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俊(1914年—1999年),浙江温州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皖南事变后,时任中华民国安徽省财政厅主记长的李人俊参加新四军,1940年由李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供给部部长[1]。此后历任苏北财经部副部长、淮北边区行署审计处处长兼新四军第四师供给部政委、苏皖边区政府货管总局局长、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副厅长等职位[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委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第五、第六师政委。

1952年,升任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副部长。

1954年,改任中国燃料工业部副部长;次年改石油工业部常务副部长。

1964年,改任中国建筑工程部部长。

1972年,任国家计委副主任[3]

1983年,参与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并出任董事长[4]

家庭

儿子李渤

儿媳陈小芹,上海人。

延伸阅读

  • 《李人俊与中国石化工业》. 北京: 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0年. ISBN 9787800437854. 

参考文献

  1. ^ 陈道阔. 《余秋里与石油大会战》.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 2002年: 26页. ISBN 9787503314971. 
  2. ^ 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经济史组. 《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大事记, 1937-1949》.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6年: 76页. 
  3. ^ 国家计委副主任李人俊教子务农. 新华网. [2011-11-25]. 
  4. ^ 何建明. 《破天荒: 中国对外开放的划时代事件》. 作家出版社. 2008年: 52-53页. ISBN 9787506342872. 
官衔
前任:
刘秀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
1964年11月5日-1965年3月31日
繼任:
刘裕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
繼任:
赖际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