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鶚 (元朝)
王鶚(1190年—1273年),字百一(一作百翼),[1]晚年自號慎獨老人,曹州東明縣人,金、元之際官員、史學家。
王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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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末元初官員、史學家 | |||||
主君 | 金哀宗、元世祖 | ||||
姓名 | 王鶚 | ||||
字 | 百一 | ||||
號 | 慎獨老人 | ||||
出生 | 1190年 曹州東明 | ||||
逝世 | 127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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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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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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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鶚的曾祖父王成,祖父王立,父親王琛。王鶚初生時,有大鳥停止在其家庭院,同鄉先生張奫說︰「鶚也。是兒其有大名乎!」於以鶚命名。[2]年幼聰悟,每天讀書一千餘字,長大後擅長詞賦。
金哀宗正大元年,中進士第一甲第一人出身,獲授應奉翰林文字。任職期間,時人對王鶚的作風頗有微辭。[3]六年,授歸德府判官,行亳州城父令,頗有政績。七年,改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陽令,聲望出眾。[4]丁母憂。天興二年,金哀宗遷都蔡州,並下詔命令武仙前來救援。金哀宗看見詔書,問是何人所作,尚書省右丞相完顏仲德回答說是王鶚,金哀宗說︰「朕即位時狀元耶?」於是召見王鶚,起復,授尚書省右司都事,陞左右司郎中。同年七月,金太祖、金太宗以及后妃的畫像安置在乾元寺。左宣徽使溫敦七十五上奏應當用樂。金哀宗說:「樂須太常,奈何?」七十五說:「市有優樂,可假用之。」王鶚反對:「世俗之樂,豈可施于帝王之前?」於是終止此議。[5]三年,蔡州被蒙古、南宋聯軍攻陷,王鶚將要被殺時,萬戶張柔因聽聞王鶚的名聲,於是救下王鶚,並且安置於保州。
蒙古憲宗甲辰冬天,忽必烈派使者聘請王鶚。起程前,友人馬雲漢贈送王鶚孔子畫像一幅。到達後,適值農曆八月第一個丁日,王鶚請求忽必烈舉行釋奠禮,忽必烈欣然准許,此後春秋兩季都按時舉辦。[6]王鶚進見,向忽必烈講述《孝經》、《書》、《易》的內容,以及齊家治國的道理,古今事物的變化,每每至深夜才結束。忽必烈於是對王鶚說︰「我雖未能即行汝言,安知異日不能行之耶!」丙午年正月初一日食,忽必烈問王鶚應否接受新年祝賀,王鶚引用北宋富弼的說法,於是當日取消宴會,第二天才接受祝賀。[6]王鶚在漠北約兩年,懇請回保州。忽必烈賜馬給王鶚,並命近侍闊闊、柴禎等五人跟隨王鶚學習。後來忽必烈命令王鶚徙居大都,並且賜居宅一所。王鶚曾向忽必烈請求說︰「天兵克蔡,金主自縊,其奉御絳山焚葬汝水之傍,禮為舊君有服,願往葬祭。」忽必烈許可。王鶚到蔡州,而金哀宗墓被汝水所淹沒,於是具備牲酒,設立金哀宗的神位,並為之哭喪。庚戌春天,憲宗徵召王鶚,訪問軍國大計,王鶚應對稱旨。憲宗將要委以政事時,王鶚推辭而回。[7]
元世祖即位並建元中統,授王鶚為翰林學士承旨,負責裁定制誥典章。二年六月,與竇默在元世祖面前反對王文統擔任宰相,並推薦許衡,世祖只好作罷。[8]王鶚請開置史局編修實錄,附帶編修遼、金兩朝史書;又請求朝廷仿效唐朝、宋朝廣招學士。元世祖均聽從王鶚所奏。此後王鶚又奏請設立十道提舉學校官。至元元年,加資善大夫。同年六月乙巳,召王鶚前往上都。八月丙辰,與劉秉忠、張文謙、商挺一道建言︰燕王真金既已有「署敕」的權力,應該在中書省另外設置幕位,每月兩次進省處理朝政;另外,應委任李槃為皇子忙安的說書官,高道為南木合的說書官。[9]四年九月,王鶚請立選舉法,元世祖下旨討論,但遭到詰難,最終擱置。[10]
有人上奏說宰相任非其人,元世祖下詔議論可以勝任宰相的大臣。阿合馬希望得到宰相之位,又有大臣支持,而其他朝臣都不敢明言反對。王鶚說︰「吾以衰老之年,無以報國,即欲舉任此人為相,吾不能插驢尾矣。」但阿合馬最終獲任相職。五年,王鶚致仕,元世祖詔命終身給以廩祿,朝廷有大事,則派使者詢問他的意見。十年八月,王鶚去世,享年八十四歲。元世祖聽聞後頗為歎息,並問王鶚臨終遺言,親人以喪禮不用佛教、道教儀式和紙錢回答。十五年九月,朝廷聽從和禮霍孫、張文謙的奏請,贈王鶚謚文康。[11]
王鶚生性平易近人,文章不事雕琢,主張「學者當以窮理為先,分章析句,乃經生舉子之業,非為己之學也」。王鶚的著作,除了《汝南遺事》四卷由清朝四庫全書館從《永樂大典》輯出外,《論語集義》一卷、《應物集》四十卷均已亡逸。王鶚無子,以女婿周鐸的兒子周之綱繼後。之綱最終任翰林侍講學士。
史學貢獻
王鶚以金朝遺民入仕元朝,十分注意收集、保存金代史料。金朝滅亡後、蒙古憲宗五年之間,王鶚完成《汝南遺事》四卷。[12]該書所記始於天興二年六月六日金哀宗決定遷都蔡州,終於次年正月五日蔡州被蒙古、南宋聯軍合圍之時,共計一百七條。由於王鶚親歷其事,所以其記述頗為詳確。
在忽必烈尚未稱帝之時,王鶚數次進言留心金朝史事,並推薦楊奐、元好問、李冶等人負責編修,未果。中統二年,王鶚上奏說︰「自古帝王得失興廢,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國家以威武定四方,天戈所臨,罔不臣屬,皆太祖廟謨雄斷所致,若不乘時紀錄,竊恐歲久漸至遺忘。金實錄尚存,善政頗多;遼史散逸,尤為未備。寧可亡人之國,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館不立,後世亦不知有今日。」[7]於是朝廷設立翰林國史院,右丞相史天澤監修國史,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遼、金史。[13]當時元好問、楊奐已死,王鶚又招納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徒單公履、郝經、高鳴、楊恕、孟攀麟、王惲、雷膺、周砥、胡祗遹、孟祺、閻復、劉元等人入國史院,號稱「凡前金遺老,及當時鴻儒,搜抉殆盡」。[7]
王鶚曾親筆作《金史大略》交付王惲,擬定《金史》帝紀、列傳、志書等卷秩體例,三品及以上官員必須要名聲、事跡出衆,才可寫入列傳。又吩咐王惲︰「太史張中順,金一代天變皆有紀録。就此公未老,可亟與論定,亦是志書中一件難措手者。切念。」[14]
王鶚最終所定《金史》大綱如下︰
王鶚又數次寫信指示王惲修史工作︰
「元裕之、蕭公弼奏用銀二千定,今即編修書寫請俸、飲食、紙劄費用。若作定撰,三五百定都了。」
「採訪文字,令言者旌賞,隱者有罰。仲謀所宜著心。編修且要二員,直須選擇魏太初、周幹臣。」云云。
「本把合用儒人兼管,不宜用他色目。如他日同修、編修人來,房屋決少,目今便合商議起蓋。蓋下房屋,都在文廟,已後也得用。謂如仲謀兼編修,徒單雲甫受直學士兼同修,李仁卿學士兼同修。胡紹開年小也,宜喚去。比至定俸,且與批支。若家小來更好,都交文廟裏住。史事早成,其他不預史事者在於文廟,自當退去。此明年話也,仲謀宜知之。書寫、典史、雜使,以後必須用。謂文字未集,且定編修二人。若踏逐書寫二名,更佳。雜使亦不可闕,將來院官不要人使喚。」中統二年示。[16]中統三年,元世祖下令王鶚聚集臣僚商議史事,王鶚等人奏請將先朝事蹟記錄下,並且移交史館。[17]四年,王鶚又請求採訪蒙古太祖的事蹟交付史館。[18]至元元年,元世祖「敕選儒士編修國史,譯寫經書,起舘舍,給俸以贍之」。[19]
後來脫脫領銜編修《金史》,除了金朝實錄及國史外,便多依據王鶚等人的成果。例如《金史》的哀宗本紀、烏古論鎬、完顏仲德、張天綱、蒲察官奴、王賓、石抹世勣、國用安、武賢、溫敦昌孫、烏林答胡士、武亢、烏古論黑漢、內族完顏婁室三人、烏古論先生、完顏賽不等傳及食貨志的部分內容便是取材自《汝南遺事》。[20]此外,《金史‧衛紹王紀》贊語也說明王鶚所採史料的來源︰「皇朝中統三年,翰林學士承旨王鶚有志論著,求大安、崇慶事不可得,采摭當時詔令,故金部令史竇祥年八十九,耳目聰明,能記憶舊事,從之得二十餘條。司天提點張正之寫災異十六條,張承旨家手本載舊事五條,金禮部尚書楊雲翼日錄四十條,陳老日錄三十條,藏在史舘。條件雖多,重複者三之二。惟所載李妃、完顏匡定策,獨吉千家奴兵敗,紇石烈執中作難,及日食、星變、地震、氛祲,不相背盭。今校其重出,刪其繁雜。《章宗實錄》詳其前事,《宣宗實錄》詳其後事。又於金掌奏目女官大明居士王氏所紀,得資明夫人援璽一事,附著于篇,亦可以存其梗概云爾。」[21]
參考文獻
注釋
- ^ 劉祁︰《歸志潛》卷第九,崔文印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第99頁;卷第十,第108頁。
- ^ 參見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內翰王文康公》,云︰「始公之生,有大鳥鳴于庭,鄉張先生奫號博物,見之曰:『此鶚也。』因為制名,字曰百一,蓋取鷙鳥累百不如一鶚之義,且語人曰:『此子後有大名,當居百人之一。』迨及第,果魁百人。」(姚景安點校,中華書局,1995年,第237頁。)
- ^ 當時雷淵、李獻能都在翰林學士院任職,與王鶚好尚不同,當時館中風評說︰「凡在院諸公,有侯門戚里者,有秦樓謝館者,有田夫野老者。」侯門戚里指雷淵結交權要,秦樓謝館指李獻能沈迷聲色,田夫野老指王鶚為其同鄉請託說情。(劉祁︰《歸志潛》卷第十,崔文印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第108頁。)王鶚是監察御史張特立的門生。張特立彈劾省掾高楨等受人請託、在娼家宴飲,向王鶚出示奏章草稿,一道商議。高楨等人不服爭訟。省掾王賓亦牽涉在內,但張特立因為他是進士,所以沒有彈劾他。於是朝省懷疑張特立與王賓私下勾結,也將兩人一道治罪。王賓作詩說︰「王鶚既曾經手改,高楨自是著心攀。就中最苦張文舉,收拾閒雲返故山。」時人傳以爲笑。(劉祁︰《歸志潛》卷第九,崔文印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第98—99頁。)
- ^ 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內翰王文康公》,姚景安點校,中華書局,1995年,第237頁。
- ^ 脫脫等︰《金史》卷三十九《樂上》,中華書局,1975年,第886—887頁。
- ^ 6.0 6.1 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內翰王文康公》,姚景安點校,中華書局,1995年,第238頁。
- ^ 7.0 7.1 7.2 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內翰王文康公》,姚景安點校,中華書局,1995年,第239頁。
- ^ 宋濂等︰《元史》卷四《世祖一》,中華書局,1976年,第70頁。
- ^ 宋濂等︰《元史》卷五《世祖二》,中華書局,1976年,第99頁。
- ^ 宋濂等︰《元史》卷六《世祖三》,中華書局,1976年,第116頁。
- ^ 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內翰王文康公》,姚景安點校,中華書局,1995年,第240頁。
- ^ 趙梅春︰《王鶚〈汝南遺事〉成書年代辨》,《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5期,第161—163頁。
- ^ 宋濂等︰《元史》卷四《世祖一》,中華書局,1976年,第71-72頁。
- ^ 王惲︰《玉堂嘉話》卷一,楊曉春點校,中華書局,2006年,第41頁。
- ^ 王惲︰《玉堂嘉話》卷八,楊曉春點校,中華書局,2006年,第180—181頁。
- ^ 王惲︰《玉堂嘉話》卷八,楊曉春點校,中華書局,2006年,第181—182頁。
- ^ 宋濂等︰《元史》卷五《世祖二》,中華書局,1976年,第86頁。
- ^ 宋濂等︰《元史》卷五《世祖二》,中華書局,1976年,第92頁。
- ^ 宋濂等︰《元史》卷五《世祖二》,中華書局,1976年,第96頁。
- ^ 任崇岳︰《王鶚與〈汝南遺事〉》,《駐馬店師專學報(社科版)》,1990年第1期,第96—98頁。
- ^ 脫脫等︰《金史》卷十三《衛紹王》,中華書局,1975年,第2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