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
三法印(梵語:Trilakṣaṇā dharmamudrā 或 Tri-dṛṣṭi-nimitta-mudrā),佛教術語,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靜」,用這三項準則驗證教說是否屬於佛教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其內容可見於《雜阿含經》,但將其稱為三法印,則出現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法蘊論、成實論和大智度論。
南傳上座部與此近似的概念稱為三相(诸行无常、诸行是苦、诸法無我),南傳佛教將其作為一切萬法之特徵。《俱舍論》也舉出「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一切法空非我性」,稱為四念處的共相。
字義
三法印中的「印」,可對應到梵語:mudrā,是圖章、印章之意。如普光在《俱舍論記》中,認為三法印如同印章,可用來印證佛法,因此得名[1]。
起源
三法印的內容最早出自《雜阿含經》中,諸比丘教導闡陀的內容,為無常、無我、涅槃寂滅三者,但在《雜阿含經》中並未稱此為法印[2]。正式舉出三法印的名稱,則是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3],與說一切有部《法蘊足論》中[4]。印順法師認為,三法印是由三三昧發展而來[5]。
龍樹《大智度論》中,將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三者,並列合稱三法印[6]:
“ | 「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諸佛法印有三種:一者:有為法,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無為,念不生皆無我;三者:寂滅涅槃。[7] | ” |
其他法印說
諸佛教印
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聖法印
《雜阿含經》中,將隨順三解脫門,觀察無常,離慢知見,得清淨見,稱之為「聖法印」[10][11][12]。
《瑜伽師地論》解釋了「聖法印」[13],由遍知無常等八相,出離過患,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14]。
四法印
《增壹阿含經》將「一切諸行皆悉無常,一切諸行苦,一切諸行無我,涅槃為永寂」,稱為四法本末[15]。
《菩薩地持經》稱為「四憂檀那」:「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瑜伽師地論》稱為四種法嗢拖南(梵語:dharmoddānāni[16]):一切諸行皆是無常,一切諸行皆悉是苦,一切諸法皆無有我,涅槃寂静[17][18],此四者為欲令有情清淨,依三解脫門[19],而說的「可記事教」[20]。
《法集名數經》亦說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為四法印(梵語:dharmapadāni[16])[21]。
《佛為海龍王說法印經》說有四殊勝法,念誦: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寂滅為樂。
五法印
天台宗將《維摩詰經》摩訶迦旃延敷演五義的段落,視作五法印[22]:無常(諸行無常),苦(諸漏是苦),空(諸法本空),無我(諸法無我),寂滅(涅槃寂靜)[23]。敦煌文獻《毘尼心》也有以五法印驗大乘:一切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寂滅的說法[24]。
實相印
《妙法蓮華經》中有實相印[25]。天台宗智者大師在《法華玄義》中,以諸法實相為一實相印,為大乘佛教的判準[26]。這說法即是來自《大智度論》,以「一切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無相即寂滅涅槃」作為實相印[27]。
解說
漢傳佛教以三法印印證佛經的真偽[28],最典型論述如智顗《妙法蓮華經玄義》:
“ | 釋論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印之。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是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所說。[29] | ” |
影響
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沙門教派,相比較時的主要不同之處。佛教在許多方面,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和沙門傳統,如禪定、頭陀行等,佛教反對苦行:悉達多太子雖曾在苦行林苦修六年。後來他覺悟到苦行非正道,不能解脫。於是捨棄苦行,另求正法[30]。三法印即是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不同處,三法印為佛所宣說,用來印證真如體性。
引用
- ^ 普光《俱舍論記》卷1:「經教雖多,略有三種,謂三法印:一諸行無常,二諸法無我,三涅槃寂靜。謂四法印:四法印即是諸法實相,此印諸法,故名法印。若順此印,即是佛經。若違此印,即非佛說。」
- ^ 《雜阿含經》卷10〈262經〉:「佛般泥洹未久。……諸比丘語闡陀言:『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時摩竭魚聞是語已。於世尊所深生敬信。世尊即為說三句法。告言賢首。諸行皆無常。諸法悉無我。寂靜涅槃即證得諸法實相。是名三法印。」
- ^ 玄奘譯《法蘊足論》卷12:「於三法印,而起猶預:為一切行無常?為非一切行無常?為一切法無我?為非一切法無我?為涅槃寂靜?為非涅槃寂靜?」
- ^ 印順《空之探究》:「從空,無所有,無相,著重於正觀的三三昧,演化為空,無願,無相的三三昧,只是著重於 出世道的出發於厭離,終於不願後有生死的相續而解脫。在聖道中,依無常(苦)而引發的厭離 (無願),是有重要意義的。」
- ^ 《大智度論》卷二十二
- ^ 《大智度論》卷十五:復次菩薩雖未得無漏道,結使未斷。能信無漏聖法及三種法印。 一者,一切有為生法無常等印。 二者,一切無為生法無我等印。 三者,涅槃實相法印。 得道賢聖人自得自知。菩薩雖未得道,能信能受,是名「法忍」。
- ^ 《成實論》卷1〈法寶論初三善品〉:「又佛法中,有三法印:一切無我,有為諸法念念無常,寂滅涅槃。是三法印。」
- ^ 《蓮花面經》卷下:「佛告阿難,佛缽舍利所放光明,復更至於十方世界。於其光中,而說偈言:『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及寂滅涅槃,此三是法印。』」
- ^ 《雜阿含經》卷3〈80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說聖法印,及見清淨,諦聽!善思!……若有比丘作是說:「我得空,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此則善說,所以者何?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 ^ 竺法護譯《佛說聖法印經》:「是時,佛告諸比丘:『聽!諸比丘!』……『當為汝說聖法印所應威儀,現清淨行,諦聽!善思念之!』佛言:『比丘!假使有人說不求空,不用無想,欲使興發至不自大禪定之業,未之有也。設使有人慕樂空法,志在無想,興發至要消除自大、憍慢之心禪定之業,此可致矣,輒如道願,普有所見,所以者何?慕樂於空,欲得無想、無慢自大見,於慧業皆可致矣。何謂比丘聖法印者,其聖法印所可更習,至清淨見?假使比丘處於閑居,若坐樹下空閑之處,解色無常,見色本無;已解無常,解至空無,皆為怳惚、無我、無欲,心則休息,自然清淨而得解脫,是名曰空。……得致柔順之定……以故謂言至於無想,故曰無欲……其心續存柔順之定,彼則見除所有貪婬、瞋恚、愚癡,是故,名曰無欲之定……曉了是者,乃知無本,得至降伏消一切起,得入道行,是乃逮致除於自大無慢放逸禪定之業,現清淨行,是則名曰由聖法印清淨之業,從始至終,究竟本末。』」
- ^ 施護譯《佛說法印經》:「佛告苾芻眾言:「汝等當知,有聖法印,我今為汝分別演說。……諸苾芻!此法印者,即是三解脫門,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即諸佛所歸趣故。是故汝等,諦聽諦受,記念思惟,如實觀察。」
- ^ 《雜阿含經》卷3〈80經〉:「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是名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
- ^ 《瑜伽師地論》:「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何等為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 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
-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
-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
-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
-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
-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
- 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
-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 - ^ 《增壹阿含經》卷18〈26 四意斷品〉:「今有四法本末,如來之所說。云何為四?一切諸行無常,是謂初法本末,如來之所說。一切諸行苦,是謂第二法本末,如來之所說。一切諸行無我,是謂第三法本末,如來之所說。涅槃為永寂,是謂第四法本末,如來之所說。是謂,諸賢!四法本末,如來之所說。」」(CBETA, T02, no. 125, p. 640, b13-19)
- ^ 16.0 16.1 Tse-fu Kuan. Mahāyāna Elements and Mahāsāṃghika Traces in the Ekottarika‐āgama (PDF). : 174 [2024-06-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9-11).
- ^ 《瑜伽師地論》卷46:「復有四種法嗢拖南,諸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故說。何等為四:一切諸行皆是無常,是名第一法嗢拖南。一切諸行皆悉是苦,是名第二法嗢拖南。一切諸法皆無有我,是名第三法嗢拖南。涅槃寂靜,是名第四法嗢拖南。諸佛菩薩多為有情,宣說如是法相應義,是故說名法嗢拖南。」
- ^ 《菩薩地持經》卷8:「有四憂檀那法,諸佛菩薩為令眾生清淨故說。云何為四:一切行無常是憂檀那法,一切行苦是憂檀那法,一切法無我是憂檀那法,涅槃寂滅是憂檀那法。諸佛菩薩具足此法,復以此法傳授眾生,是名憂檀那。」
- ^ 《瑜伽師地論》:「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拕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拕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拕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拕南。」
- ^ 《瑜伽師地論》:「教導略有十二。所謂事教。想差別教。觀自宗教。觀他宗教。不了義教。了義教。世俗諦教。勝義諦教。隱密教。顯了教。可記事教。不可記事教。……可記事教者。謂四種法嗢拕南教。即一切行無常。乃至涅槃寂靜。如是等類所有言教。……」
- ^ 《法集名數經》卷1:「云何四法印。所謂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 (CBETA, T17, no. 764, p. 660, c22-23)
- ^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荊溪云:對三法者,夫開合者適物所宜,一切經論文無不爾。今此開合亦但於類例同者合之為三。若開為五,為五法印有何不可?」
- ^ 《維摩詰所說經》卷1〈弟子品〉:「憶念昔者佛為諸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後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
- ^ 毘尼心.
- ^ 《妙法蓮華經》卷1〈方便品〉:「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 ^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8:「釋論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印之,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是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所說。」
- ^ 《大智度論》卷22:「問曰。佛說聲聞法有四種實。摩訶衍中有一實。今何以故說三實。答曰。佛說三種實法印。廣說則四種。略說則一種。無常即是苦諦集諦道諦說。無我則一切法說。寂滅涅槃即是盡諦。復次有為法無常。念念生滅故。皆屬因緣無有自在。無有自在故無我。無常無我無相故心不著。無相不著故。即是寂滅涅槃。以是故,摩訶衍法中,雖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無相即寂滅涅槃。」(CBETA, T25, no. 1509, p. 223, b3-10)
- ^ 《俱舍論記》卷1:「若順此印即是佛經,若違此印即非佛說。」
- ^ 大正藏《妙法蓮華經玄義》卷八
- ^ 卷十二. 長阿含經. 维基文库.
猶如有人行外苦行,非是如來所說正行,自以為樂,此是如來之所呵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