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超(?—17世紀),以大黃州府蘄州廣濟縣[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翟志超最初是諸生,多次不中舉轉為武生,於天啟四年(1624年)中武舉人,次年(1625年)成武進士[2],獲授會川鹽井守備。任內他為追奪餉銀,獨自闖入苗族人聚居處,讓土官普助擒拿罪犯斬殺;上級呈報此事後,他陞為南京提督操江,兼任參將[1],後事不詳。

引用

  1. ^ 1.0 1.1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翟志超,字以大,邑諸生不中就。以武試連中任四川會鹽守備,苗賊刦掠餉銀,志超單騎入苗洞,讓土官普助執渠斬之,追出餉銀。上官上其事,轉南操江兼參將事。 同上(丁未縣志)
  2.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天啟)甲子(舉人) 翟志超……乙丑(進士) 翟志超 有傳

參考文獻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
  •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