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宗(1425年—1506年),字東之,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進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讀學士。與都察院副都御史牟俸聯姻。牟俸巡撫遼東時,太監汪直以贓罪逮捕牟俸,禍及朝宗,調廣東鹽課提舉,不受洋商賄賂。陛見後辭官回鄉。[1]
曾修《重庆府志》、《蜀中人物记》。
曾祖江德盛,祖江榮,父江有明,母邢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