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梵語dharma-cakṣu巴利語dhamma-cakkhu),佛教術語,指能夠觀察真理,沒有障礙與疑惑的智慧之眼,為五眼之一。證得入流果以上的聖人,得到的清淨法眼梵語dharmacakṣu-viśuddha),又稱法眼淨淨法眼等。

概論

法眼這個名詞,由(dhárma)與兩個單字組成,意為能夠見到法的眼睛。經由觀察四諦,滅除集法,修行者將可以獲得法眼、現觀,斷除三結,進入須陀洹[1]。得須陀洹果以上的聖人,通常會被形容為得法眼淨[2]

法眼也是佛陀的稱號之一[3]

後世相關用法

禪宗五家之一,由法眼文益開創的流派,因其謚號為大法眼,故稱為法眼宗

法眼也是日本僧官的頭銜之一,全稱為法眼大和尚位

註釋

  1. ^ 《雜阿含經》卷15〈396經〉:「如是,聖弟子所有集法,一切滅已,離諸塵垢,得法眼生,與無間等,俱三結斷。所謂身見、戒取、疑,此三結盡,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必定正覺,趣七有天人往生,作苦邊。彼聖弟子中間雖起憂苦,聽彼聖弟子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不見彼聖弟子有一法不斷,能令還生此世者,此則聖弟子得法眼之大義。是故,比丘於此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精進修學。」
  2. ^ 《雜阿含經》卷15〈379經〉:「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3. ^ 《雜阿含經》卷15〈365經〉:「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