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法委員選舉區

立法委員選區

福建省立法委員選舉區中華民國區域立法委員在福建省的前選舉區。

本選舉區原為於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設置的選舉區,範圍包含福建省全境,並分割為數個複數選舉區。自第一屆增額選舉起,則成為單一選舉區,至第二屆選舉裁撤。[1]

歷史選區範圍

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福建省全境分為四個選區:

福建省立法委員名額分配及選舉區劃分表[2]
選舉區 選舉區域 應選名額 聯合選舉事務所所在地
第一區 福州市 林森縣 福清縣 長樂縣 連江縣 羅源縣 閩清縣 古田縣 屏南縣 永泰縣 平潭縣 霞浦縣 福安縣 福鼎縣 寧德縣 柘榮縣 周寧縣 壽寧縣 4 福州市
第二區 建陽縣 浦城縣 崇安縣 水吉縣 政和縣 建甌縣 邵武縣 尤溪縣 南平縣 沙 縣 順昌縣 建寧縣 泰寧縣 三元縣 將樂縣 永安縣 光澤縣 松溪縣 2 建陽縣
第三區 廈門市 大田縣 德化縣 莆田縣 仙遊縣 惠安縣 晉江縣 南安縣 永春縣 安溪縣 同安縣 金門縣 4 廈門市
第四區 龍溪縣 雲霄縣 長泰縣 海澄縣 漳浦縣 詔安縣 東山縣 明溪縣 寧洋縣 清流縣 寧化縣 長汀縣 連城縣 武平縣 漳平縣 上杭縣 永定縣 龍巖縣 南靖縣 華安縣 平和縣 3 龍溪縣
總計 二市六十六縣 14[註 1]

第一屆第一次增額選舉第一屆第六次增額選舉皆不分區:

選舉區 選舉區域 應選名額
福建省 金門縣 連江縣 1

歷屆立法委員

第一屆

福建省第一選舉區 福建省第二選舉區 福建省第三選舉區 福建省第四選舉區 婦女團體
立法院屆次 選舉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當選委員
第一屆 1948 劉通[3]
(  中國國民黨)
林炳康
(  中國國民黨)
郭公木[4]
(  中國國民黨)
何遂[3]
(  中國國民黨)
謝澄宇[5]
(  中國國民黨)
李鈺[6]
(  中國國民黨)
黃哲真
(  中國國民黨)
連謀[7]
(  中國國民黨)
吳春晴
(  中國國民黨)
葉道淵[8]
(  中國國民黨)
賴璉[9]
(  中國國民黨)
張貞[10]
(  中國國民黨)
丘漢平
(  中國國民黨)
劉我英[11]
(  中國國民黨)
1950
(遞補)
林可璣
(  中國青年黨)
候補者行蹤不明

第一屆增額至第一屆第六次增額

福建省選舉區
立法院屆次 選舉 當選委員
第1屆
增額
1972 吳金贊
(  中國國民黨)
第1屆
第二次增額
1975
第1屆
第三次增額
1980
第1屆
第四次增額
1983
第1屆
第五次增額
1986 黃武仁
(  中國國民黨)
第1屆
第六次增額
1989

註解

  1. ^ 含一席婦女保障名額

参考文献

  1. ^ 立法委員選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選舉委員會
  2. ^ 《各省市立法委員分配暨選舉區總數表》 立法院法律系統. lis.ly.gov.tw/lglawc/lglawkm. [2024-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1). 
  3. ^ 3.0 3.1 (一)商業東區立法委員朱惠清、陝西省第一區立法委員周伯敏、福建省第一區立法委員何遂等三人附逆通緝,依法應註銷名籍,并依法以各該區候補人呂蒼岩、翟文鳳、石磊三人分別遞補,惟候補人行蹤不明,俟查明後另案辦理。(二)四川省第六區立法委員高新亞、商業東北區立法委員傅汝霖、陝西省第一區立法委員鄭自毅、福建省第一區立法委員劉通等四人附逆,經各方向立法院檢舉有據,並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電知本部,依法應註銷名籍,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許大川、馬俊德、張廷鏞、林可璣等四人分別遞補。(三)廣東省第五區立法委員梁寒操、商業東區立法委員駱清華兩人居留港澳,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依法應註銷名籍,并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梁朝威、潘士浩遞補,(39)台統(一)字第284號(39.11.30),《總統府公報》第271號
  4. ^ 立法院委員林虎(廣西省第二區)、李雲良(江蘇省第四區)、郭公木(福建省第一區)、黃肅方(四川省第三區)、翟念劬(廣西省第一區)等五人於第五六七八會期,均未報到出席院會。經院會決議,應以一會期無故不出席論,視為辭職,依法分別註銷其名籍案備案,(43)台統(一)字第1380號(43.03.31),《總統府公報》第484號
  5. ^ 福建省第二區立法委員謝澄宇於民國56年5月31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56)臺統(一)義字第5005號(56.07.25),《總統府公報》第1874號
  6. ^ 福建省第二區立法委員李鈺於民國47年12月12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48)臺統(一)義字第2101號(48.1.14),《總統府公報》第984號
  7. ^ 福建省第三區立法委員當選人連謀在菲資匪經查屬實,復經函准立法院函復於第七會期未報到出席請註銷其立法委員資格,自應依法註銷名籍,(40)台統(一)字第398號(40.11.26),《總統府公報》第322號
  8. ^ 立法委員黃宇人(貴州省第二區)、彭勛武(四川省第五區)、奚玉書(會計師公會)、葉道淵(福建省第三區)、陳光甫(江蘇省第一區)、趙和亭(西安市)、但懋辛(四川省第三區)、崔敬伯(河北省第二區)、辛崇業(綏遠省)、龔自知(教育會西區)、楊天理(雲南省第一區)等十一人註銷名籍,其缺額毋庸補辦遞補,(40)台統(一)字第351號(40.06.01),《總統府公報》第297號
  9. ^ 福建省第四區立法委員賴璉函請辭去立法委員職務,依法註銷名籍案備案,(42)台統(一)字第1304號(42.12.31),《總統府公報》第459號
  10. ^ 福建省第四區選出之立法委員張貞於民國52年12月29日病故,依法註銷名籍,(53)台統(一)義字第3725號(53.02.07),《總統府公報》第1513號
  11. ^ 福建省區域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劉我英於民國74年10月26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74)華總(一)義字第6072號(74.12.03),《總統府公報》第45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