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宗 (景泰進士)

江朝宗(1425年—1506年),字東之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江朝宗
大明翰林院侍讀學士
籍貫四川重慶府巴縣
字號字東之
出生洪熙元年(1425年)
逝世正德元年(1506年)
配偶楊氏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進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讀學士。與都察院副都御史牟俸聯姻。牟俸巡撫遼東時,太監汪直以贓罪逮捕牟俸,禍及朝宗,調廣東鹽課提舉,不受洋商賄賂。陛見後辭官回鄉。[1]

著作

曾修《重庆府志》、《蜀中人物记》。

家族

曾祖江德盛,祖江榮,父江有明,母邢氏[2]

参考

  1. ^ 《四庫全書‧廣東通志》卷四十三
  2. ^ 《景泰二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春秋》,年二十六歲中式景泰二年辛未科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名進士。十月十四日生,行一,曾祖江德盛;祖江榮;父江有明;母邢氏。慈侍下,妻楊氏。由府學增廣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三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