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策
方策(1886年—1945年10月20日)[1],字定中,浙江省台州府黄岩县人,中華民国军事将领。
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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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86年?月?日 |
逝世 | 1945年10月20日 | (58—59歲)
生平
从北京政府到国民革命軍
1909年(宣統元年)江南陸師学堂第4期工兵科毕业。辛亥革命爆发後,任浙江省革命派的支隊参軍官,後来任江浙聯軍总司令部工兵部長。中華民国成立後的1913年(民国2年),黄興在南京发动二次革命,方策任司令部中校参謀。二次革命失敗後,1914年(民国3年),方策回到浙江省任浙軍第12旅参謀。1916年(民国5年),任浙軍第7团中校团副,同年中,入北京的陸軍大学第5期。1919年(民国8年)12月毕业,复归浙軍,1925年(民国14年)升任第12团团長。[2][3]
1926年(民国15年)底,浙江陸軍第三師宣布易幟国民革命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軍,方策續任二十六軍下屬第2師团長,参加北伐。1927年(民国16年)升任二十六軍第2師副師長,同年8月就任该師師長,11月改任第二十六軍参謀長。1928年(民国17年)1月,升任二十六軍副軍長兼代理軍長兼參謀長,参加第2期北伐。
民國十七年8月國民革命軍進行重編,二十六軍縮編為國民革命軍第6師,方策續任第6師副師長(代理師長)。此後任京滬衛戌司令,1929年(民国18年)9月升任國民革命軍第45師師長,收編這支由西北軍方振武指揮的部隊,但因該師譁變發動反蔣兵變,兵敗後該師解編,師長一職自然消滅。1930年(民国19年)12月,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清郷督办。[2][3]
河南省的活動
1932年(民国21年),方策被调往河南省,任河南省第3区行政督察专員。1935年(民国24年)9月被起用为河南省政府委員,并兼任民政厅厅長。同年12月,商震任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任民政厅長,方策改为专任河南省政府委員。1938年(民国27年)2月,商震自河南省政府主席职位上离任(後任者为程潜),李培基也随之离开河南省,方策重任民政厅長。[2][3]
同年9月程潜离任河南省政府主席,省主席一职空缺。1939年(民国28年)2月方策代理省政府主席(兼任民政厅長)。9月,衛立煌任河南省政府主席,方策作为民政厅長支持衛立煌。1942年(民国31年)1月衛立煌退任,李培基接任省政府主席,方策继续作为民政厅長辅佐李培基。1944年(民国33年)7月,李培基自省政府主席职位退任(後任者为劉茂恩),方策辞去了任职近9年的民政厅長一职,转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中将参議。1945年(民国34年),任軍風紀巡視团副主任委員。抗日战争结束後的同年10月20日,方策在西安市病逝。享年60岁。死後,方策获追赠陸軍中将位加上将銜。[4][3]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国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書. 団結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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