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 (清朝)
清朝進士
生平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授元城县知县,调清苑县知县,升冀州直隶州知州,迁清河道,擢直隶按察使。乾隆十一年(1746年)升浙江布政使,调江苏布政使,被劾解任。因直隶按察使任内失察,降补天津道。再授浙江布政使,乾隆十五年(1750年)擢江苏巡抚,同年卒。
事迹
乾隆十三年(1748年)天津道任内,受罚捐修永清县城池,由知县张士英承修[1]。
子王亶望因甘肃冒赈案被处斩,其子王裘等人发往伊犁,幼子入刑部大牢。乾隆六十年(1795年),乾隆帝让出皇位,这时国史馆进呈《王师传》,乾隆帝说“勿令师绝嗣也!”,便赦免王亶望诸子。
参考书目
- ^ 乾隆《永清县志·建置图第二》
- 《清史稿》卷三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