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

晚清政治人物,帝师
(重定向自翁同和

翁同龢[a](1830年5月19日—1904年7月4日),叔平松禪晚號瓶庵居士人稱帝師翁師傅江蘇常熟人,清末大臣、书法家状元。官至戶部工部尚書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门大臣。是同治帝光绪帝的两代帝师

帝師
翁同龢師傅
張元濟題《翁文恭公遺像》
張元濟題《翁文恭公遺像》
 大清帝國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籍貫江蘇蘇州府常熟縣
族裔漢族人
字號叔平,松禪,晚號瓶庵居士
諡號文恭
出生道光十年四月二十七日(1830年5月19日)
 大清直隶省顺天府
逝世光緒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1904年7月4日 )(74歲)
 大清江苏省常熟縣
親屬翁心存、(翁同書
出身

生平

翁同龢幼年时的国学教育系由其母亲与姐姐教导完成。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参加科舉得恩貢,咸豐二年(1852)壬子顺天鄉試中舉,咸豐六年(1856年)中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曾任陝西學政,因病回京[1]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是翁同龢發現諸多疑竇,同治帝下令重審此案,其中涉及“兩湖派”與“江浙派”的權力鬥爭。

光緒元年(1875年),翁同龢署刑部右侍郎。次年四月,慈禧太后命教授光緒帝讀書。不久,遷戶部侍郎,充經筵講官,晉都察院左都御史。歷任刑部、工部尚書。光緒五年十一月,崇厚擅自與俄國簽訂通商十八條,六年八月十八日,翁同龢等人在養心殿面對兩宮皇太后,翁認為伊犁可以割走,但十八條不能應允,特別是在西安、漢中設立通商口岸以及在松花江上行船等兩條不可許。光緒八年(1882年),充任軍機大臣。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中,主張進兵結合談判,不可一味依仗劉永福黑旗軍。不久,罷直軍機。歷加太子太保,賜雙眼花翎紫韁[2]

翁同龢因曾國藩李鴻章曾經檢舉其兄,因而終身與李鴻章有私怨[3]。翁同龢對於慈安太后與慈禧太后推行的洋務運動頗為排斥,對於該運動也有所批評,並影響往後光緒帝親政後的舉措。任戶部尚書期間,處處以反腐等各理由刁難北洋水師,光绪十七年,暂停南北两洋购买洋枪、炮弹、机器事两年[4]。當時有一副譏諷對聯描寫二人無能:「宰相合肥天下瘦,司農常熟世間荒。」上聯「合肥」指安徽合肥的李鴻章,下聯「常熟」即江蘇常熟的翁同龢。李翁二人的恩怨間接導致日後中日甲午戰爭北洋艦隊的失利。

光緒二十年(1894年),翁同龢再任軍機大臣,深得光緒帝信任。在甲午戰爭中,堅決主戰。次年,清軍戰敗,中日和議期間,翁同龢與李鴻藻極力反對割地,指出:「寧增賠款,必不可割地。」又聯合三國謀阻割地,最終情勢無法挽回。次年,兼任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5]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變法開始後,6月15日,翁同龢突然遭光绪帝将其開缺回籍。傳統說法認為翁支持維新變法,推薦康有為,拟定并颁发了戊戌变法的纲领性文件《明定国是诏》,故遭到慈禧太后以光緒皇帝之名加以罷黜;另外一個說法,則是甲午戰爭之所以失敗,在於翁同龢對於北洋艦隊的武器更新百般刁難所致,有次恭親王奕訢病重,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前往探望,光緒皇帝曾詢問恭親王奕訢翁同龢是否值得重用,恭親王奕訢對光緒帝表達反對意見,最後光緒皇帝在與慈禧討論後決定忍痛罷黜翁同龢。戊戌政變後又遭嚴厲斥責,將其罷職,永不叙用,交地方官嚴加管束。翁先到侄子江西巡抚翁曾桂署中暂住,然后回常熟故乡。光緒三十年(1904年)病逝于故乡[6]。死後康有為譽之為“中國維新第一導師”[7]

然而,根據雷家聖《力挽狂瀾:戊戌政變新探》一書指出:梁啟超《戊戌政變記》說道:「那拉氏(慈禧太后)忽將出一硃諭,強令皇上宣布。…皇上見此詔,戰栗變色,無可如何。此硃諭實那拉氏與榮祿最毒之計,聞係出於榮祿私人李盛鐸所擬云。翁同龢一去,皇上之股肱頓失,然後可以為所欲為也。」可見罷黜翁同龢的詔書,為「榮祿私人」李盛鐸所草擬。但是康有為在《自編年譜》卻記載翁同龢被罷前夕,康有為「為御史李盛鐸草譯書、遊歷及明賞罰、辨新舊摺,李上之。」可見康有為替李盛鐸草擬之「明賞罰、辨新舊」的奏摺,即是彈劾翁同龢的奏摺,將翁同龢視為「舊」而加之以「罰」。變法派領袖康有為竟然幫「榮祿私人」李盛鐸草擬奏摺,豈非怪事?因此,李盛鐸不但非「榮祿私人」,而且可能是在康有為的授意與擬稿之下,上書彈劾翁同龢。翁同龢的被罷,不是「那拉氏與榮祿最毒之計」,而是康有為「除舊佈新」的結果[8]

宣統元年(1909年),翁同龢獲得官方「平反」,追復官銜,並追加諡号文恭。著作有《瓶廬詩稿》、《翁文恭公日記》、《翁文恭公軍機處日記》等[9]

改革主張

在長達二十年交往中,其帝師身分對皇帝的政治思想產生深遠影響,在1889年光緒親政時,翁即向皇帝呈上馮桂芬的《校邠盧抗議》,主張穩重務實的改革,強調西學的重要,不過其本身十分重視儒學的根本價值,在甲午戰爭後極力將和談責任推搪予李鴻章以免接觸外交事務可見一斑[10]。时人稱之“为人好延揽而必求其为用,广结纳而不能容异己”[11]

家族

祖父翁咸封。祖母王氏(王用俊之女)。

翁心存道光进士,咸丰同治两朝大学士,早年任上书房总师傅,是咸丰帝恭亲王奕訢惠郡王绵愉的师傅,晚年入值弘德殿,授读同治帝。母許氏(許夔之女、許樹功之孫女)。

长兄翁同书,道光进士,官至安徽巡抚,遭李鴻章彈劾遣戍。另有兄弟翁音保、翁同爵、翁壽珠、翁端恩。

妻湯松(浙江蕭山湯修之女,湯金釗之孫女)。妾陆氏。子翁曾翰(由翁同爵過繼給翁同龢)。孫翁安孫,妻惲氏(惲祖貽之女,惲毓齡之妹)、侄孫翁斌孫

曾孫和玄孫翁之廉、翁萬戈(由翁斌孫之子翁之喜過繼給翁之廉)。

师友

家庭畫師同乡彭汝球,亦彭叔才,畫風學戴熙,邑諸生,翁氏彩衣堂之西席。《翁同龢日記》、《翁斌孫日記》有彭季良(彭汝琎)、彭叔才(彭汝球)兄弟記載。

書法

 
翁同龢辛丑年二月书法

翁同龢書法,早年学董、米,中年以后学颜鲁公[12],又師從時人钱沣[13],縱橫跌宕,為世所重。清徐珂《清稗类钞》谓:“叔平相国书法不拘一格,为乾嘉以后一人……晚年造诣实远出覃溪(翁方纲)、南园(钱沣)之上。论国朝书家,刘石庵(刘墉)外,当无其匹,非过论也。光绪戊戌以后,静居禅悦,无意求工,而超逸更甚。”谭钟麟更推崇為:“本朝诸名家,直突平原(颜真卿)之上,与宋四家驰骋者,南园(钱沣)、道州(何绍基)、常熟(翁同龢)而已。”

故居与纪念馆

 
常熟虞山翁同龢墓

翁氏故居今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城内翁家巷2号。翁同龢从8岁到20岁期间居住在此。古宅为保存完好的大型官宦宅第,坐北朝南,占地约4620平方米,今存大小房屋90余间。第三进正厅额綵衣堂为明代遗构,画梁雕栋,气势宏伟。道光十三年(1833年)翁心存从仲氏处购得,作为奉养母亲之所。“彩衣堂”寓“彩衣娱亲”之意。翁同龢玄孙、美籍华人翁兴庆将翁氏故居捐献给国家,1991年辟为翁同龢纪念馆,1996年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

虞山西麓鹁鸽峰下有瓶隐庐纪念馆,瓶影庐系翁同龢晚年失势后居住直至去世之所,位于常熟虞山西麓鹁鸽峰下谢家浜的尚湖之滨,“登楼揽翠,开轩面湖,具有山林胜致”[15]。“瓶影庐”取“守口如瓶”之意[16]

評價

翁同龢在光緒帝主導的戊戌變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也是影響光緒帝一生的人,時常被稱為帝黨人物。在光緒帝親政期間,影響光緒帝許多政策,也得罪了不少洋務派的官員。然而翁同龢並非對變革有熱忱的人,對慈安、慈禧兩宮太后所推行的洋務運動有所批評,並常以此告誡光緒帝,使他深信不疑。

注释

  1. ^ 龢,拼音注音ㄏㄜˊ,音同「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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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3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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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翁同龢,字叔平,江蘇常熟人,大學士心存子。咸豐六年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八年,典試,旋授陝西學政,乞病回京。同治元年,擢贊善。典山西試。父憂歸,服闋,轉中允。命在弘德殿行走,五日一進講,於簾前說治平寶鑒,兩宮皇太后嘉之。累遷內閣學士。母憂服闋,起故官。同龢居講席,每以憂勤惕厲,啟沃聖心。當八年武英殿之災也,恭錄康熙嘉慶兩次遇災修省聖訓進御,疏言:「變不虛生,遇災而懼。宜停不急之工,惜無名之費。開直臣忠諫之路,杜小人幸進之門。」上覽奏動容。又圓明園方興工,商人李光昭矇報木價,為李鴻章所劾論罪。廷臣多執此入諫,恭親王等尤力諍,上不懌。同龢面陳江南輿論,中外人心惶惑,請聖意先定,待時興修。乃議定停園工,並有停工程、罷浮費、求直言之諭。
  2. ^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光緒元年,署刑部右侍郎。明年四月,上典學毓慶宮,命授讀,再辭,不允。旋遷戶部,充經筵講官,晉都察院左都御史。遷刑部尚書,調工部。六年,廷臣爭俄約久不決,懿旨派惇親王醇親王及同龢與潘祖廕每日在南書房看摺件電報,擬片進呈取進止,至俄約改定始止。八年,命充軍機大臣。十年,法越事起,同龢主一面進兵,一面與議,庶有所備。又言劉永福不足恃,非增重兵出關不可。旋與軍機王大臣同罷,仍直毓慶宮。前後充會試總裁、順天鄉試考官,兩蒙賜「壽」,加太子太保,賜雙眼花翎、紫韁。嘗請假修墓,傳旨海上風險,命馳驛回京,恩眷甚篤。
  3. ^ 蜷庐随笔》中记载了翁同龢的一句名言:“正好借此机会让他(李鸿章)到战场上试试,看他到底怎么样,将来就会有整顿他的余地了。”
  4. ^ 清史稿·卷136·志一百十一·兵七·海軍》(光绪)十七年(1891年)四月,戶部請停購外洋槍砲船隻機器二年,以所節價銀解部充餉。
  5. ^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二十年,再授軍機大臣。懿旨命撤講,上請如故。同龢善伺上意,得遇事進言。上親政久,英爽非復常度,剖決精當。每事必問同龢,眷倚尤重。時日韓起釁,同龢與李鴻藻主戰,孫毓汶徐用儀主和。會海陸軍皆敗,懿旨命赴天津傳諭李鴻章詰責之,同龢並言太后意決不即和。歸薦唐仁廉忠赤可用,請設巡防處籌辦團防。於是命恭親王督辦軍務,同龢、鴻藻等會商辦理。上嘗問諸臣:「時事至此,和戰皆無可恃!」言及宗社,聲淚並發。及和議起,同龢與鴻藻力爭改約稿,並陳:「寧增賠款,必不可割地。」上曰:「臺灣去,則人心皆去。朕何以為天下主?」毓汶以前敵屢敗對,上責以賞罰不嚴,故至於此。諸臣皆引咎。上以和約事徘徊不能決,天顏憔悴。同龢以俄、英、德三國謀阻割地,請展期換約,以待轉圜。與毓汶等執爭,終不可挽,和約遂定。明年,兼總理各國事務大臣。二十三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6. ^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翁同龢條:二十四年,上初召用主事康有為,議行新政。四月,硃諭:「協辦大學士翁同龢近來辦事多不允協,以致眾論不服,屢經有人參奏。且每於召對時諮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見於詞色,漸露攬權狂悖情狀,斷難勝樞機之任。本應查明究辦,予以重懲;姑念其在毓慶宮行走有年,不忍遽加嚴譴。翁同龢著即開缺回籍,以示保全。」八月,政變作,太后復訓政。十月,又奉硃諭:「翁同龢授讀以來,輔導無方,往往巧藉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東之役,信口侈陳,任意慫恿。辦理諸務,種種乖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陳變法,濫保非人,罪無可逭。事後追維,深堪痛恨!前令其開缺回籍,實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革職,永不敘用,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有五。宣統元年,詔復原官。後追諡文恭。
  7. ^ 康有为《哀词》自序中说:“戊戌为中国维新第一大变,翁公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关系至重,恐人间不详,故详咏之。此虽诗也,以为翁公之传,以为新旧政变之史,皆可也。”但是1895年翁同龢第一次和康有为见面时,承认自己“未知日本之情”。
  8. ^ 雷家聖. 第三章:「百日維新」. 《力挽狂瀾:戊戌政變新探》. 台北: 萬卷樓. 2004 (中文(繁體)). 
  9. ^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同龢久侍講幃,參機務,遇事專斷。與左右時有爭執,群責怙權。晚遭讒沮,幾獲不測,遂斥逐以終。著有瓶廬詩稿八卷、文稿二十卷。其書法自成一家,尤為世所宗雲。
  10. ^ 《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一书论:“他因与李鸿章之间久怀宿怨屡谋报复,李鸿章不欲战而迫其战,在他看来正是挫抑之而困顿之的良好机会,又岂能放过?至于万一试而不效,淮军挫败,私怨虽报而国事已坏,则就不是翁同龢所着急的问题了。”
  11. ^ 金梁. 道咸同光四朝佚聞. 廣文書局. 1978: 118頁 (中文(繁體)). 
  12. ^ 马宗霍《霋岳楼笔谈》中说“松禅早岁由思白以窥襄阳,中年由南园以攀鲁公”。
  13. ^ 《国闻备乘》载:“同治时钱沣尚无书名,翁同龢学钱书,极力游扬,名遂高于刘墉、王文治之上。”
  14. ^ 江苏侨网-常熟翁同龢纪念馆(翁氏故居). [2007-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18). 
  15. ^ 丁祖荫:《重修常昭合志》
  16. ^ 中国文物信息网-江苏常熟:瓶隐庐纪念馆迎来第一批观众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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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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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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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五年正月辛未-光緒五年四月壬申
(1879年2月17日-1879年6月18日)
繼任:
潘祖蔭
前任:
潘祖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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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五年四月壬申-光緒十一年十一月癸亥
(1879年6月18日-188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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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11月3日-189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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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8月6日-1898年6月15日)
繼任:
無定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