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
史弥远(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字同叔,中国南宋中期丞相、权臣、奸臣。孝宗时代宰相史浩之子。两浙东路鄞县人(今浙江宁波)。进封会稽郡王(从一品),逝世后特赠中书令,追封卫王,谥“忠献”[1]。
史弥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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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师兼左丞相 | |
任期 1233年11月19日—1233年11月27日 | |
君主 | 宋理宗 |
右丞相兼枢密使 | |
任期 1209年6月7日—1233年11月19日 | |
君主 | 宋宁宗 宋理宗 |
任期 1208年11月19日—1208年12月31日 | |
君主 | 宋宁宗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九日 (1164年2月23日) 两浙东路鄞县(今浙江宁波) |
逝世 | 绍定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1233年11月27日) 临安府(今杭州市) |
配偶 | 潘友松、黎妙冲 |
儿女 | 史宅之、史宇之 |
父母 | 史浩(父)、周氏(母) |
亲属 | 史弥大、史弥正(兄) 史弥坚(弟) 史嵩之(族侄) |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荫官补承事郎,八年(1181年),转宣义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进士[1]。
宋宁宗时,任礼部侍郎,开禧二年(1206年),当时宰相韩侂胄打破隆兴和议,发动开禧北伐,为金人所败,以杀韩侂胄为谈和条件。开禧三年(1207年)在宁宗与杨皇后授意下,史弥远派人刺杀了韩侂胄,是为“玉津园之变”,还将韩侂胄首级交给金朝,并主持与金朝的谈和,嘉定元年(1208年)成为宰相,掌握南宋的实权。
矫诏拥立宋理宗
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常说要发配史弥远到八千里外,并且预先定好“琼州或崖州”为其贬谪之处,史弥远恐惧,潜僭密谋“伊尹、霍光之事”。[2]嘉定十七年(1224年)宁宗病危,于是假传圣旨立沂王赵贵诚为皇子,宁宗驾崩后,他联同杨皇后义兄杨次山子杨谷及杨石,成功劝服杨皇后,矫诏拥立皇子赵贵诚继位,是为宋理宗,并贬赵竑为济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变发生,又借口谋反罪,赐死赵竑,史弥远对外谎称病故。弥远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权,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弥远一直掌握南宋实权,前后掌政约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辅。
宋朝以左相为尊,史弥远却刻意屈于右相,目的是使无人敢挑战其权威,更借此造成长期“独相”执政的局面。
史弥远死后,理宗得以亲政,但其侄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权一时。史浩、史弥远、史嵩之祖孙三代皆拜相,尤其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使宋理宗的光芒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家族
评价
史弥远窜改宁宗的遗诏,立宋理宗继位,并假借霅川之变迫死济王赵竑,干扰皇统的继立,相较于南宋其他的权臣更为过分,例如秦桧即使察觉到身为皇子的宋孝宗经常与自己作对,但并未改变宋孝宗的皇储身份。
史弥远在位时权势滔天,涉及中饱私囊、镇压异己、废杀皇储等,使得南宋政事腐败而步入下坡期,评其为奸臣也不为过,但由于史弥远并不太反对理学,因此《宋史》未将史弥远列入《奸臣传》。[4]《宋史·史弥远传》只形容弥远“迨宁宗崩,废济王,非宁宗意。立理宗,又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任俭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计,虽台谏言其奸恶,弗恤也。”传中评论又指出“史弥远废亲立疏,讳闻直言.....弥远之罪既著,故当时不乐嵩之之继也,因丧起复,群起攻之,然固将才也。”
延伸阅读
[编]
小林晃〈南宋后期史弥远专权内情及其嬗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注释
前任: 钱象祖 |
南宋右丞相 1208年—1233年 |
继任: 郑清之 |
前任: 钱象祖 |
南宋左丞相 1233年 |
继任: 郑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