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彌遠

南宋丞相
(重定向自史弥远

史彌遠(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同叔中國南宋中期丞相、权臣、奸臣。孝宗時代宰相史浩之子。兩浙東路鄞县人(今浙江寧波)。進封會稽郡王(從一品),逝世後特贈中书令,追封衛王,諡「忠獻[1]

史彌遠
《史家祖宗畫像及傳記、題跋》之史彌遠像,明人繪,現藏於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
太師兼左丞相
任期
1233年11月19日—1233年11月27日
君主宋理宗
右丞相兼樞密使
任期
1209年6月7日—1233年11月19日
君主宋寧宗
宋理宗
任期
1208年11月19日—1208年12月31日
君主宋寧宗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隆興二年正月二十九日
(1164年2月23日)
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
逝世紹定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1233年11月27日)
臨安府(今杭州市
配偶潘友松、黎妙沖
儿女史宅之、史宇之
父母史浩(父)、周氏(母)
亲属史彌大、史彌正(兄)
史彌堅(弟)
史嵩之(族侄)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蔭官補承事郎,八年(1181年),轉宣義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進士[1]

宋寧宗時,任禮部侍郎,開禧二年(1206年),當時宰相韓侂冑打破隆興和議,發動開禧北伐,為金人所敗,以殺韓侂胄為談和條件。開禧三年(1207年)在寧宗與楊皇后授意下,史彌遠派人刺殺了韓侂冑,是為「玉津園之變」,還將韓侂冑首級交給金朝,並主持與金朝的談和,嘉定元年(1208年)成為宰相,掌握南宋的實權。

矯詔擁立宋理宗

史彌遠權勢熏灼,太子趙竑心不能平,常說要發配史彌遠到八千里外,並且預先定好「琼州崖州」為其貶謫之處,史彌遠恐懼,潛僭密謀「伊尹霍光之事」。[2]嘉定十七年(1224年)寧宗病危,於是假傳聖旨立沂王趙貴誠為皇子,寧宗駕崩後,他聯同楊皇后義兄楊次山楊谷楊石,成功勸服楊皇后,矯詔擁立皇子趙貴誠繼位,是為宋理宗,並貶趙竑為濟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寶慶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變發生,又藉口謀反罪,賜死趙竑,史彌遠對外謊稱病故。彌遠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權,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彌遠一直掌握南宋實權,前後掌政約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輔

宋朝以左相為尊,史彌遠卻刻意屈於右相,目的是使無人敢挑戰其權威,更藉此造成長期「獨相」執政的局面。

史彌遠死後,理宗得以親政,但其姪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權一時。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祖孫三代皆拜相,尤其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使宋理宗的光芒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家族

  • 高祖母:葉氏
  • 曾祖父:史詔
  • 祖父:史師仲
  • 祖母:洪氏
  • 父:史浩
  • 母:周氏
  • 兄:史彌大、史彌正
  • 弟:史彌堅
  • 妻:潘友松(潘畤與李孟琰之女)
  • 妾:黎妙沖[3]
  • 子:史宅之史宇之
  • 女:史氏,嫁趙汝楳
  • 族侄:史嵩之
  • 甥:夏周篆

评价

史彌遠竄改寧宗的遺詔,立宋理宗繼位,並假借霅川之變迫死濟王趙竑,干擾皇統的繼立,相較於南宋其他的權臣更為過份,例如秦檜即使察覺到身為皇子的宋孝宗經常與自己作對,但並未改變宋孝宗的皇儲身份。

史彌遠在位時权势滔天,涉及中饱私囊、镇压异己、废杀皇储等,使得南宋政事腐败而步入下坡期,评其为奸臣也不为过,但由於史彌遠並不太反對理學,因此《宋史》未將史彌遠列入《奸臣傳》。[4]《宋史·史彌遠傳》只形容彌遠“迨寧宗崩,廢濟王,非寧宗意。立理宗,又獨相九年,擅權用事,專任儉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計,雖台諫言其奸惡,弗恤也。”傳中評論又指出“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復,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延伸阅读

[]

 宋史/卷414》,出自脱脱宋史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小林晃〈南宋後期史彌遠專權內情及其嬗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注釋

  1. ^ 1.0 1.1 《宋史》卷414
  2. ^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二:时杨皇后专国政,弥远用事久,宰执、侍从、台谏、籓阃皆所引荐,权势熏灼,竑心不能平,尝书杨后及奸臣弥远之事于几上,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宫壁有舆地图,竑指琼、崖曰:“它日当置史弥远于此。”美人以告奸臣弥远。
  3. ^ 史弥远撰《宋故淑人黎氏圹记》
  4. ^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指出:“推原其故,则以侂胄禁伪学,而弥远弛其禁也。”又稱“《宋史》于南渡人物,褒贬多不公,总由胸中横一道学之私见。”
前任:
钱象祖
南宋右丞相
1208年—1233年
繼任:
郑清之
前任:
钱象祖
南宋左丞相
1233年
繼任:
郑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