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五

(重定向自塞戲

格五,又稱塞戲、簺戲、蹙戎、蹙融,是一種擲採行棋的擲賽遊戲,為六博的變體,差別之一在擲具的不同[1]鮑宏寫有《簺經》紀錄規則,已失傳。

日本過去曾錯把格五當成是五子棋,如近代的《古事類苑》就如此紀錄[2],但在中國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棋類[3]

六博棋盤簡圖之一,有說法是這種棋盤是塞戲[4]

文獻

塞戲

  • 穆天子傳》:「天子與井公塞也。」
  • 管子》:“流於博塞,戏其工瞽。”、“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發五政:一政、曰禁博塞。”
  • 莊子·駢拇》:“问穀奚事,则博塞以游。”
    • 成玄英註:“行五道而投琼曰博,不投琼曰塞。”
  • 说文》:「簺,行棋相塞谓之簺。」
  • 邊韶《塞賦》:「欲弈无局,欲博无楮。问:何以代博弈者乎? 曰:塞其次也。」、「四道交正,時之則也;棋有十二,津呂極也。」
  • 南齐书》:「文季虽不学,发言必有辞采,当世称其应对。尤善簺及弹棋。簺用五子。」

格五

  • 爾雅》:「格,至也,亦格五,博屬行箭,但行梟以格殺,漢吾丘壽王善之。」
  • 葛立方《韻語陽秋》:「魯直詩云:“眼見人情如格五,心知外物等朝三。」

塞戲與格五

  • 漢書》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 劉德注:「格五,棋行,《簺法》曰簺、白、乘、五,至五,格不得行,故云格五。」
    • 師古注:「即今戲之簺也,音先代反。」
    • 孟康 (三國)注:「格音各,行伍相各,故言各。」
  • 鮑宏《簺經》:「簺有四采,塞、白、乘、五是也。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

蹙融

  • 资暇集》:「今有奕局,取一道人行五棊,谓之蹙融,融宜作戎。此戏生于黄帝蹙鞠,意在军戎也,殊非圆融之义。庾元规着《座右方》,所言蹙戎者,今之蹙也。」
  • 酉阳杂俎》:「小戏中于奕局一枰,各布五子,角迟速,名蹙融。予因读《坐右方》,谓之蹙戎。」

格五與蹙融

  • 彭乘《续墨客挥犀》:「蹙融,或谓之『蹙戎』,《汉书》谓之『格五』,虽止用数棋,共行一道,亦有能否。徐德占善移,遂至无敌。其法已常欲有余而致敌人于险,虽知其术止如是,然卒莫能胜之。」
  • 沈存中《筆談》:「格五即今之蹙融,其法以己常有餘,而致敵人於險。」
  • 黃朝英靖康缃素杂记》:「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簺,先代反。又世俗有蹙融之戲,謂以奕局取一道,人各行五棋,即所謂格五也。」 
  • 章太炎《膏蘭室札記》:「今之跳五子,當即古之格五。」

格五與五子棋

  • 黃遵憲《日本国志》:「亦有格五,其法布子成行以得五者胜。」

結論

从上述引文看,秦漢時期時塞戲每方有六枚棋子,具有塞、白、乘、五這四種采名,其中擲到『五』就不能移動,所以又稱格五。依《爾雅》記載,擲具是箭(箸),而不是當時六博用的琼。

有些六博局是中央方框與四角曲道以斜線相連,傅舉有認為是塞戲[4]

文獻無任何記載或觀點認為與象棋有所繼承關係。傳至南北朝甚至有《簺法》、《簺经》等关于它的专门著作。格五这棋類的精要之处是行棋相塞,使对方格不得行,所以称作格五。也稱為蹙戎。

唐代成玄英註解《莊子·駢拇》時寫:“行五道而投琼曰博,不投琼曰塞。” 認為六博與塞戲差別在是否用瓊作投子,而《爾雅》指出別名為格五的塞戲是投箭,但他是把六博錯認為「行五道」[1]。後人錯以為塞戲沒有擲具,誤會塞戲摆脱六博侥幸取胜的成分[6][1]

宋代以降的文獻記載並不相符,描述每方棋子只有五枚,共走一道。

清末有將格五當五子棋。

參考

  1. ^ 1.0 1.1 1.2 宋會群、苗雪蘭. 《中國博奕文化史》. 中國: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0-08-01. ISBN 9787509716854 (中文(简体)). 
  2. ^ 202 遊戯考[囲碁・将棋]. [2013-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13). 
  3. ^ 連珠…その起源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1-07-24.
  4. ^ 4.0 4.1 傅举有:《论秦汉时期的博具、博戲兼及博局纹镜》,《考古学報》1986年1期
  5. ^ 格五解釋. [2010-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17). 
  6. ^ 中国象棋史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