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書法
蒙古文書法是指以蒙古文为载体文字的的書法。和其他东亚书法(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日本书道和朝鮮書藝等)一样,蒙古文書法的书写工具通常为毛笔。[2]
蒙古文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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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 |
分类 | 传统美术 |
序号 | 1322 |
编号项目 | Ⅶ-118[1] |
登录 | 2014 |
传承人 | 包金山 |
虽然蒙古国在共产主义时期采用了西里尔字母蒙古文,蒙古书法仍以传统蒙古文书写。2013年,蒙古文书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3年时蒙古国只有3名中年的书法老师和20余名年轻的书法家。传统上,导师选择最优秀的学生,并在五到八年的时间里将他们培养为书法家。学生与教师终生结合,持续激发彼此的艺术创作。社会转型、城市化和全球化的速度使得年轻书法家人数大幅下降。[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2014年将蒙古文书法列为第4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