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部

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

美国教育部(英语: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是美国联邦政府主管教育事务的行政部门。

 美国政府机构
美国教育部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概要
成立时间1979年10月17日,​45年前​(1979-10-17
前身机构美国卫生、教育及福利部
美国教育办公室
机构类型教育部[*]美国联邦行政部门
机构驻地 美国华盛顿特区西南区马里兰大道400号林登·B·约翰逊教育部大楼英语Lyndon Baines Johnso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Building
38°53′11.45″N 77°1′7.86″W / 38.8865139°N 77.0188500°W / 38.8865139; -77.0188500
雇员数目3,912人(2018年)
年度预算额一般预算:680亿美元(2016年)
ARRA资金: 194.0亿美元(2012财年)
机构首长部长米格尔·卡多纳
副部长:辛蒂·马丁
上级部门美国联邦政府
授权法源教育部组织法案[*]
网站www.ed.gov
影像资料

沿革

1979年10月17日,吉米·卡特总统签署生效《教育部组织法》(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Act, Public Law 96-88)。1980年5月4日,教育部开始运行。

《教育部组织法》将原先的“美国卫生、教育及福利部”重组为“美国教育部”以及“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教育部由美国教育部长管理。

机构设置

美国教育部设部长(Secretary,行政等级第一级)、常务副部长(Deputy Secretary,行政等级第二级)、副部长(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级第三级)、助理部长(Assistant Secretary,行政等级第四级〔相当于司局长级〕)四级官员。

部长办公室所辖机构
美国教育部副部长英语United States Deputy Secretary of Education办公室所辖机构
美国教育部次长英语Under Secretary of Education办公室所辖机构
联邦局、中心、委员会、交流所

业务

教育部是目前最小的内阁层级联邦部门,只有约5000名雇员。教育部正式的英文缩写是ED,而不是DOE(美国能源部英文缩写)。

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教育部,美国教育部不干涉课程标准的设置(现今的有教无类法案,或称“不让任何孩子落后法案”,是个例外),地方及州政府掌管教育权并决定大部分课程。教育部主要的职权在于编列联邦补助方案,以及执行联邦关于民权及隐私的教育法案。

参考文献

扩展阅读

  • Radin, Beryl A., and Willis D. Hawley. Politics of Federal Reorganization: Creating 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88)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