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詔
王應詔(1490年—?年),字公舉,號吉陽,福建省建寧府甌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應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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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右參議 | |
籍貫 | 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
字號 | 字公舉,號吉陽 |
出生 | 弘治三年(1490年)十月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雷氏 |
親屬 | 曾祖王昇,祖王民瞻,父王貴,母魏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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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由國子生中式己卯科福建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三百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觀都察院政,授大理寺评事,升大理寺左寺正,十七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僉事,復除四川佥事,二十年三月升貴州布政使司右參議,止。[1]。
家族
曾祖王昇;祖王民瞻;父王貴,歲貢生;母魏氏。永感下,妻雷氏,兄用賔,弟士策(貢士),子大政(生員);大諫;大年(生員);大猷;大器;大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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