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溥(1456年—?),字民敬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

包溥
大明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出生二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汪氏
出身
  • 成化十九年癸卯科舉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二十六名進士[1][2]。正德元年(1506年),担任泉州府知府,为官清廉[3]

家族

曾祖包文助;祖父包甸;父包鑑,前母何氏;母胡氏。慈侍下。兄包澄;包澤,贡士;包濟;包浩。弟包瀚;包涣;包滋;包沂,监生;包治;包潭[4]

参考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包溥,字民敬,鄞人。弘治三年进士,正德间知泉州。丰采峻劲,公门如水,弛张以法,吏胥不敢渔民。讼牍盈箱,酌宽猛,应之晏如,庭无滞讼,严稽奸宄,萑苻屏迹。时和年丰,民胥乐业。入觐道卒,所遗图书、敝衣,人称包廉。《闽书》,参《再征堂集》。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吳晟
泉州府知府
正德元年-正德三年
繼任:
張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