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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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梵語:ऊपेक्खा,Upekṣa,或upekṣaka,adhyupekṣaṇā),又译等捨,佛教術語,是一種平等而安穩的心態。為四梵住與七覺支之一。它也是一種心所,說一切有部將其列入大善地法中。
字義
在梵文中,捨(Upekkhā)由upa(平等)以及ikkha(看見)所組成,字面意義為平等、不帶成見、不偏頗的觀看。
概論
捨是一種平等作意,不帶貪念[1]。釋迦牟尼主張在修行時,對於五蘊,應該採取不樂、不讚嘆、不取、不著的態度,保持在平等捨的態度,就能讓心解脫[2][3]。
分類
三捨
捨可分為,受捨,行捨,無量捨三種[4]。
註釋
- ^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41:「捨謂平等作意相應,無貪善根為性。」
- ^ 《雜阿含經》卷3〈60經〉:「善哉,比丘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善哉,比丘不樂於受、想、行、識,不讚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所以者何?若比丘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則於色不樂,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樂於識,不讚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則於識不樂,心得解脫,若比丘不樂於色,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樂,心得解脫,不滅不生,平等捨住,正念正智。」
- ^ 《成唯識論》卷6:「云何行捨?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謂即四法,令心遠離掉舉等障,靜住名捨。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初中後位辯捨差別。由不放逸,先除雜染;捨復令心寂靜而住。此無別體。如不放逸。離彼四法,無相用故。能令寂靜,即四法故。所令寂靜,即心等故。」
- ^ 法尊譯《菩提道第次廣論》:「又捨有三:行捨、受捨及無量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