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俊
生平
皖南事变后,时任中华民国安徽省财政厅主记长的李人俊参加新四军,1940年由李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供给部部长[1]。此后历任苏北财经部副部长、淮北边区行署审计处处长兼新四军第四师供给部政委、苏皖边区政府货管总局局长、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副厅长等职位[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委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第五、第六师政委。
1952年,升任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副部长。
1954年,改任中国燃料工业部副部长;次年改石油工业部常务副部长。
1964年,改任中国建筑工程部部长。
家庭
儿子李渤。
儿媳陈小芹,上海人。
延伸阅读
- 《李人俊与中国石化工业》. 北京: 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0年. ISBN 9787800437854.
参考文献
- ^ 陈道阔. 《余秋里与石油大会战》.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 2002年: 26页. ISBN 9787503314971.
- ^ 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经济史组. 《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大事记, 1937-1949》.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6年: 76页.
- ^ 国家计委副主任李人俊教子务农. 新华网. [2011-11-25].
- ^ 何建明. 《破天荒: 中国对外开放的划时代事件》. 作家出版社. 2008年: 52-53页. ISBN 9787506342872.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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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秀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 1964年11月5日-1965年3月31日 |
继任: 刘裕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 |
继任: 赖际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