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亮工(1536年—?),字季鄰,號寅所,廣東廣州府南海縣民籍番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亮工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廣東番禺縣
字號字季鄰
出生四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梁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廣東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3]。授浙江乌程县知县,擢升南京工部主事。歷浙江嚴州府知府。二十二年三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

家族

曾祖父方元剛;祖父方崧;父方宗尹,母雷氏。具庆下。從兄方肯堂,同科進士。弟方亮宸[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叢文蔚
明朝乌程县知县
隆慶五年-七年
繼任:
羅用敬
前任:
鄭銳
明朝浙江嚴州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上任
繼任:
陳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