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

南宋丞相

史弥远(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同叔中国南宋中期丞相、权臣、奸臣。孝宗时代宰相史浩之子。两浙东路鄞县人(今浙江宁波)。进封会稽郡王(从一品),逝世后特赠中书令,追封卫王,谥“忠献[1]

史弥远
《史家祖宗画像及传记、题跋》之史弥远像,明人绘,现藏于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
太师兼左丞相
任期
1233年11月19日—1233年11月27日
君主宋理宗
右丞相兼枢密使
任期
1209年6月7日—1233年11月19日
君主宋宁宗
宋理宗
任期
1208年11月19日—1208年12月31日
君主宋宁宗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九日
(1164年2月23日)
两浙东路鄞县(今浙江宁波
逝世绍定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1233年11月27日)
临安府(今杭州市
配偶潘友松、黎妙冲
儿女史宅之、史宇之
父母史浩(父)、周氏(母)
亲属史弥大、史弥正(兄)
史弥坚(弟)
史嵩之(族侄)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荫官补承事郎,八年(1181年),转宣义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进士[1]

宋宁宗时,任礼部侍郎,开禧二年(1206年),当时宰相韩侂胄打破隆兴和议,发动开禧北伐,为金人所败,以杀韩侂胄为谈和条件。开禧三年(1207年)在宁宗与杨皇后授意下,史弥远派人刺杀了韩侂胄,是为“玉津园之变”,还将韩侂胄首级交给金朝,并主持与金朝的谈和,嘉定元年(1208年)成为宰相,掌握南宋的实权。

矫诏拥立宋理宗

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常说要发配史弥远到八千里外,并且预先定好“琼州崖州”为其贬谪之处,史弥远恐惧,潜僭密谋“伊尹霍光之事”。[2]嘉定十七年(1224年)宁宗病危,于是假传圣旨立沂王赵贵诚为皇子,宁宗驾崩后,他联同杨皇后义兄杨次山杨谷杨石,成功劝服杨皇后,矫诏拥立皇子赵贵诚继位,是为宋理宗,并贬赵竑为济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变发生,又借口谋反罪,赐死赵竑,史弥远对外谎称病故。弥远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权,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弥远一直掌握南宋实权,前后掌政约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辅

宋朝以左相为尊,史弥远却刻意屈于右相,目的是使无人敢挑战其权威,更借此造成长期“独相”执政的局面。

史弥远死后,理宗得以亲政,但其侄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权一时。史浩、史弥远、史嵩之祖孙三代皆拜相,尤其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使宋理宗的光芒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家族

  • 高祖母:叶氏
  • 曾祖父:史诏
  • 祖父:史师仲
  • 祖母:洪氏
  • 父:史浩
  • 母:周氏
  • 兄:史弥大、史弥正
  • 弟:史弥坚
  • 妻:潘友松(潘畤与李孟琰之女)
  • 妾:黎妙冲[3]
  • 子:史宅之史宇之
  • 女:史氏,嫁赵汝楳
  • 族侄:史嵩之
  • 甥:夏周篆

评价

史弥远窜改宁宗的遗诏,立宋理宗继位,并假借霅川之变迫死济王赵竑,干扰皇统的继立,相较于南宋其他的权臣更为过分,例如秦桧即使察觉到身为皇子的宋孝宗经常与自己作对,但并未改变宋孝宗的皇储身份。

史弥远在位时权势滔天,涉及中饱私囊、镇压异己、废杀皇储等,使得南宋政事腐败而步入下坡期,评其为奸臣也不为过,但由于史弥远并不太反对理学,因此《宋史》未将史弥远列入《奸臣传》。[4]《宋史·史弥远传》只形容弥远“迨宁宗崩,废济王,非宁宗意。立理宗,又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任俭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计,虽台谏言其奸恶,弗恤也。”传中评论又指出“史弥远废亲立疏,讳闻直言.....弥远之罪既著,故当时不乐嵩之之继也,因丧起复,群起攻之,然固将才也。”

延伸阅读

[]

 宋史/卷414》,出自脱脱宋史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小林晃〈南宋后期史弥远专权内情及其嬗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注释

  1. ^ 1.0 1.1 《宋史》卷414
  2. ^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二:时杨皇后专国政,弥远用事久,宰执、侍从、台谏、籓阃皆所引荐,权势熏灼,竑心不能平,尝书杨后及奸臣弥远之事于几上,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宫壁有舆地图,竑指琼、崖曰:“它日当置史弥远于此。”美人以告奸臣弥远。
  3. ^ 史弥远撰《宋故淑人黎氏圹记》
  4. ^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指出:“推原其故,则以侂胄禁伪学,而弥远弛其禁也。”又称“《宋史》于南渡人物,褒贬多不公,总由胸中横一道学之私见。”
前任:
钱象祖
南宋右丞相
1208年—1233年
继任:
郑清之
前任:
钱象祖
南宋左丞相
1233年
继任:
郑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