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翰(1883年—1962年)别号立吴,湖南常德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官。[1][2]
胡翰生于1883年(清朝光绪九年)。曾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国民政府秘书。1930年3月17日任司法院院部秘书。1933年8月18日任行政法院评事。1947年任中国国民党个旧锡厂特别党部主任委员。1948年1月10日任总统府文官处参事。赴台湾后,任总统府首席参事、司法院第二届大法官。[1][2]
1962年7月,胡翰病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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