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亮工
方亮工(1536年—?),字季鄰,號寅所,廣東廣州府南海縣民籍番禺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亮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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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廣東番禺縣 |
字號 | 字季鄰 |
出生 | 四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梁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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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廣東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3]。授浙江烏程縣知縣,擢升南京工部主事。歷浙江嚴州府知府。二十二年三月升陝西按察司副使。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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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叢文蔚 |
明朝烏程縣知縣 隆慶五年-七年 |
繼任: 羅用敬 |
前任: 鄭銳 |
明朝浙江嚴州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上任 |
繼任: 陳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