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宗
江朝宗(1861年—1943年9月20日),原名雨丞,字朝宗,民国时改名宇澄,以字行,道号大中,斋名四勿轩。因排行第四,俗称江四、四先生。安徽省宁国府旌德县江村人,寄籍六安州麻埠镇(今属金寨县)。清末及中華民国政治人物。
江朝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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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朝宗 |
出生 | 江雨丞 咸豐十一年(1861年) 大清安徽省天津宁国府旌德县 |
逝世 | 1943年9月20日 汪精卫国民政府北平市 | (81—82歲)
国籍 | 中華民國 |
别名 | 江四、四先生 |
职业 | 中華民國代理國務總理 北平市市長 |
生平
袁世凱的心腹
早年他因家贫弃学,入清末淮军将领刘铭传在麻埠镇开的“继勋典铺”为学徒。光绪十年(1884年)赴台湾,投奔驻守台湾的刘铭传,参与抗击法军的战斗。刘部克复基隆后,他升任海军管带。次年返中国内地。1894年甲午战争时,随袁世凯出关,负责前敌饷械及侦探敌情。1895年跟随袁世凯,参与创办北洋新军。1900年处理直隶地区义和团和教民之间纠纷案件。袁一時失势后,他投靠铁良,任陝西省漢中鎮正二品總兵。
辛亥革命爆發後,江朝宗從陝西省逃到北京。江通過民政部侍郎趙秉鈞,在重新掌權的袁世凱手下任步軍参謀官。1913年(民国2年)7月,他署理步军统领衙门统领。翌年12月,他正式就任步军统领衙门统领。此後,他作爲袁的心腹活動。1915年12月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成立“登极大典筹备处”,江朝宗为该处成员之一。
代理国務總理
1917年(民国6年)5月23日,總統黎元洪免除段祺瑞總理職務,即日任命江朝宗、陳光遠二人為京津警備副司令[1](王士珍任司令),維持治安。北洋系督軍以段祺瑞被免職為藉口,群起獨立,黎元洪急請張勳入北京調停,但張勳以解散國會為條件,脅迫黎元洪,代理國務總理伍廷芳不肯副署解散國會,黎元洪只好在6月12日任命江朝宗代理國務總理,副署解散命令。6月24日,李經羲就任總理,同日江朝宗解除代理總理。
7月1日,張勳擁立溥儀而復辟,江支持復辟,參加復辟會議,獲授步軍統領。稍後段祺瑞马厂誓师討伐張勳,江與段祺瑞聯絡。段祺瑞獲勝後,江的步軍統領一職被免去。
1918年(民国7年)10月,江朝宗任钱能訓内閣的防疫督辦。因瀆職、腐敗,他遭到輿論批判。1919年(民国8年),銭辞任。此後江朝宗和皖系糾合,1921年,江朝宗保荐许世英任安徽省省长,自己以“太上省长”自居。後來他還支持過吳佩孚的直系,企圖在政治上東山再起。最後以失敗告終。
北平市市長
1937年(民国26年)7月七七事變爆發,江朝宗以日本軍為後盾,就任北平(北京)維持会会長兼特別市市長。同年12月王克敏成立中華民国臨時政府,江的北京市長一職被免去,北京維持会解散。江被任命為臨時政府委員,在與王克敏的鬥爭中處於下風,被迫下野。後來,江朝宗重回政界。汪精衛政權(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後,他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
1943年(民国32年)9月20日,死于北京。年八十三[2]。
评价
袁世凯之子袁克文在《辛丙秘苑》一书中多次大力批判江朝宗,称江朝宗之喜功妄殺甚于陸建章,江朝宗之悖謬十倍于陸建章,江朝宗統領步軍,廣布爪牙,冤殺枉戮,不可數計,甚至打算冤殺一個十幾歲的孩子。
註釋
参考文献
- 侯鴻緒「江朝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民国人物傳 第10卷. 中華書局. 2000. ISBN 7-101-02114-X.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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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張勳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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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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