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时间
历史
1918年美国国会通过标准时间法案,意图在战时节约电力。[1]1919年总统法令废止了该法案[2],但法案中的时区标准时仍然得到保持。州際通商委員会 (ICC) 划定时区边界。是否实施夏令时成为地方事务。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对轴心国宣战后,1942年1月20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战争时间法案》(56 Stat. 9)。从1942年2月9日起在全国强制全年实现夏令时以节约能源。[3]1945年9月25日通过了《战争时间法案》修正案(59 Stat. 537),从1945年9月30日停止了夏令时。在实施《战争时间法案》期间,例如“东部战争时间(Eastern War Time,EWT)等效于东部夏令时(Eastern Daylight Time)。
苏联于1931年6月21日莫斯科时间2:00AM根据苏联人民委员会法令,境内时钟永久性向前拨快1小时。这被称为《时间法令》,一直实施到苏联解体。1941年-1944年,苏联在《时间法令》之上,进一步实施了夏令时。
英国1916年通过《夏令时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实施了双重夏令时,实际上使得英国实行了欧洲大陆国家的时间:冬季是GMT+1,夏季是GMT+2。1947年英国恢复了正常时间制度。[4]
参考文献
- ^ A Time-Change Timelin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ational Public Radio, March 8, 2007
- ^ An Act For the repeal of the daylight-saving law, 美國聯邦公法第66–40號,41 Stat. 280,1919年8月20日頒佈
- ^ 24/7: A Resource Guide to the Law of Time Standard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June 3, 2002
- ^ Iain Hollingshead:"Whatever happened to Double Summer Time?", 《The Guardian》,2006 Jun 24.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