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景堯(1561年—1623年),熙臣,號芝南浙江昌国卫(今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昌国)人。晚明官員。

生平

景堯少有才名,号“浙东十四子”。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順天鄉試第二十名舉人[1],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殿試名列一甲第二名(榜眼[2],授翰林院编修,三十一年丁憂歸。三十八年六月起升國子監司業,三十九年八月擢司经局洗马兼修撰,曾奉使出封宗藩萬曆四十年(1612年),与谕德赵秉忠典试南畿,升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四十五年京察降泉州府通判,後乞歸還鄉。天啓三年(1623年)卒,

著作

曾參修萬曆《象山县志》十五卷,著有《邵大师诗文集》。

家族

曾祖邵廷蘭。祖邵思。父邵招贤。

參考資料

  1. ^ 《浙江通志》
  2.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邵景尧,芝南,易四房,辛酉九月十三生。象山人,丁酉順天二十,会二百六十一,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癸卯丁憂,庚戌起国子监司業,辛卯升洗马,壬子應天主考,升左谕德,丁巳京察降泉州府通判,癸亥卒。曾祖廷蘭。祖思。父招贤。