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部

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

美國教育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是美国聯邦政府主管教育事务的行政部門。

 美国政府機構
美国教育部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概要
成立時間1979年10月17日,​45年前​(1979-10-17
前身機構美國衛生、教育及福利部
美國教育辦公室
機構類型教育部[*]美国联邦行政部门
机构驻地 美国華盛頓特區西南區馬里蘭大道400號林登·B·約翰遜教育部大樓英语Lyndon Baines Johnso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Building
38°53′11.45″N 77°1′7.86″W / 38.8865139°N 77.0188500°W / 38.8865139; -77.0188500
僱員數目3,912人(2018年)
年度預算額一般预算:680億美元(2016年)
ARRA資金: 194.0億美元(2012财年)
机构首长部長米格尔·卡多纳
副部長:辛蒂·馬丁
上级部门美國聯邦政府
授權法源教育部組織法案[*]
網站www.ed.gov
影像资料

沿革

1979年10月17日,吉米·卡特總統簽署生效《教育部組織法》(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Act, Public Law 96-88)。1980年5月4日,教育部開始運行。

《教育部組織法》將原先的“美國衛生、教育及福利部”重組為“美國教育部”以及“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教育部由美國教育部長管理。

机构设置

美国教育部设部长(Secretary,行政等级第一级)、常务副部长(Deputy Secretary,行政等级第二级)、副部长(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级第三级)、助理部长(Assistant Secretary,行政等级第四级〔相当于司局长级〕)四级官员。

部长办公室所辖机构
美国教育部副部长英语United States Deputy Secretary of Education办公室所辖机构
美国教育部次长英语Under Secretary of Education办公室所辖机构
联邦局、中心、委员会、交流所

业务

教育部是目前最小的內閣層級聯邦部門,只有約5000名雇員。教育部正式的英文縮寫是ED,而不是DOE(美國能源部英文縮寫)。

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教育部,美國教育部不干涉課程標準的設置(現今的有教無類法案,或稱「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是個例外),地方及州政府掌管教育權並決定大部分課程。教育部主要的職權在於編列聯邦補助方案,以及執行聯邦關於民權及隱私的教育法案。

參考文獻

擴展閱讀

  • Radin, Beryl A., and Willis D. Hawley. Politics of Federal Reorganization: Creating 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8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