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應元
(重定向自徐应元)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乡试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二十七年授恩县知县,三十四年补户部主事,管御馬三仓,管太仓银库,三十五年考察。降补淮安府赣榆县知县,三十八年以母憂歸。四十年补尉氏知县,升南京户部主事,四十三年歴升户部郎中,四十五年出守登州府,升山东临清兵备道副使,天启二年考察以不謹閑住。天启三年以前登莱巡抚陶朗先受贿案被堪,尋被逮问[2][3]。
参考文献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徐應元,曾祖岐,县丞。祖自仁,主簿。父邦瑞,庠生。奎宇,诗一房,癸酉五月二十七生。沧州人,丁酉一百十四,会一百六十四,三甲一百五十八。兵部政,己亥授恩县知县,丙午补户部主事,管御馬三仓,管太仓银库,丁未考察,补赣榆知县,庚戌丁憂。壬子补尉氏知县,升南户部主事,癸丑管江東宣课,乙卯升员外,升郎中,丁巳升登州知府。
- ^ 天启四年五月辛未,刑科都给事中李春烨言臣奉命核登抚陶朗先、募兵御史游士任、招练副使刘国缙前案,除士任、国缙另结外,独陶朗先、徐应元、宋大奎等罪状逮问,旨下九阅月而罪人未到,何也?又何栋如八万之赃,久下廷尉,尚入京投谒,何怪乎?终日言清饷而饷不清,终日言惩贪而贪愈甚也。
- ^ 《河间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