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举应天府乡试第二十八名。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进士,授枣强知县。担任御史。因弹劾方士李孜省,被廷杖于午门外。不久出京担任河南知府。改知宁波,“中官以市舶至,怙势张甚,公与之抗,其人反愧服焉。”[1],擢福建参政。居官清廉,“家居室不蔽风雨”,喝麦粥,时号“姜麦粥”[2]。
家族
参考
- ^ 徐兆昺著、桂心仪等点注:《四明谈助》卷十《北城诸迹二下·明贤牧》,宁波出版社,2003年。
- ^ 《明史·卷164》:姜昂,字恒𫖯,太仓人。成化八年进士。除枣强知县。授御史。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杖午门外。以母老乞改南,寻出为河南知府。吏白事毕,退阖门读书,鞭棰悬不用。藩府人有犯,立决遣之。改知宁波,擢福建参政。请终养归,服阕而卒。昂在官,日市少肉供母,而自食菜茹。子弟学书,不听用官纸笔,家居室不蔽风雨。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试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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