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蘭註冊伴侶關係
格陵兰同性婚姻已经得到保障。
历史
1994年,格陵蘭通過同性伴侶登記註冊法案,允許同性伴侶進行登記,1996年正式生效,只有該國國民才能在格陵蘭註冊[1][2]。其法案類似丹麥的相關法案。
2015年5月26日格陵蘭議會以27-0的票數一致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該法律於2015年10月1日生效。
註釋
- ^ Information on the Legal Status of Same Sex Marriage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09-18.
- ^ International. [201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5).
这是一篇與格陵蘭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