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分班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5年7月9日) |
常態分班是一學校在新生剛入學時,以隨機之方式將學生分配到各班級中。不以其成績、智力測驗的差異分班。在其他年級也不會因為類似的差異而重新分班。另一種編班方式為能力分班,也就是依成績、智力測驗等差異進行分班。
以台灣為例,自1968年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起,國民小學多半採取常態分班,而國民中學因有升學考試的壓力,雖法令規定需採行常態分班[1],但實務上有些學校可能採行能力分班[2],老師、教育學者及家長在此也有許多的意見。推動常態分班也成為1990年代起,臺灣教育改革的議題之一[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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