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溥(1456年—?),字民敬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

包溥
大明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出生二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汪氏
出身
  • 成化十九年癸卯科舉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二十六名進士[1][2]。正德元年(1506年),擔任泉州府知府,為官清廉[3]

家族

曾祖包文助;祖父包甸;父包鑑,前母何氏;母胡氏。慈侍下。兄包澄;包澤,貢士;包濟;包浩。弟包瀚;包渙;包滋;包沂,監生;包治;包潭[4]

參考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包溥,字民敬,鄞人。弘治三年進士,正德間知泉州。丰采峻勁,公門如水,弛張以法,吏胥不敢漁民。訟牘盈箱,酌寬猛,應之晏如,庭無滯訟,嚴稽奸宄,萑苻屏跡。時和年豐,民胥樂業。入覲道卒,所遺圖書、敝衣,人稱包廉。《閩書》,參《再征堂集》。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吳晟
泉州府知府
正德元年-正德三年
繼任:
張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