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師 (清朝)
清朝進士
生平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進士。授元城縣知縣,調清苑縣知縣,升冀州直隸州知州,遷清河道,擢直隸按察使。乾隆十一年(1746年)升浙江布政使,調江蘇布政使,被劾解任。因直隸按察使任內失察,降補天津道。再授浙江布政使,乾隆十五年(1750年)擢江蘇巡撫,同年卒。
事跡
乾隆十三年(1748年)天津道任內,受罰捐修永清縣城池,由知縣張士英承修[1]。
子王亶望因甘肅冒賑案被處斬,其子王裘等人發往伊犁,幼子入刑部大牢。乾隆六十年(1795年),乾隆帝讓出皇位,這時國史館進呈《王師傳》,乾隆帝說“勿令師絕嗣也!”,便赦免王亶望諸子。
參考書目
- ^ 乾隆《永清縣志·建置圖第二》
- 《清史稿》卷三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