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秉榉
永兴庄定王朱秉榉(15世纪—1533年),明朝秦藩第五代永兴王,永兴恭宪王朱志墣之曾孙,镇国将军朱公䤡之孙,辅国将军朱诚瀷之庶第一子[1]。
永兴庄定王朱秉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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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宗室 秦藩永兴王 | |||||||
姓 | 朱 | ||||||
名 | 秉榉 | ||||||
封爵 | 郡王 | ||||||
封号 | 永兴 | ||||||
封地 | 西安 | ||||||
逝世 | 1533年 | ||||||
谥号 | 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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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六年(1493年)二月壬戌,获赐名秉榉[1]。后封奉国将军。
正德二年(1507年),永兴荣惠王朱诚澜去世[2]。因其二子均夭折,由朱秉榉主丧[3]。其后,朱诚澜之妃杨氏上疏,请求让朱秉榉袭爵。朱秉榉堂叔之子朱秉楶以自己是嫡出、朱秉榉是庶出为由争夺袭封资格,未果。因大宦官刘瑾为陕西人,大力促成,经礼部再三商议,于正德三年(1508年)同意袭爵[4]。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倒台后,礼部又议称,作为刘瑾乱政时期的受益人,朱秉榉应查革,但因已有成命,姑仍旧封,子孙不许袭爵,其他绝嗣支系也不得引以为例由旁支续封[5]。正德六年(1511年)五月戊辰,朱秉榉袭封永兴王[6]。
嘉靖十二年(1533年)薨,在位二十三年,谥号庄定。五年后,庶长子朱惟𤌍仍然得以袭爵[7]。后来朱惟𤌍自首其父系旁支冒封,获准终身保留爵位,朱惟𤌍死后,永兴国除。
家庭
妻妾
- 宋氏,驿丞宋愈长女,正德八年(1513年)册为永兴王妃。[8]
- 丁氏(1487年-1524年),正德六年(1511年)入府,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追封为永兴庄定王次妃,生朱惟𤌍。[9]
- 张氏,封永兴王夫人,生朱惟炥。[10]
子孙
参考资料
- ^ 1.0 1.1 《明孝宗实录》卷72
- ^ 《明武宗实录》卷22
- ^ 《明武宗实录》卷24
- ^ 《明武宗实录》卷44
- ^ 《明武宗实录》卷70
- ^ 《明武宗实录》卷75
- ^ 大明秦府永兴王谥恭定圹志
- ^ 《明武宗实录》卷99
- ^ 《明秦藩永兴庄定王追封次妃丁氏圹志》,《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叁)》上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213页。
- ^ 10.0 10.1 《皇明宗室镇国将军华川君侯(朱惟炥)墓志铭》,《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叁)》上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238页。
- ^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高仪. 卷四·議永藩爵祿疏. 高文端公奏議 (PDF). : 39b.
前任: 从伯父荣惠王朱诚澜 |
明永兴国国王 1511年-1533年 |
继任者: 子恭定王朱惟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