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秉櫸
永興莊定王朱秉櫸(15世紀—1533年),明朝秦藩第五代永興王,永興恭憲王朱志墣之曾孫,鎮國將軍朱公䤡之孫,輔國將軍朱誠瀷之庶第一子[1]。
永興莊定王朱秉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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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室 秦藩永興王 | |||||||
姓 | 朱 | ||||||
名 | 秉櫸 | ||||||
封爵 | 郡王 | ||||||
封號 | 永興 | ||||||
封地 | 西安 | ||||||
逝世 | 1533年 | ||||||
谥号 | 莊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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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六年(1493年)二月壬戌,獲賜名秉櫸[1]。後封奉國將軍。
正德二年(1507年),永興榮惠王朱誠瀾去世[2]。因其二子均夭折,由朱秉櫸主喪[3]。其後,朱誠瀾之妃楊氏上疏,請求讓朱秉櫸襲爵。朱秉櫸堂叔之子朱秉楶以自己是嫡出、朱秉櫸是庶出为由争夺袭封资格,未果。因大宦官刘瑾为陕西人,大力促成,經禮部再三商議,於正德三年(1508年)同意襲爵[4]。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倒台后,禮部又議稱,作为刘瑾乱政时期的受益人,朱秉櫸應查革,但因已有成命,姑仍舊封,子孙不许袭爵,其他绝嗣支系也不得引以为例由旁支续封[5]。正德六年(1511年)五月戊辰,朱秉櫸襲封永興王[6]。
嘉靖十二年(1533年)薨,在位二十三年,諡號莊定。五年後,庶長子朱惟𤌍仍然得以襲爵[7]。后来朱惟𤌍自首其父系旁支冒封,获准终身保留爵位,朱惟𤌍死后,永兴国除。
家庭
妻妾
- 宋氏,驛丞宋愈長女,正德八年(1513年)冊為永興王妃。[8]
- 丁氏(1487年-1524年),正德六年(1511年)入府,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追封為永興莊定王次妃,生朱惟𤌍。[9]
- 張氏,封永興王夫人,生朱惟炥。[10]
子孫
參考資料
- ^ 1.0 1.1 《明孝宗實録》卷72
- ^ 《明武宗實録》卷22
- ^ 《明武宗實録》卷24
- ^ 《明武宗實録》卷44
- ^ 《明武宗實録》卷70
- ^ 《明武宗實録》卷75
- ^ 大明秦府永興王謚恭定壙誌
- ^ 《明武宗實録》卷99
- ^ 《明秦藩永興莊定王追封次妃丁氏壙誌》,《新中國出土墓誌·陝西(叁)》上冊,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213頁。
- ^ 10.0 10.1 《皇明宗室鎮國将軍華川君侯(朱惟炥)墓誌銘》,《新中國出土墓誌·陝西(叁)》上冊,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238頁。
- ^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高儀. 卷四·議永藩爵祿疏. 高文端公奏議 (PDF). : 39b.
前任: 從伯父榮惠王朱誠瀾 |
明永興國國王 1511年-1533年 |
繼任者: 子恭定王朱惟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