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昂(1447年—?),字恒頫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姜恆頫先生象

生平

舉應天府鄉試第二十八名。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进士,授枣强知县。擔任御史。因彈劾方士李孜省,被廷杖午门外。不久出京擔任河南知府。改知宁波,“中官以市舶至,怙势张甚,公与之抗,其人反愧服焉。”[1],擢福建参政。居官清廉,“家居室不蔽风雨”,喝麦粥,时号“姜麦粥”[2]

家族

曾祖父姜子源。祖父姜箎。父亲姜敏[3]

有子姜龍,正德三年進士。

参考

  1. ^ 徐兆昺著、桂心仪等点注:《四明谈助》卷十《北城诸迹二下·明贤牧》,宁波出版社,2003年。
  2. ^ 明史·卷164》:姜昂,字恒頫,太倉人。成化八年進士。除棗強知縣。授御史。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杖午門外。以母老乞改南,尋出為河南知府。吏白事畢,退闔門讀書,鞭箠懸不用。藩府人有犯,立決遣之。改知寧波,擢福建參政。請終養歸,服闋而卒。昂在官,日市少肉供母,而自食菜茹。子弟學書,不聽用官紙筆,家居室不蔽風雨。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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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明史卷一百六十五》,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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