看這個討論得出的結果是甚麼,才看看我會採取甚麼行動。-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2:40 (UTC)
- 看看那書生何時又再被提出第7次滾蛋蛋提案--某君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5:28 (UTC)
- 既然你們想罷免Shizhao,為什麼不把其他犯事的管理員找出來?這對他以及整個維基社群公平嗎?--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3日 (一) 15:51 (UTC)
- 看看那書生何時又再被提出第7次滾蛋蛋提案--某君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5: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