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詔(1490年—?年),字公舉,號吉陽福建省建寧府甌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應詔
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字號字公舉,號吉陽
出生弘治三年(1490年)十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雷氏
親屬曾祖王昇,祖王民瞻,父王貴,母魏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由國子生中式己卯科福建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三百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觀都察院政,授大理寺評事,升大理寺左寺正,十七年二月升廣西按察司僉事,復除四川僉事,二十年三月升貴州布政使司右參議,止。[1]

家族

曾祖王昇;祖王民瞻;父王貴,歲貢生;母魏氏。永感下,妻雷氏,兄用賔,弟士策(貢士),子大政(生員);大諫;大年(生員);大猷;大器;大韶。

參考資料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民籍,治《易經》,年四十三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十月十四日生,行四,曾祖王昇;祖王民瞻;父王貴,歲貢生;母魏氏。永感下,妻雷氏,兄用賔,弟士策(貢士),子大政(生員);大諫;大年(生員);大猷;大器;大韶。由國子生中式福建鄉試第十八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三名。觀都察院政,□僉事,貴州參議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