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龍 (弘治進士)
張龍(1470年—1522年),字汝言,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太醫院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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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政司參政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太醫院籍 |
字號 | 字汝言 |
出生 | 成化六年(1470年)七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元年(1522年) |
配偶 | 何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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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順天鄉試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1]。其善於鑽營,與壽寧侯通譜,得以結交宦官、勳戚。擢兵科給事中[2]。後來依附權臣劉瑾,正德二年(1507年)得升通政司右參議。劉瑾伏誅,張龍謫灤州知州。隨即又認朱寧為父,起嘉興府同知,遷登州府知府。朝覲入都,再升通政司右通政。嘉靖初年,下獄論死[3]。
家族
註釋
- ^ 明弘治刻本《上海志·卷之八》:張龍,順天府郷試,任行人。
- ^ 國朝獻徵錄 ,4冊67卷 ,418:弇州別記 龍,弘治中進士。性傾險狐媚。時壽寧侯,帝外家,有殊寵,而龍陰附之,擢兵科給事中,再選通政參議。帝亦微得狀。龍家多姻中貴戚里生奪人田舍貲產。會考察,吏部擬削職,帝笑曰:此人歸必亡賴?大盜。乃令止謫守灤。正德初,龍以珍異賂劉瑾,擢?定守。劉瑾誅,復諂附錢寧,召入?右通政。則日夜趨寧門?通中外賄近百萬,而龍所受謝亦不訾□寧?諸給事御史交劾,寧比龍龍所挾受徐漢興白金五百兩黃金百兩,王通白金千兩下獄案問朋黨交結亂朝政者斬未決,以庾死。
- ^ 《明史·306卷》7843:張龍,順天人。官行人,邪媚無賴,與壽寧侯通譜系,因得交諸中人、貴戚,恃勢奪人田宅。正德三年夤緣為兵科給事中,出覈遼東軍餉,得腐豆四石。請逮問監守諸臣,罰郎中 徐璉以下米三百石有差。瑾以為能,擢通政參議。瑾敗,謫知灤州。後又結朱寧為父,起嘉興同知,遷登州知府。言官彈射無虛月。與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右布政使陳逵、右參議孫清並貪殘,天下目為「四害」。龍朝覲入都,中旨擢右通政,為寧通中外賄,所乾沒不貲。 後以私取賄,為寧所覺,斥逐之。嘉靖初,下獄論死。
-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登科錄》:醫籍,治《書經》,年三十三歲中式弘治十五年壬戌科第三甲第六名進士。七月二十三日生,行二,曾祖張逢吉,御醫 贈中書舍人;祖張翌,尚寶司卿;父張慶,光祿寺丞;前母潘氏;嫡母曾氏;生母顧氏。具慶下,妻何氏,兄夔,弟稷;契;臯;岳。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五十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