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舉應天府鄉試第二十八名。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进士,授枣强知县。擔任御史。因彈劾方士李孜省,被廷杖於午门外。不久出京擔任河南知府。改知宁波,“中官以市舶至,怙势张甚,公与之抗,其人反愧服焉。”[1],擢福建参政。居官清廉,“家居室不蔽风雨”,喝麦粥,时号“姜麦粥”[2]。
家族
参考
- ^ 徐兆昺著、桂心仪等点注:《四明谈助》卷十《北城诸迹二下·明贤牧》,宁波出版社,2003年。
- ^ 《明史·卷164》:姜昂,字恒頫,太倉人。成化八年進士。除棗強知縣。授御史。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杖午門外。以母老乞改南,尋出為河南知府。吏白事畢,退闔門讀書,鞭箠懸不用。藩府人有犯,立決遣之。改知寧波,擢福建參政。請終養歸,服闋而卒。昂在官,日市少肉供母,而自食菜茹。子弟學書,不聽用官紙筆,家居室不蔽風雨。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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