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蘭註冊伴侶關係
格陵蘭同性婚姻已經得到保障。
歷史
1994年,格陵蘭通過同性伴侶登記註冊法案,允許同性伴侶進行登記,1996年正式生效,只有該國國民才能在格陵蘭註冊[1][2]。其法案類似丹麥的相關法案。
2015年5月26日格陵蘭議會以27-0的票數一致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該法律於2015年10月1日生效。
註釋
- ^ Information on the Legal Status of Same Sex Marriage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09-18.
- ^ International. [2011-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5).
這是一篇與格陵蘭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