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离毕

(重定向自夷离毕院

夷离毕,又做移离毕[1],来自于突厥语的“俟利发”(eletber/ilitbir/eltäbir/iltäbir),原为突厥官名,契丹人用夷离毕称呼参知政事或掌刑政官[2]辽朝建立后,分南北两制,北面官之中设夷离毕院掌刑狱。有左、右夷离毕,知左、知右夷离毕事等官。

文献记录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引宋绶《上契丹风俗》:“蕃官有夷离毕,参闻国政。”
  • 余靖《武溪集·契丹官仪》:“藩官有参知政事,谓之夷离毕。”
  • 辽史·国语解》:“夷离毕,即参知政事,后置夷离毕院以掌刑政。”[1]

参见

参考资料

  • 辽史·营卫志下》
  • 《辽史·第四十五卷 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注释

  1. ^ 1.0 1.1 热合木吐拉·艾山:回鹘文化对契丹的影响,新疆社会科学:维文,2009,vol.2:p.57-67。文字版可于此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查看。
  2. ^ 契丹的语言和契丹的大小字. [2013-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